成都市龙泉驿区第七中学校2014年春季田径运动会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2014年4月2日至2014年4月4日(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二、竞赛地点:龙泉第七中学校田径场。
三、参赛单位:初一、初二、初三及各教学班为单位。四、竞赛项目:
1、初中男子组(9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实心球
2、初中女子组(9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实心球
3、团体项目:50米迎面接力(男20人,女20人)、跑操比赛五、参加办法:
1、各参赛单位每人限报两项,参加比赛人数尽量不重复,每班参与比赛人数需达到班级人数的80%以上,跑操比赛全班参加。
2、各参赛单位必须于3月20日放学前将报名单交体育组,认真填写男女组报名单,预期未报作弃权处理,一经报名,非特殊原因不得更改。
3、运动员必须按大会的安排参加比赛;在比赛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立即取消比赛资格,并通报全校。
4、中长跑运动员必须经区级或以上级别医院体检合格,否则出现意外事故,后果自负。
六、竞赛办法:
1、采用最新田径规则。
2、径赛项目100米按预、决赛方式进行,100米以上均直接决赛;田赛按预、决赛进行。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
1、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记分,名次相同者得到平均分配,且无下一名次。4×100米接力、50米迎面接力赛和跑操比赛积双分;破校纪录记9分,超区纪录记18分,超市纪录记27分。
2、各单项奖励前三名,团体总分按年级奖励前七名。团体总分相同则以破超上一级别纪录多者名次列前,若再相同,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3、参赛运动员如等于或少于八人的项目,则按实际参赛人数递减一名录取,只有一人参赛的项目不再比赛。
八、其它:
1、本规程修改权、解释权属大会组织委员会。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成都市龙泉驿区第七中学校2014年3月11日
年级组长、班主任职责
一、带领本班运动员准时参赛,不迟到、不缺席,严格遵守运动会规程、规则和制订的各项规定。
二、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班运动员的交通安全、比赛安全、饮食安全和物品安全。任何同学及非本场参赛运动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场地。本年级本班比赛未结束,年级组长、班主任不得提前离开赛场。
三、教育运动员要遵守大会纪律,尊重和服从裁判的判决,如比赛中出现裁判的错判、误判、漏判可根据规则规定,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四、熟悉“秩序册”,了解本班运动员参赛项目的时间及场地,提醒运动员充分做好赛前准备活动,并提前20分钟到检录处(田赛到比赛场地)进行点名。
五、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爱护学校和比赛场地的清洁卫生,不乱扔废弃的饮料包装及纸屑;爱护公物,不损坏花草、树木及任何设施。
成都市龙泉驿区第七中学校
2014年3月
成都市龙泉第七中学校
2014年春季田径运动会组委会名单
主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