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聊斋志异中侠客形象特点作者:张曼来源:《青年文学家》2016年第11期
摘 要:在《聊斋志异》涉及侠义主题的作品中,蒲松龄借助一个个侠客的形象,表达了自己所推崇的侠义境界,本文将从侠客形象特点角度对《聊斋志异》中的相关作品进行分析,进一步揭示蒲松龄在侠客形象上的寄托。
关键词:《聊斋志异》;侠客;形象;特点
作者简介:张曼(1991-),女,河北定州人,河北大学文学院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6)-11-0-01
在《聊斋志异》近500篇的文言短篇小说中,内容涉及侠义主题的有40多篇。《聊斋志异》中的侠客们虽然也有碌碌无为之辈,但是大部分的行为思想都属于侠义范围,是蒲松龄本人所推崇的侠义行为,符合了下层民众思想中对于行侠行为的解读。这些侠客们的形象虽各有千秋,但是其中也有些共同特点,并且由此可以看到蒲松龄对侠义观念的重视和观照。
一、有冤必雪,有仇必复
复仇是侠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蒲松龄主张在法律失去效应,受害者可以选择自己与恶势力对抗,实现自我方式的复仇。复仇可分为不同情况,一是为自己的家人复仇,这类侠客多是复仇女侠的形象,例如商三官,侠女。这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商三官是没有武艺的,她采取的方式是迂回式的,而侠女则是武艺高超,复仇干净利落。她们作为最典型的复仇女侠形象,身上所体现的有怨必雪,有仇必报的侠士精神,正代表着蒲松龄本人推崇的传统的侠义精神。二是为了别人复仇,例如《红玉》中的虬髯丈夫,他主动替冯生报仇,不计报酬。三是为了自己的自卫性复仇。《庚娘》中,庚娘的复仇虽也有为家人报仇的因素,但是她也是为自己在抗争,蒲松龄盛赞:“谁谓女子,遂不可比踪彦云也”。
二、临危舍命,追求社会的公正与世道的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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