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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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2012届毕业生离校手续须知
毕业生鉴定、派遣等工作总体日程安排
1610日前 结束全部成绩登记和论文答辩。 2611-15 毕业教育,毕业鉴定。 361819 办理离校手续。 461819 托运行李。 5618日下午13:00 发报到证。 661920 发派遣费。
7618192021 举行毕业典礼,表彰优秀毕业生。 第一场时间:618日(周一)上午8:30,地点:中山北路校区体育馆,对象:中山北路校区本科、专科、硕士毕业生。
第二、三场时间:619日(周二)上午8:30、下午1:30,地点:闵行校区篮球馆,对象:闵行校区硕士毕业生。
第四、五场时间:620日(周三)下午1:00、下午3:00,地点:闵行校区篮球馆,对象:闵行校区本科毕业生。
第六、七场时间:621日(周四)上午9:00、下午2:00,地点:中山北路校区大礼堂,对象:全体博士毕业生。
8621 退宿离校。 组织部
一、各院系党委、党总支将毕业生党员信息于68日前交组织部。

二、组织部于615日前开具好组织关系介绍信,并通知各单位到组织部统一领取。
三、各院系党委、党总支确保将毕业生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及鉴定意见、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整理后,归入学生档案。 学生处(学工部) 一、613日前,相关职能部门完成毕业生离校手续预处理工作。本专科生在620日前办理完离校手续。
二、各毕业班辅导员请按照下列时间节点到学生档案室(中山北路校区文科大楼320室或329室、闵行校区办公楼214室或201室)领取或交回相关档案材料。
161日前领取学生档案,两个校区同时进行。 2618日(中山北路校区)、619日(闵行校区)领取档案转递单和寄档地址。
3、毕业班辅导员收集整理好毕业生各种档案材料放入档案袋,贴好邮寄地址,于626-28日送回学生档案室,两个校区同时进行。
三、毕业班辅导员于61415日收齐《毕业生登记表》,统一送至闵行校区办公楼206208室盖章并归入毕业生档案。
四、毕业班辅导员将本专科毕业班学生证和校徽收齐,并于61819日交至学生处(中山北路校区文科大楼329室,闵行校区办公212室) 研究生院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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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65日前毕业研究生完成网上办理离校手续的申请工作,68日前各单位辅导员完成相关的审核工作。
二、528日前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本科生直升本校研究生、校硕博连读以及延期毕业研究生的名单。
三、各院系研究生辅导员于528日—61日将本院系学生证、校徽收齐交至研究生院管理处。
四、各院系研究生辅导员请按照下列时间节点到学生档案室(中山北路校区文科大楼320室或329室、闵行校区办公楼214室或201室)领取或交回相关档案材料。
161日前到学生档案室领取学生档案,两个校区同时进行。
2618日到中山北路校区、619日到闵行校区领取档案转递单和寄档地址。
3、毕业班辅导员收集整理好毕业生各种档案材料放入档案袋,贴好邮寄地址,于626-28日送回学生档案室,两个校区同时进行。
五、68日前各院系收齐填写好的学籍卡片一式两份并上交研究生院管理处。
六、529日—66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填写好的《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交至闵行校区办公楼312室研究生院管理处统一盖章并归入毕业生档案。
七、621日,为离校手续办理完毕的非在职研究生发放毕业证书。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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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528日前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延期毕业的本科生名单。
二、615日前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到学校教材科结清教材费。 三、组织院系发放本科毕业证书,各院系须在确认学生离校手续办理完毕后再发放本科毕业证书。 财务处
一、各院系68日以后,不再批准毕业生借款。
二、财务处将欠费(学费、住宿费以及暂借款等)学生名单告知各院系和相关职能部门,各单位协助做好清欠工作,相关信息上传学校公共数据库。
三、尚未结清学费、住宿费和暂借款的毕业生,需在615日前将结算手续办理完毕。在办理离校手续过程中,如因欠费问题无法通过,可以到以下地点咨询办理:
中山北路校区办公楼108室(联系电话:62235774 闵行校区办公楼101室(联系电话:54344673
四、61920日,毕业生持有效证件和报到证(或录取通知书)到财务处领取派遣费。
说明:学校发放的工商银行卡主要是用于缴费和领取助学金等费用。为保证学校发放费用的渠道畅通,如需销户的毕业生,请在毕业离校后再办理销户。 保卫处户政科
一、毕业生迁户流程
1毕业生和辅导员提供户口迁往去向给就业咨询服务中心(具体以就业咨询服务中心通知为准)
2就业咨询服务中心将填写过户口详细迁往地址的同学名册分校区分批次转交保卫处户政科(611日—6月底,保卫处户政科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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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校区所属地派出所。
3、派出所将学生户口迁出,并打印《户口迁移证》
4、各院系辅导员到学校保卫处户政科领取毕业生《户口迁移证》(约于6186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发给学生本人。
5学生本人携带《户口迁移证》30天有效期内到迁往地落户。 二、毕业生迁户注意事项
1因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量巨大,同学和辅导员须尽早提供准确数据,以便就业咨询服务中心数据汇总,派出所有足够的时间办理《户口迁移证》户政科将尽量依据每批次同学数量和派出所的工作进度将预计领取时间在校园网主页及保卫处网站公告。
2、户政科不接待学生个人领取《户口迁移证》。辅导员须将《户口迁移证》发给同学本人,同时做好签收记录。
3、派出所规定,2011615日始停止办理2011届毕业生户籍证明。
4如需变更学历及婚姻状况,可于68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派出所更改,也可在户籍迁往地办理落户时携带相关证件办理变更。
三、户籍迁移相关部门地址及咨询电话 保卫处户政科:
中山北路校区教材科对面保卫处202 联系电话:62232632

闵行校区后勤综合办公楼保卫处114 联系电话:54342652

长风新村派出所:普陀区怒江路1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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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22048457 17:00-20:00拨打) 工作时间:8:30-20:00(周一至周日) 塘湾派出所:闵行区北吴路三新街78
联系电话:24063367 工作时间:8:30-16:30(周一至周五)
9:00-16:00(周六、周日) 四、关于规范填写户口迁往去向友情提示:
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系统里迁往地址不能自由填写,必须按省市县逐级选择行政区域,且派出所无互联网络不方便使用搜索引擎,遇到迁往地址填写不完整、所属派出所填写错误等情况则无法及时打印《户口迁移证》
再次提醒广大毕业生同学:一定要谨慎、规范填写户口迁往地址!请辅导员务必提醒同学保证提供的迁往信息精准无误。
正确的填写方式为:
★迁往外省市:****市(县、区)**门牌号或****市(县、区)**单位具体名称,以上供参考,迁往地有特别规定的以迁往地要求为准。 ★迁往本市:
落户集体户:上海市******(单位名称可写可不写)+所属派出所名称。
例如: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900号,新华路派出所。 落户家庭户:上海市******(*+所属派出所名称。 例如: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89553101,长风新村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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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一、61115日团员学生持本人团员证到所在院系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院系团委在团员证中的“团组织关系转移”一栏中填入相关事项,并加盖院系团委公章。
二、如团员证遗失,以院系为单位于611-15日到校团委组织部补办(中山北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602室,闵行校区学生之家B102室)。补办团员证需持院系团委证明并交一寸照片1张。 学生发展服务联合中心
一、核对毕业生就业信息及院系就业方案。所有毕业生均须落实毕业去向,并提供相应的户档转移信息。已落实去向的毕业生登录校就业网核对个人去向信息,未落实去向的毕业生登录校就业网登记去向信息。毕业班辅导员以院系为单位与校就业中心核对就业方案,截止时间为68日中午1200
二、领取毕业生报到证。618日下午1:00起,毕业班辅导员到校就业中心办公室领取毕业生报到证。上联“就业报到证”发放给毕业生本人,下联“就业通知书”归入毕业生档案。涉及户籍审批、暂缓签约等特殊情况的毕业生领取报到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请与发放西部就业奖励。66日前正式签约的、到西部地区就业的非免费师范生和到西部地区县镇及以下基层教育单位的免费师范生申请“华东师范大学去西部地区就业奖励”申请表格递交截止时间为68日中午1200以院系为单位统一交至校就业中心办公室。发放证书及奖金的时间另行通知。
四、上交教师资格证书申请材料。师范生辅导员于62116:00前收齐教师资格证书申请材料,以院系为单位交至就业中心审核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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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完整提交申请材料的申请人可于82327日将相关申请材料补交到延安西路900305室。
五、助学贷款还款确认。获得过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在办理离校前需办理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 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
一、领取体检卡及就诊安排
1请各院系毕业班辅导员于531(周四)61(周五)到校医院领取毕业生体检卡。 领体检卡地点及时间:
闵行校区门诊部301800110012301600 中北校区校医院203800110013301600 2、毕业生从61日起只能在校医院就诊(急诊除外),医生不再开转诊单。
3毕业生从交还校园卡之日起到校医院就诊按自费处理(就诊请出示病历卡)
4、住院开具《住院结算凭证》截止日为621日。 5、门诊报销截止日为621日(以发票日期为准)


二、毕业生退宿及离校手续办理
毕业生通过学校公共数据库办理离校手续。后勤管理处办理离校手续的时间为614151819日。毕业生即日起可到所在宿舍楼管理员办公室办理退宿手续,管理员确认家具无损伤后,及时将毕业生学号报后勤管理处统一办理网上通过。
毕业生最终退宿截止时间:621日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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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李托运
为方便学生托运行李,学校联系中铁快运为学生提供到校办理行李托运服务,办理时间为618-19日,具体安排如下:
1、中铁快运上海分公司 咨询电话:95572 中山北路校区:618198:3014:00 地点:田家炳教育书院一楼大厅
联系人:章老师 联系电话:62233356 2、中铁快运股份有限上海南站营业部 咨询电话:95572 闵行校区:618199:0015:00 地点:研究生公寓区秋林阁银行旁 本科生公寓区河东餐厅对面
联系人:徐葭老师 联系电话:54342617 注:中铁快运是学校联系的毕业生行李托运指定服务单位,请毕业生选择其他快运公司时务必注意安全,谨防上当受骗。
四、送站服务
后勤集团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安排班车送站,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图书馆
一、毕业生于610日前将所借图书和欠款还清。
二、已完成答辩的研究生于610日前网上提交PDF格式学位论文电子版,要求与印刷版版式相同。提交两个工作日后,请查询是否通过图书馆审核,如果没有通过,请根据提示重新上传正确格式的电子版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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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成公共数据库离校申请手续且完成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的研究生,61415日,请按规定交学位论文印刷版1份,所提交论文须有论文作者及导师在相应位置的签名。论文如需保密,须带好保密证明(具体事宜详见图书馆主页)。
提交印刷版学位论文具体地点:
闵行校区:图书馆裙楼二楼新书借书处。 中山北路校区:图书馆逸夫楼一楼借书处。
档案馆
一、61415日集中办理研究生毕业离校手续。办理地点:闵行校区:行政楼805室;中山北路校区:档案馆一楼服务台(老图书馆楼乙幢)
二、毕业博士研究生,将学位论文印刷版1份提交至档案馆(中山北路校区老图书馆楼乙幢档案馆一楼服务台,闵行校区办公楼805室)所提交的论文,各项内容需填写完整,签名处由责任人亲笔签名(详见档案馆网页中《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归档办法》
三、毕业硕士研究生,将学位论文的中文封面页与“华东师范大学论文原创性声明”“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论文著作权使用声明”页提交至档案馆(中山北路校区老图书馆楼乙幢档案馆一楼服务台,闵行校区办公楼805室)所提交的原创性声明、著作权声明页,各项内容需填写完整,签名处由责任人亲笔签名(详见档案馆网页中《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归档办法》
四、毕业博士研究生、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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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系统提交到图书馆,无需直接提交到档案馆。
五、各院系辅导员在620日前将本届毕业生、毕业研究生集体照送交档案馆集中保存。
信息化办公室
一、毕业生离校时须退回校园卡,在办结图书馆离校手续后通过公共数据库办理校园卡退卡及退款申请等手续(网上离校)
二、校园卡退卡手续办理时间及地点:
闵行校区:6209:00-16:00地点:图书馆主楼207室。 中山北路校区:6189:00-16:00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
其他时间如需办理,请直接到校园卡中心办公地点:图书馆主楼207室(闵行校区),老图书馆一楼西侧(中山北路校区)
办理退卡时退还卡内余款。若遗失校园卡须签署遗失声明。 三、如需他人代办退卡、退款手续,请填写书面委托书(可在信息化办公室网站下载),经辅导员签字并经所在院系证明方可。
四、遗失或损坏校园卡,需提前三天(72小时)进行挂失,方可在指定时间办理离校手续。
五、校园卡退卡手续须知、现场流程及委托书要求等详见信息化办公室网页:www.eoffice.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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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a293511866fb84ae45c8d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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