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西安财经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

发布时间:2023-05-31 09:03:5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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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西财教发[2016]35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积极探索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新形式、新途径,进一步强化学生的专业知识和与之相匹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教学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一)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范围第二课堂是在课堂教学以外的时间,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所进行的旨在加深基础知识,拓宽知识领域,发展科技、文体、艺术等方面的兴趣和才能,培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提高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的实践创新活动。学生可通过参加各类学术科技活动、学生社团活动、文体活动、投身社会实践及公益工作等获得第二课堂学分。本科学生在校期间除修读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内学分外,必须取得至少2个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范围包括:1.学校举办的各类学术、科技活动;2.国际级、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文化、体育、艺术活动;3.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社会实践活动(不包括教学计划所要求的专业实习、实践教学活动周等环节)4.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志愿服务活动;1
5.在各级学生组织中承担社会工作;6.公开发表的正面宣传学校的新闻通讯作品(在媒体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文学作品、美术及艺术设计作品等;7.经学校认定的其他第二课堂活动。以上七类项目中,除第六类新闻通讯作品的发表外,其他六类学生活动需经学校相关部门或学院组织参加,或者学生在征得学校相关部门或学院同意后参加,方可纳入第二课堂学分计分范畴,否则视为无效。(二)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在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范围的基础上,结合开展的第二课堂活动,制定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参考标准,如下表所示:西安财经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参考标准项目类别考核内容及标准校级学术、科技竞赛、校级校级校级院级院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二等奖1说明1集体项目获奖证认定依据0.5书排序第一人按标准0.2分计,排名2-10的参获奖院级学术、科技竞赛、获奖0.550%后计分;不同项目获奖可0.32累加,同一项目参加书。0.1不同比赛获奖只取最高分。院级三等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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