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建筑

发布时间:2013-10-20 20:37:4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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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在古代不仅是居住场所,而且还被视为宅主身份的标志。唐、宋时期朝廷对官员及庶民的住宅形制已有一定的限制,但还比较粗略宽松,例如宋代规定六品以下的官员不能在宅前造乌头门,庶民屋舍只许进深五架,门屋只许一间,不许用飞檐、重拱、四铺作、藻井和五彩装饰等。重点在于区划官员和庶民之间的身份差别。到了明代初期,对住宅的等级划分严格了,官员造宅不许用歇山及重檐屋顶,不许用重拱及藻井。这些限制在宋代原是针对庶民的,如今已针对品官了,这就意味着除皇家成员外,不论你官位多高,住宅不能用歇山顶,只能用两厦(悬山、硬山)。此外,又把公侯和官员的住宅分为四个级别,从大门与厅堂的间数、进深以及油漆色彩等方面加以严格限制。至于百姓的屋舍,则不许超过三间,不许用斗拱和彩色。以上这些反映了明代等级制度的森严在住宅形制上已有充分表现,但逾制的现象十分普遍,至今江苏苏州一带的民居中,仍保存着一批十分精美的贴金彩画和砖石雕刻。  中国住宅遗构今所知的最早实物是明代的。已经发现的明代住宅分布于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山西、陕西、福建、广东、四川等省,其数可以百计。由于地理环境、生活习惯、文化背景和技术传统的差异,使各地住宅呈现出不同的形态。

明代家具木工

  明代家具造型优美,尺度合宜,结构严密,雕饰适度。高级者选用紫檀、花梨等贵重材料,其技法迄今仍作典范,是中国古代家具发展的顶峰。  明代木工用书《鲁班经》记录当时民间匠师的业务必备知识和中国古代民间常用建筑、家具和器物的形制、尺度、用料等。书原名《工师雕琢正式鲁班木经匠家镜》或《鲁班经匠家镜》,午荣编,成书于明代,是一本民间匠师的业务用书。全书有图一卷,文三卷。《鲁班经》介绍行帮的规矩、制度以至仪式,建造房舍的工序,选择吉日的方法;说明了鲁班真尺的运用;记录了常用家具、农具的基本尺度和式样;记录了常用建筑的构架形式、名称,一些建筑的成组布局形式和名称等。  《鲁班经》对技术知识的介绍比较笼统,但从书中可知古代民间匠师的业务职责和范围,民间建筑的施工工序,一般建造时间、方位等等。它所介绍的形式、做法,在东南沿海各省的民间建筑中,至今仍可看到某些痕迹;所介绍的家具,很多也可以在这些地方见到。鲁班真尺的运用方法,民间工匠仍在遵循使用。

 明代是中国风水的鼎盛时期。一时间民间风水实践和风水理论都有很大发展,各种风水书籍纷纷问世,其中有刘基的《堪舆漫兴》、蒋平阶的《水龙经》、《阳宅指南》、

高濂

高瑞南,陶艺家,工艺美术师,中国工艺美术协会会员,江苏省工艺美术学会会员,20064月由世界艺术家联合协会审定,并授予世界高级工艺美术师称号。1953年生于江苏宜兴陶艺世家,自幼在宜兴丁山的陶风熏陶下耳濡目染,自然地孕育成了陶艺浓厚兴趣,博采众长,努力追求及传统紫砂精髓吸取,奠定了日后创作之稳更多>>

的《相宅要说》、张道宗的《地理全书》、周景一的《山详指迷》、目讲僧师的《地理直指原真》等较为重要。 

 等级制度

明代在第宅等级制度方面有较严格的规定。一二品官厅堂五间九架,下至九品官厅堂三间七架;庶民庐舍不逾三间五架,禁用斗栱、彩色。

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定制:六至九品官厅堂三间七架,正门一间三架;庶民正厅不得超过三间五架。洪武三十年重申:房屋可以多至一、二十所,但间、架不容增加。正统十二年(公元1447)稍作变通,架数可以加多,但间数仍不能改变。

明朝住宅的等级制度主要是限制间数和架数,至于建筑层数,则可因地制宜。明代住宅均能表现明代建筑特点,典雅稳重,做工讲究,装修精美,雕刻和彩画细腻而雅净。苏南、浙东、皖南、山西襄汾都有明代的民居遗物。

中国古代单体建筑的等级规定

在单体建筑中,等级制突出地表现在间架、屋顶、台基和构架做法上。

《明会典》中规定:公侯,前厅七间或五间,中堂七间,后堂七间;一品、二品官,厅堂五间九架;三品至五品官,后堂五间七架;六品至九品官,厅堂三间七架。在古代建筑中,指的是房屋的宽度,两根立柱中间算一间,问数越多,面宽越大:指的是房屋的深度,架数越多,房屋越深。这是对于单体建筑平面和体量的限定。

《礼记》记载:天子之堂九尺,诸侯启齿,大夫五尺,士三尺。这里的,指的是台基。这说明台基的高度很早就列入等级限定。台基中衍生出一种高等级的须弥座台基,用于宫殿、坛庙、陵墓和寺庙的高等级建筑。须弥座台基本身又有一重、二重、三重的区别,用以在高等级建筑之间作进一步的区分。

屋顶的等级限制十分严格,从最高等级的重檐庑殿、庑殿、歇山、攒尖、悬山、到最低等级的硬山顶,形成了完整的等级系列,对于不同建筑的等级面貌,起到了十分触目的标志作用。结构形式和构造做法也被纳入等级的限定,在宋《营造法式》中主要表现在殿堂结构与厅堂结构的区分,即殿堂、厅堂、余屋、亭榭四类,殿堂等级最高,厅堂、余屋依次减低;它们在规模大小、质量高低和结构形式上都有区别。

在清《工程作法》中,主要表现在大式做法和小式做法的区别,把这两种做法作为建筑等级差别的宏观标志,然后在大式做法中再细分等次。

这两种做法不仅在间架、屋顶上有明确限定,而且在出廊形制、斗拱有无、才分规格和具体构造上有一系列的区别。

中国古建筑等级的限定深深地渗透到技术性的细枝末节。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725e92079563c1ec5da71c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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