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武汉大学珞珈学院收费管理领导小组的请示.doc
武汉晴川字[2017]5号
关于印发《武汉晴川学院校长办公会议
议事规则》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武汉晴川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武汉晴川学院校长办公会议题申报表》
武汉晴川学院
2017年3月8日
武汉晴川学院学校办公室2017年3月8日印发共印15份
武汉晴川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领导集体研究和决策其职权范围内重要行政事项的会议。为了加强会议管理,提高会议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武汉晴川学院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武汉晴川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因故不能参加时,由校长委托常务副校长召集并主持。
第三条校长办公会议的组成人员为:校长、常务副校长、副校长、校长助理,学校办公室主任列席。
第四条校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如遇重大或急办事项可由校长决定临时召开.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五条校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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