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应知应会及试题[全套]

发布时间:2020-05-30 12:31:3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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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应知应会

1.对国有企业的定位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

2.国企“根”和“魂”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3.《条例》章节内容

共九章四十一条,自2019年12月30日起施行。

4.《条例》制定目的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5.国企党建指导思想

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6.国有企业需要增强的五种能力

国有企业需要增强的五种能力,即囯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7.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二)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

(三)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和人才队伍;

(四)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突出党支部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

(五)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体现企业职工群众主人翁地位,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

8.党委的设立、任期及人员组成

国有企业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党员人数不足10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委。

经党中央批准,中管企业一般设立党组,中管金融企业设立党组性质党委。

国有企业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

国有企业党委一般由5至9人组成,最多不超过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5至7人、最多不超过9人,党委委员一般15至21人。党委委员一般应当有3年以上党龄,其中中央企业及其直属企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的党委委员应当有5年以上党龄。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616e163f311f18583d049649b6648d7c0c708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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