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2-02-13 17:11:18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对加强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几点思考

  当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环境执法力度的加强,一大批污染严重、工艺落后、设备简陋、无污处设施的小企业向城乡结合部转移,导致城乡结合部环境问题十分突出,环境纠纷和上访案件逐年增加,环境安全形势日趋严重,农民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构成了危害,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城乡结合部环境问题不同于城市市区以及远离城市的纯农村地区的环境问题,点多面广门类齐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鉴于城乡结合部环境问题的独特性和紧迫性,必须高度重视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坚持以健全体制为前提、严格执法为核心、以加强环境监察和监测能力建设为基础、以科学规划为重要手段,下大力预防污染扩散、防止环境继续恶化,不能让城乡结合部成为环境保护工作的“真空”地带。

  一、现状分析

  (一)城乡结合部综合整治体制不够健全。据调查了解,城乡结合部地区农业生产已基本成为副业或被福利化,当地农民圈地盖房出租、外来流动人员租赁办小企业,流动人口与当地农民以土地和房屋出租为媒介,形成了相互依赖、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存共荣的利益一体化关系如果单纯对污染进行防治,则难以根本性解决,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综合性措施。目前,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没有明确职责分工,市容卫生、国土资源、治安管理、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存在职责不清和责任不明问题,造成了多头管理或无人管理,而且各自监督管理标准尺度不一、执法宽严力度不一,不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却能拿到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顺利建成投产的污染企业绝对不在少数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没有建立村级环境管理网络流动人口与土地房屋出租管理不规范污染企业经营活动基本处于无约束状态。

  (二)环境规划滞后问题比较突出。大部分城乡结合部地区缺乏统一的长远规划,功能定位不明确,布局不合理,几乎没有科学详细的区域环境规划,加上城乡结合部环境成本低廉,使用农村劳动力成本很低,造成了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企业长驱直入,而这些企业绝大多数是土法上马的小企业投入少规模小,设备设施简陋,生产工艺简单,没有任何环境设施和环保措施,废渣、废水、扬尘、噪声污染相当突出,严重污染和破坏城区周边环境空气、水环境、生态环境。

  (三)环境监管能力比较薄弱对于城乡结合部地区污染企业,环保部门只有限期治理、停产治理的建议权,对环境违法经济处罚的最高额度仅为10万元,造成一些污染企业宁愿接受处罚也不愿投入更多的资金建设治污设施,有的污染企业与环保部门打游击、捉迷藏,整天东躲西藏、大门紧闭、叫门不开,想方设法逃避环保部门执法检查,个别企业主公然拒绝、阻挠执法人员的现场检查,甚至出现暴力抗法现象。

  (四)基层环保队伍建设落后目前,街道办事处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而街道办事处一级基本没有设立专门的环保机构,环保职能一般由城建、市容、城管等科室行使,工作人员大部分是兼职,业务水平、执法能力和时间精力与环保工作不适应,同时没有建立必要的重点区域监测点,环境管理工作缺乏基本的监测数据支撑,总体上没有形成健全完善的城乡结合部环境管理体系致使许多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和亟待解决的重大环保问题得不到落实。

  (五)居民环境意识比较淡薄。长期以来,城乡结合部地区居民的思想观念、受教育程度、综合素质均介于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之间,但是由于城乡结合部城市化进程缓慢,造成了“非城非乡”、“人户分离”、“农居混杂”的复杂局面,形成了非常复杂的利益格局,“只要温饱,不要环保”、“无工不富”等错误思想比较流行,居民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普遍不强,对生态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追求科学发展的主观能动性不高片面追求眼前利益的现象普遍存在。

  二、对策研究

  (一)建立健全城乡结合部综合整治体制。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从影响和制约城乡结合部环境的综合因素出发尽快明确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划分,完善总体规划目标及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决策机制、工作机制、责任机制、投入机制、利益导向机制、监督机制、激励机制、创建机制和事故纠纷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领导到位、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重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加强村级环境管理网络建设,建立起村级环保领导小组,组织村民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群众举报有重污染企业和无环保手续企业的村委会实施责任追究,并在年度考核中实施一票否决,并对工作成效突出的村委会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切实做好区域环境规划工作。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根据城乡结合部特殊地理位置、环境特征功能定位合理确定城乡结合部产业结构和发展规模将发展经济的强劲动力引导到正确的轨道上来切实加强污染源头控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低炭绿色和生态环保产业,对国家明令禁止建设和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以及《工商领域禁止投资的项目》中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要对污染企业实行集中治理鼓励走园区聚变、规模发展的路子,现有污染企业符合条件的逐步搬迁到工业园区,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缔。

  (三)大力开展环境执法工作。城市结合部环境问题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得到全面解决特别是深层次的环境问题。要紧密结合实际和特点,由小到大、由易到难、由浅到深,从污染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入手,扎扎实实地解决几个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获得益的问题,确保广大群众能够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坚决扭转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对辖区内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排污企业和无证经营企业,通过断电、停水、查封锅炉拆除变压器、捣毁生产设备等手段,坚决打击污染企业非法生产的嚣张气焰确保“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死灰复燃,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四)加强基环保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城乡结合部环境保护支撑体系,争取在街道办事处一级设立隶属于环保分局的专业环保管理机构,至少在重点污染区域设置必要的环保管理机构,对其进行科学定编和规范化建设,积极将城市工业治理污染、保护生态的有效措施和农村治理污染、保护生态的有效措施同时倾注于城乡结合部环境保护中加强监测站基础设施建设和能力建设,尽快在污染严重的区域设立环监测点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城乡结合部环境预警监控体系,提高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服务的能力。

  (五)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仅仅是环保部门一家的事情,涉及到国土规划、市容、公安、工商、建设等多个职能部门,例如:对于污染企业的查处取缔工作,国土部门可以从违法用地方面入手,规划部门可以从无规划手续方面入手,工商部门可以从无证经营方面入手,建设部门可以从违法建设方面入手等,因此只要各部门能够通力合作、联合执法、重拳出击,城乡结合部污染企业就根本没有存在发展的基础和空间。

  强化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开展环保宣传日、周、月等多层次、多形式积极开展咨询、培训、示范与推广工作,切实增强城乡结合部居民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摒弃只顾个人或局部私利而不惜损害他人或全局利益、只顾当代人发展而不惜危害后代人生存的陈旧环境观。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深入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环境友好企业、绿色学校等系列创建活动,试行环境质量、环境管理程序和企业环境行为信息“三公开”制度,帮助公众了解本地环境保护的重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宣传和信息交流,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66fe3330b4c2e3f57276370.html

《对加强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几点思考.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