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简介

发布时间:2020-04-28 11:59:4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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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商业银行简介

(一)性质

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信用社)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金融组织。1954年《陕西省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草案)》指出:“信用社是劳动群众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自愿互利、民主管理原则组织起来的资金互助组织,是社会主义性质的”。1984年《陕西省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草案)》指出:“信用社是农村劳动人民根据自愿互利原则组织起来的合作金融组织,是社会主义金融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银行的助手”。 1996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决定》﹙国发﹝199633号﹚文件指出:“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是农村金融改革的重点。改革的核心是把农村信用社逐步改为由农民入股、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合作性金融组织”。2003年《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315号)指出:“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把农村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从2004年起,经过5年的工作,我们咸阳市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基本完成,目前属股份合作制地方金融机构。

(二)任务

信用社的任务是根据党和国家各个不同时期的革命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任务而确定的。1953年起信用社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合作社的决议》的规定信用社任务:“在国营经济的领导下,帮助农民摆脱高利贷的剥削,发展农村储蓄和低利贷款,为农副业生产服务,促进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发展”.1963年起,信用社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人总行《关于农村信用社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信用社所规定的主要任务:“在本公社范围内吸收农村的闲散资金,帮助农民解决副业生产和生活上某些临时性的困难”。1984年《陕西省农村信用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规定,信用社的主要任务是:“在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计划的指导下,在本社范围内,组织农村闲散资金,发放各项贷款,支持集体和农民个人发展商品生产,活跃农村经济,打击高利贷,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为农业现代化服务”。 1996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决定》指出:“农村信用社必须坚持主要文社员服务的方针,优先安排对农村重养业的贷款,对本社社员的贷款要占全部贷款金额的50%以上”。2003年国务院印发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指出:“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金融纽带作用,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三)地位

农村金融市场的主体是农村信用合作社,也就是国务院200315号文件明确的: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即:主体地位。为什么这样说,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1、农业的基础地位及其特点,决定了农村信用社的主体地位。

2、农村金融市场中各个金融机构的功能及任务决定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主体地位

3、农村金融市场中各种类型金融的服务对象也决定了合作金融的基础地位

4、农村信用社本身的特点及职能决定了它的主体地位

(四)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作用

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市场中的主题力量,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帮助广大农民脱贫致富,逐步缩小贫富差距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促进成员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农村信用社的首要服务对象是入股合作的各个成员,它的基本目标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农村信用社遍布农村,通过为广大的社员提供灵活而优惠的储蓄存款、贷款、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促进其成员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促进城乡中小企业发展。农村信用社处于社会经济体系的基层,城乡中小企业是它的重要服务对象。城乡工商、运输、服务等中小企业,因其经营规模小、地域分散、技术设备落后、管理水平低下,多数经济效益较差,预期风险较高,在信贷方面难以被国有商业银行及其他大型金融机构列为计划服务对象,农村信用社能够充分灵活地为这些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从而帮助他们不断扩大生产、流通和服务规模,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使之成为繁荣城乡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

3、促进城乡贫困居民走向富裕。消除贫困是社会发展的基本目标之一,而贫困更多地存在于不发达的城郊和穷乡僻壤。实践证明,尽快地、全面地消除贫困,单靠国家无偿地救济、补贴、扶贫是难以彻底凑效的。但是如果通过农村信用社组织贫困居民互助自救,不仅能为农户生产经营提供资金,而且有利于社会稳定。农村信用社还可以通过为贫困家庭提供贷款服务,同时提供技术与管理服务,将更多的贫困户及个人引向致富之路,促使他们勤耕其田、劳工经商;立志治穷致富,走向共同富裕。

4、促进城乡不发达社区走向现代化。农村信用社多植根于不发达社区,因此,它能够对这些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教育等诸多方面产生积极的影响。尤其是在贫困社区,农村信用社通过各种金融活动,能够使这些社区从长期不发达的状态下解脱出来,逐步走向现代化。它的作用表现在:(1)能加速这些社区自然资源的开发,发挥潜在的优势;(2)加快不发达社区工业化、商品化进程,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减少剩余劳动力,增加产品生产和财富积累;(3)通过提供教育、科技和文化投资,加速发达社区文教、科技、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劳动力素质及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5、促进金融秩序的稳定。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遍布城乡各地,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是社会经济中最活跃的金融成分,因而也是稳定金融秩序的重要因素之一。(1)通过储蓄存款活动,可以蓄积大量闲散资金,增强城乡居民的购买力,调节货币流通。同时,通过贷款活动,将储蓄存款转为生产性与流通性资金,生产与销售适销对路的商品,增加有效供应,加速扩大商品流通,促进城乡供求平衡,稳定货币流通秩序。(2)通过灵活、优惠的贷款活动,可以控制城乡高利贷活动,减轻高利贷这一破坏城乡金融秩序的不安定因素的影响,从而有利于金融秩序的稳定。(3)通过示范城乡金融服务,解决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中的资金需要,引导民间自由借贷,协助中央银行加强对民间金融组织的管理与指导,为稳定金融秩序创造条件。(4)通过自觉接受中央银行的领导、管理与监督,贯彻执行宏观调控的货币政策和金融法规,为抑制通过膨胀和稳定币值做出积极努力。

(五)体制的沿革

1、改革开放以前信用社管理体制的几次曲折

信用社(信用分部)管理委员会:由于“左”的思想影响,1958年农业社试建信用部,规定“信用部是农业社的组成部分,直接受中共农业社党支部及社管会领导。业务上受国家银行指导。”“人民公社”化后,信用社与人民银行基层营业机构合并,改为公社信用部,原有的社员代表和理、监事会即被取消,按照省人行《关于公社信用体制的意见》,公社信用部(即银行营业所),管理区信用分部(即信用社),直接由公社和管理区人民代表大会和管理委员会管理;同时受上级银行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信用分部没有单独建立相应地民主管理组织。1962年,按照中共中央和中共陕西省委及省人行的有关规定,恢复了农村信用社建制,全省信用社恢复了内部管理机构社员代表大会和理、监事会。

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1970年“文化大革命“时期,根据人总行指示,学习河南省信用社贫下中农管理的经验,在全省推行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组织。1975年陕西省贫下中农协会和省人行制定了《陕西省贫下中农管理农村信用社实行办法》,在地方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以贫下中农为主体的,有公社领导和社干参加的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贫管会是群众性的监督管理机构。它的职能是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和人民银行协助下,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对农村信用社进行监督和管理。

行社合一:1978年,按照人总行《关于农村金融机构的几点意见》,信用社通银行营业所合为一个机构。信用社作为银行基层机构性质,取消了原来的民主管理组织,建立了信用社管理委员会。由所在公社领导、信用社干部和社员代表组成,负责信用社的管理工作。

2、改革开放以后信用社体制改革

“三性”的恢复。1979年后,随着经济管理体制进行全面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也开始改革。中共中央19831号文件明确指出信用社要“坚持信用社合作金融组织性质”,根据这个精神,省政府批转了《关于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的意见》。省政府的批转文件指出:“要坚定不移地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把信用社真正办成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的指导方针,搞好体制改革工作,彻底改变过去把信用社作为银行基层机构的思想和一整套‘左’的管理办法,并依照合作金融的特点,改革和健全有关规章制度,从而使信用社真正成为农民自己的资金互助组织”。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恢复信用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重新确定社员的主人翁地位和代表大会制度,由理事会、监事会对信用社实行管理和监督。

信用社体制改革基本做了八方面的突破:发展新股、突破入股限额。农民、农村职工个人可以入股,乡镇企业和经济联合体也可以集体入股,股数不限,并实行股金保息、分红制度。实行民主办社,突破“官办”模式。真正由社员群众当家作主,社员代表有权确定本社的经营方针、业务计划和财务管理等重大问题。灵活经营业务,突破指标限制。农行不再下达转存指标,信用社根据政策规定,社会需要和群众要求灵活经营,充分运用资金多存多贷。自主发放贷款,突破银行审批。信用社贷款在政策、计划许可氛围内,按照本社和县联社的规定,自主决定,不再报银行审批,费用开支也照此办理。扩大服务领域,突破贷款对象限制。凡属农村集体性质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供销社外)和农户的存贷业务都作为信用社的经营范围。信用社在保证农业贷款需要的前提下,可以办理农村工商业和乡镇企业贷款。试行利率浮动,突破档次限制。信用社在执行国家基准利率的前提下,可以从实际出发,按贷款对象、用途、经济效益、信用好坏和资金供求情况,在上下不超过20%的幅度内浮动。改革劳动制度,突破“铁饭碗”。信用社新招职工,一律实行合同制,合同期满,重新考核,表现好的留用,还可任领导职务,不称职的辞退。坚持按劳分配,突破平均主义。信用社实行严格的经营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经营成果同职工个人的责权利结合,真正体现多劳多得,奖勤罚懒,克服平均主义。

行社脱钩-合作制性质的恢复

19961112日陕西省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依据《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农金改办(199646号文件批复》,以陕农金改(199611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宣布全省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的通知》。到年底,咸阳市各县(市)区农村信用社正式与农业银行各级机构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同时成立了咸阳市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信用社的改革及业务和管理工作。1998年人民银行咸阳市分行设立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科,体改办的人员归并人行合作科,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各项工作直接由人民银行管理。

1996年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后,信用社改革的重点是恢复合作制性质。按照《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决定》精神﹙国发﹝199633号﹚,一是加强农村信用社县联社的建设,二是按合作制性质的原则重新规范农村信用社。县﹙区﹚联社由辖区内农村信用社投资入股组成,变为法人单位,联社营业部为联社内设营业部门;信用社主要是股权设置、民主管理、服务方向、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范。

1997-1978年,在两年时间内,咸阳市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决定》及人民银行总行制定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办法》、《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全面规范农村信用社实施方案》、《陕西省农村信用社县级联合社规范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先后对信用社和县联社进行了规范。

信用社的规范

规范工作坚持了四个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恢复农村信用社的合作金融性质,推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二是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的金融体系的形成;三是有利于国家对合作金融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四是有利于农村合作金融事业的发展。通过规范,一是信用社的股权设置体现了结构的合理性、群众性和广泛性。规范前,全市信用社股金为2821万元,规范后,股金增加到3935万元,增长39.5%,其中:新增农户股1119.3万元,法人股82.3万元,员工股175.2万元;二是民主管理得到加强。全市225个信用社中的190个信用社分别召开了社员代表大会,按照“一人一票”制,选举产生理、监事会各190个,信用社主任由理事会聘任;三是更加明确了支农服务方向。规范中,信用社都分别制定了《改进和加强支农服务实施方案》和《优质服务规范化细则》,通过信贷、结算、信息咨询等为社员服务,做到支农服务到位,信贷资金到位。;四是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制度,财务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

县区联社的规范

1991-1996年,在农业银行的管理下,县﹙区﹚信用联社属于非法人团体组织,联社营业部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县﹙区﹚联社和农业银行县﹙区﹚支行实行“两块牌子”,人员与支行信用合作管理科﹙股﹚是“一套人员”,联社主任一般由农行县﹙区﹚支行主管信合工作的行长兼任,副主任由信合科﹙股﹚长兼任。

1998年,在基本完成了信用社规范工作后,全市规范县﹙区﹚信用联社工作全面展开。到1998921日,全市14个县﹙区﹚信用联社完成了规范工作。规范后,全市225个信用社按2-10万元的股额分别向管辖联社入股2337.7万元,14个联社机关员工409人按5-1000元入股49.22万元,14个县﹙区﹚联社股金总额达到2386.9万元。各联社共选出社员代表799人,分别召开了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监事会各14个。各联社理、监事会共聘任联社正、副主任36人﹙理事长兼联社主任﹚,监事长14人。联社的名称由“ⅹⅹ县﹙区﹚信用合作联社”变更为“ⅹⅹ县﹙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为法人单位。

2000年经人总行批准,由14个县(市)区联社入股,成立了西北首家---咸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市联社属法人机构,但不设立营业部,对外不办理业务,其主要职责是对全市信用社进行行业管理和服务。其金融监管工作仍由人民银行及以后分设的银监局负责。2006年,根据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精神,撤销了咸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随之,陕西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咸阳市设立了办事处,属派出机构,其职能是代表省联社对全市农村信用社进行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

统一法人社-产权制度的改革

2003年以后,农村信用社按照《国务院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315号〉及陕西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信用社县﹙市区﹚联社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陕信联发﹙20042号〉等文件精神,深化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以法人为单位,改革信用社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重新确定新的产权形式。14家信用联社按照产权形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结合实际实行股份合作制。即以县﹙市区﹚为单位,将信用社和信用联社各为法人改为统一法人。信用社、信用联社在原有股权范围的基础上,全面进行清产核资工作,妥善处理历史积累和包袱,扩大入股范围,调整股权结构,提高入股额度,广泛吸收辖区内农民、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入股,按照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制衡,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把信用社办成由农民、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组织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金融纽带作用,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到2008年底,已有12个县区统一了法人社,原乡镇信用社、信用分社、储蓄所均为联社的分支机构。三原、泾阳两个县因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目前仍为两给法人社。

6.农村信用社组织体系

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对农村信用社的体制概括为:国家宏观调控,加强监管,省级政府依法管理,落实责任;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监督管理体制。在这个原则的指导下,目前,农村信用社组织体系基本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信用社的民主管理;二是省联社的管理、指导、服务和协调;三是国家金融监管。

1、信用社基本管理体制

从信用社创办到现在,按照信用社的章程,信用社的民主管理机构,主要是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监事会。

社员和股金

信用社社员分为自然人社员和法人社员;凡居住在一个联社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城乡居民和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承认联社章程,承担社员义务,按规定数额缴纳股金后,即成为联社的自然人社员和法人社员。信用社股本金由自然人和法人股组成,自然人股和法人股分别设定资格股和投资股两种。资格股是获得社员资格必须缴纳基础股金,是社员获得信用社优惠优先服务的前提。投资股是社员中有实力的各类经济组织,个人投资大户形成的股份。资格实行“一人一票”制,投资股根据投资股权大小确定票数,股金每股为1元,自然人入股金额为200元、500元和10003个档次,由各县(市)区联社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人均收入水平合理选择。法人股最10000元,在股金结构中,投资股不得低于30%。截止2008年底,咸阳市农村信作社社员总数达到83000多名,股本金总额达到37000多万元。

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是信用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社员代表大会由职工、其他自然人和法人社员组成,每届任期三年。社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①制订或修改章程;②审议通过社员代表大会议事规则;③选举更换理事和监事,决定有关理事、监事的报酬事项;④审议、批准理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⑤审议批准联社发展规划,决定联社经营方针;⑥审议批准联社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⑦对联社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⑧对联社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⑨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社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理事会召集。

、理事会。理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由79名理事组成。理事会人员的组成中自然人不得低于1/2,其中员工理事不得超过1/3。理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并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核准后行使职责。理事会每季开会一次,监事会成员列席。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①召集社员代表大会,并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②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③制定联社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④审议联社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⑤批准联社的内部管理制度;⑥审议主任的工作报告;⑦选举更换理事长;⑧聘任或解聘联社主任,根据主任提名,聘任或解聘副主任和财务、稽核、信贷部门负责人;⑨决定联社的内部职能部门设置及调整方案;⑩提出联社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项的计划和方案;(11)章程规定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为联社法定代表人。

、监事会。监事会是联社的监督机构,由57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不低于1/3。联社理事、主任、副主任和财务、信贷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和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监事会的职权是:①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②派代表列席理事会议;③监督联社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④检查监督联社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⑤监督理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本联社利益的行为;⑥对联社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并指导内部稽核工作;⑦对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和离任审计;⑧对理事会的决议和主任的决定提出质询;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会设监事长一名,主持监事会工作。

2、自律管理-上级管理

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指出:“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将信用社的管理交由地方政府负责”。同时指出:“成立省级联社或其他形式的省级管理机构,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承担对辖内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省级人民政府应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对信用社依法管理,不干预信用社的具体业务和经营活动,不把信用社的管理权下放给地(市)和县、乡政府,地(市)级不再设立联社或其他形式的独立管理机构”。按照这个精神,目前,咸阳市农村信用社上级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日常工作由省联社的派出机构咸阳市办事处来负责监督和落实其职能是在省联社授权范围内,指导、协调辖区内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活动,监督保障有关政策、 和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各项业务经营活动的健康发展,完省联社确定的各项工作。

3、金融监管

金融监管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金融监管是指金融监管当局依据国际法律法规的授权对整个金融业(包括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机构在市场上所有的金融业务活动)实施的金融管理。广义的金融监管是指在上述监管之外,还包括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与稽核、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管等。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体系是金融监管的对象;而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监管当局是金融监管的主体。

2003年以前农村信用社金融监管部门是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负责审核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设立、变更、撤并,审查法人任职资格,检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情况,监督执行利率政策情况,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检查督促信用社坚持合作制方向和为农

2003年以后农村信用社被监管的部门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咸阳银监分局。主要对信用社进行依法监管。主要内容有:.市场准入的监管;.市场运作过程的监管(包括资本充足率、流动性、业务范围、贷款风险控制等);.市场退出的监管。

(六)、业务经营范围简介

1.金牛卡

  金牛借记卡,是内蒙古农村信用社首推的集一卡多户、存款、取款、转账、汇款、消费等功能于一身的新型支付结算工具。可跨行、跨地区和在带有“银联”标识的POS机、ATMCDMCRS机上凭密码使用,安全可靠,方便快捷。

  “金牛卡”的优势

  、主机系统

  主机系统采用先进的技术平台和构件化的开发方法,参照国外银行先进的管理模式和业务运作模式。保证系统通讯和运行的稳定,资金及客户信息的安全,设立多级授权及复核机制,拥有24小时不间断运行能力,系统操作响应迅速,柜员无明显等待。

  、方便快捷

  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在全区拥有近2500个通存通兑网点,点多、面广、网络化网点分布于全区的城、镇、乡、村,网点数居各金融机构之首,办理通存通兑业务方便快捷。

  、手续费低

  金牛卡在跨行、跨地区使用时手续费在各金融机构中最低。

  、申领简单

  即时申领,即时领卡,即时使用,长期有效。

“金牛卡”具备的功能

.一卡多户:

  您可在一张金牛卡内开办个人结算账户、活期储蓄账户、定期整存整取等账户,免去您保管多张存单、多个存折并要记住多个密码的烦恼。

.通存通兑:

  您持金牛卡可在我区联网的任意营业网点办理人民币储蓄业务及代理业务。

.转账结算:

  您可持卡在我社(行)任意营业网点或通过电话银行、自助柜员机办理内部或跨行转账业务。

.刷卡消费:

  当您在可受理银行卡的特约商户购物消费时,可使用金牛卡进行支付结算,并可参加消费抽奖等活动。

.自助服务:

  您可在境内外贴有“银联”标识的自动柜员机上办理查询、取款、存款、转账等业务。

.代理业务:

  您可持金牛卡在我社(行)各营业网点、电话银行或自助服务终端缴纳各种费用,如水电费、煤气费等。还可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提供代发工资业务。

.电话银行:

  持卡人可拨打我社(行)电话银行96688,办理账户查询、修改密码、口头挂失、自动转账,不再让您受时空的限制。

2.个人储蓄业务

储蓄业务

.活期储蓄存款:一元起存、多存不限、随时存取。

.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50元起存、多存不限、固定期限、到期支取。存款期限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两年、三年和五年六个档次。

.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是指在存款时约定存期,每月存入固定金额,到期支取本息的一种定期储蓄方式。存款起存金额为5元,每月存入一次,中途漏存,次月补齐。零存整取存款期限分为一年、三年和五年三个档次。

.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是指一次存入本金,分次支取利息,到期支取本金的一种储蓄存款。起存金额为5000元,存款期限分为一年、三年和五年三个档次,客户凭存款凭证按约定的时间到银行支取利息,如客户需要提前支取本金,银行将扣回多支付的利息。

.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款;指在存款开户时约定存款期限、本金一次存入,固定期限分次支取本金的一种个人存款。一千元起存,存期分一年、三年、五年。支取期分一个月、三个月及半年一次。

.定活两便储蓄存款

业务介绍:定活两便储蓄存款是一种不确定存款期限,利率随存期长短而变动的一种介于活期和定期之间的储蓄方式,起存金额为50元。

业务特点: 期灵活:存期不限,可随时支取。收益较高:可获得比活期储蓄更高的利息收入

利率:不满三个月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不满半年的,整个存期按支取日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三个月的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

存期半年以上(含半年)不满一年的,整个存期按支取日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半年的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

存期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无论存期多长,整个存期按支取日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一年的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

.教育储蓄:是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开办的一种新型储蓄品种。教育储蓄为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凡在校小学四年级(含)以上的学生都可参加,采用实名制,到期支取时需提供学生所在学校开出的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存期分为一年、三年、六年三个档次,起存金额为50元,每一账户本金合计最高限额2万元,每月存入固定金额,分月存入,中途漏存,应在次月补齐。

.个人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营业机构,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方式。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一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七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个人通知存款的最低起存金额为5万元,款项需一次性存入,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

.七日盈

柜面开通“七日盈”自动转存功能,当客户的活期账户资金达到“七日盈”通知存款人名币5万元时,我们会自动将您的资金转入“七日盈”通知存款账户。

开通“七日盈”通知存款,您的活期资金每周滚存,当您的活期资金大于5万元,且是1万元的整数倍,我们每七日自动将您的活期资金转入通知存款账户,周周增利。
“七日盈”通知存款的存款期限为7天,到期后本金及利息一并自动转存,实现本利双收益。
“七日盈”通知存款账户资金可以灵活支取,无需提前通知,活期账户和通知存款账户之间资金实现互转,让您轻松兼顾通知存款的收益和活期的便利。
“七日盈”通知存款账户资金支取后,视为全额销户,若活期账户资金仍高于人名币5万元,当日继续将您的资金转入“七日盈”通知存款账户。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

基本概念: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农信社根据农户的资产情况,以农户的信誉为保证,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发放的小额信用贷款。

贷款用途:

种植业、养殖业等方面的农业生产费用贷款;

小型农机具贷款;

围绕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贷款;

个体经营户、私营企业主的流动资金贷款;

农户子女上学、建房、治病等消费贷款。

贷款对象及贷款条件:

具有农业户口,且户口所在地在农信社的营业区域内;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资信良好,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

从事种植、养殖、加工等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

个体经营户、私营企业主应在农信社开立结算帐户。

授信额度:对单一农户初次授信或调整后的授信最高额度一般不超过该农户近三年平均年纯收入或家庭拥有的可变现财物之和,额度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贷款期限: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期限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周期确定。因重大灾害造成损失的,可延期归还。

贷款利率: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利率政策,根据存款利率、费用成本和贷款风险等情况确定,并予以适当优惠。

在贷款业务中最有特色的就是“富民卡一卡通”:“富民一卡通”只需客户向农村信用社提出申请,经过授信审批,一次性签署领用合约后,即可取得无抵质押和担保的贷款用信权。持卡客户可在授信额度和授信有效期内,循环用信,无需再次办理贷款手续。金牛“富民一卡通”具有“随需而贷,贷时起息,通贷通还”等特点。贷款时签署借据、合同这些繁琐的手续再也与客户无缘:使用贷款时为客户提供任一网点取现或直接消费触发信贷等灵活方式,提升客户的用信便利度;

对公业务:

汇票业务

业务简介: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种类:

按使用范围不同,分为全国性银行汇票和区域性银行汇票;按付款方式不同,分为转账银行汇票和现金银行汇票。

功能和特点:

持票人在本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持有本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可当场抵用;本行签发的跨系统银行汇票,由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兑付,凡是有中国工商银行网点的地区,均可使用本行的银行汇票。

适用范围:

当交易双方对交易金额或对交易成功与否不能把握时,可使用银行汇票。适用于单位和个人各种经济活动款项的结算。

客户申请材料:

一式三联银行汇票申请书,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支票业务:

概念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种类: 现金支票: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转账支票: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只能用于转账。
服务对象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地区的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支票的出票人为在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批准办理业务的银行机构开立可以使用支票的存款帐户的单位和个人。
特点
A.无金额起点的限制;
B.可支取现金或用于转账;
C.有效期10天,从签发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为节假日时依次顺延;
D.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
E.可以挂失。

支票使用流程
A.签发支票:必须使用墨水或碳素墨水笔填写支票内容和签发日期,但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其它内容更改时须由签发人在更改处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章,且账户须有足够的支付金额;
B.支票取现:收款人须在支票背面背书;
C.支票转账:委托收款的支票或经背书转让的支票须按规定背书;
D.支票挂失:已签发的支票(必须已填写收款人名称)遗失,可以在付款期内向银行申请挂失,如挂失前已经支付,银行不予受理;
E.领用与注销:存款人领用支票须填写“支票领用单”,再加盖预留银行印鉴。账户结清时,须将全部剩余空白支票还回开户行注销

大额支付系统

概述

大额支付系统是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应用系统,于20056月在全国推广建设完成。大额支付系统逐笔实时发送支付指令,全额清算资金,主要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及金融市场提供安全高效的支付清算服务,是支持货币政策实施和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金融基础设施。

业务用途

处理同城和异地跨行之间和行内的大额贷记及紧急小额贷记支付业务,人民银行系统的货记支付业务以及即时转账业务等。支付指令实时处理,全额清算资金。

业务种类

A.规定金额起点以上的跨行贷记支付业务;

B.规定金额起点以下的紧急跨行贷记支付业务;

C.农村信用社系统内跨同一清算行的需要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处理的贷记支付业务;

D.接收特许参与者(如银联等)发起的即时转账业务;

E.代理兑付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汇票业务;

F.接收中国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国库部门发起的贷记支付业务及内部转账业务通知;

G.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支付清算业务。

运行时间

大额支付系统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日运行,根据公历时间确定其工作日。系统工作日分为日间业务处理时间、清算窗口时间、日终业务处理时间和营业准备时间四个时间段。每日8:0017:00为日间业务处理时间,集中处理大额业务。17:00为业务截止时间,如存在清算排队业务,将开启清算窗口,用于各参与者筹措资金,以弥补清算账户余额的不足。清算窗口期间,系统仅处理贷记缺款行清算账户的资金调拨类业务,不再受理其他一般大额业务。17:30为预定清算窗口关闭时间,待所有净额业务清算后,将关闭清算窗口,大额支付系统进行日终业务处理。日终业务处理完成后进入营业准备,停止受理各种大额支付业务。

小额支付系统

概述

小额支付系统是支付清算系统的核心应用系统,主要处理同城和异地纸凭证截留的借记支付业务以及每笔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下的小额贷记支付业务,支付指令批量发送,轧差净额清算资金,为社会提供低成本、大业务量的支付清算服务,与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实现了功能互补。自20066,小额支付系统全国推广运行以来,小额批量支付系统通过支撑各种支付工具的使用,有效满足了社会经济发展多样化的支付需要,社会公共支付水平显著提高,跨行公共清算平台的作用日益得以发挥。

业务用途

处理每笔金额在规定起点(两万元)以下的小额贷记支付业务,同城和异地纸凭证截留的商业银行跨行间的定期借记支付业务,人民银行会计和国库部门办理的借记支付业务。批量发送,轧差清算。

业务种类

A.普通贷记业务:

a.规定金额以下的贷记汇兑;

b.委托收款(划回);

c.托收承付(划回);

d.国库贷记汇划业务;

e.网银贷记支付业务;

f.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普通贷记支付业务。

B.定期贷记业务:是指付款行依据当事各方事先签订的协议,定期向指定收款行发起的批量付款业务。包括下列业务种类:

a.代付工资业务;

b.代付保险金、养老金业务;

c.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定期贷记支付业务。

C.实时贷记业务:是指付款行接受付款人委托发起的、将确定款项实时贷记指定收款人账户的业务。包括下列业务种类:

a.个人储蓄通存业务;

b.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实时贷记支付业务。

D.普通借记业务:是指收款行向付款行主动发起的收款业务。包括下列业务种类:

a.中国人民银行机构间的借记业务;

b.国库借记汇划业务;

c.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普通借记支付业务。

E.定期借记业务:是指收款行依据当事各方事先签订的协议,定期向指定付款行发起的批量收款业务。包括下列业务种类:

a.代收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费业务;

b.国库批量扣税业务;

c.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定期借记支付业务。

F.实时借记业务:是指收款行接受收款人委托发起的、将确定款项实时借记指定付款人账户的业务。包括下列业务种类:

a.个人储蓄通兑业务;

b.对公通兑业务;

c.国库实时扣税业务;

d.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实时借记支付业务。

G.信息服务业务:支付系统参与者间相互发起和接收的,不需要支付系统提供清算服务的信息数据。信息分为实时信息和通用信息。

运行时间

为有效支持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等业务,同时满足法定节假日社会公众支付活动需要, 小额批量支付系统按照7×24小时连续运行,系统工作日按自然日切换,系统每一工作日运行时间为前一自然日16:00至本自然日16:00;轧差后提交清算日为国家法定工作日,清算时间为8:30-17:00。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需要调整系统工作日及轧差清算日。

4.结算业务介绍

 汇兑

概念: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服务对象

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

特点

A.无金额起点限制;B.用于异地汇款使用;C.无限定使用对象,企业和个人均可使用汇兑结算;D.可以用于转帐,收、付款人均为个人的也可以支取现金。

办理汇兑业务的方法

A.办理汇兑业务账户须有足够的支付金额,客户根据不同汇兑种类填写信汇或电汇凭证,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B.客户签发汇兑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a.表明电汇字样;b.无条件支付的委托;c.确定的金额;d.收款人名称、收款人账号、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e.汇款人名称、汇出地点、汇出行名称;f.委托日期;g.汇款人签章(有账号,须填账号)。

C.汇出行审查汇款人签发的汇兑凭证无误后,向汇款人签发汇款回单,并及时向汇入行办理汇款。

D.汇入行将款项直接转入收款账户,并向客户发出收款通知。

E.汇兑收款人为个人的,收款人需要到汇入行领取汇款。
特别注意:

A.签发汇兑凭证须记载所需事项,欠缺记载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
  B.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
  C.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已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退汇。

结算业务处理流程:

开户单位或个人应在柜员指导下准确完整的填写结算业务申请书,便于资金及时入帐。填写内容为下列:

A.确定的金额;
  B.收款人名称;
  C.汇款人名称;
  D.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
  E.汇出地点、汇出行名称;
  F.委托日期;
  G.汇款人签章。

临柜人员应指导客户填写结算业务申请书,确保字迹清晰、大、小写金额相符,不允许涂、改、描所填写的业务要素。

为便于查询业务,可为客户提供受理社的联系电话或留下客户的联系方式。

办理个人存折、卡及对公账户必须在开户银行(信用社)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临柜人员需检查客户账款是否有足额资金用于支付。

业务人员受理相关业务后进行录入、复核、授权。

收取客户相关结算业务手续费。

汇款人办理汇款业务后,及时向银行索取汇款回单。

汇入银行对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应将汇给其的款项直接转入收款人账户, 并发出收款通知。

收款人提取现金的,必须现金交付,并在汇款金额栏内注明“现金”字样。现金汇款的收、付款人均为个人。

特别提示

A.签发汇兑凭证必须记载所需事项,欠缺记载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
  B.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
   C.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已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退汇;

    D.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凭取款通知,向汇入行支取款项时,须交验本人身份证件;
  E.支取现金的结算业务申请书上须有按规定填写的“现金”字样。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0459381b94cf7ec4afe04a1b0717fd5360cb2e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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