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租房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租房合同按照买卖不破租赁、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协商后就 该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本房屋自 年 年 日起,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每 个月结算一次。在已经结清房租的租赁期间内,该房屋发生产权转移的,
由甲丙双方协商已交房租的分配。
二、 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 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三、 房屋租赁期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 个月通知对
方,并偿付对方年租金50%的违约金,计人民币 元;如果甲方转让该
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四、 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 ;不得改变房 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 担赔偿责任。
五、 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话:
身份证:
乙方: 话: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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