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2020-07-03 13:09:4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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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根据《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生校园常规要求》《学校常规要求》等精神,制订本条例。

  第一条  处罚形式

  对严重违反《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有关规定和校规校纪者,视情节轻重,看认错态度,给予必要的处罚。

  1、检查具结    2、通报批评    3、赔偿经济损失    4、行政处分

  第二条  对严重违反纪律的学生行政处分有以下3种:

  1、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第三条  学生有以下违纪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一学期内多次违纪且德育考核不合格者;

  2、一学期内连续旷课6节或累计旷课10节;

  3、严重违反课堂常规、造成影响者;

  4、考试时有舞弊行为且不服管教态度恶劣者;

  5、有抽烟行为者;

  6、有偷摸行为者;

  7、与同学发生纠纷,不依靠学校或家长解决,而私下找无关人员处理造成影响者;

  8、有影响学校声誉行为者。

  第四条  学生有以下违纪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一学期内连续旷课10节以上者或累计旷课15节者;

  2、违反纪律,不接受管理教育,影响严重者;

  3、参与打架,后果较为严重者;

  4、有偷摸行为,影响较严重者;

  5、与同学发生纠纷,不依靠学校或解决,私下找无关人员处理造成后果者;

  6、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者。

  第五条  有以下严重违纪情况的学生加重处分:

  犯有第四条中列举的缺点错误、处理时不认错,态度不好,或受到学校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后,不能改正缺点错误,继续违反纪律的,视其违纪情况,给予记过处分。

  第六条  凡故意损坏学校财物者,除要按规定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第七条  寄宿生上学期间私自外出校园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第八条  行政处分的时限、记档:

  1、警告、严重警告记入当学期操行评语,受记过以上处分要记入学生档案或学籍卡,在撤消后也要在档案中注明。毕业升学时要记入相关材料。

  2、处分撤消后,如果表现确实突出,经半年以上考察,由所在班级教师、同学评议、学生处审查呈报,学校行政会议审核批准,其处分可从档案中撤消。

  ******校小学部

2016年9月1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778e941667d27284b73f242336c1eb91b37330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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