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因公伤亡思考论文

发布时间:2013-06-18 11:48:3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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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安民警因公伤亡的思考

[摘要] 公安队伍是和平时期为公众利益牺牲最多的一个群体,本文根据近年来我国公安民警因公伤亡情况,分析得出造成公安民警因公伤亡的原因既有民警自身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实战技能不过关等主观因素也有犯罪暴力化趋势增加、警力不足、经费欠缺等客观因素,进而提出几点建议,以期望减少公安民警因公伤亡的数量。

[关键词] 公安民警 因公伤亡 思考

一、公安民警伤亡现状及其特点

(一)近年来民警伤亡情况

近年来,随着社会治安的复杂多变、形势日趋严峻,一些不安定因素明显增多,因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数量也逐渐上升;特别是民族分裂势力的破坏,导致社会极不稳定,各种刑事案件不断发生,而且犯罪分子的手段日益多样化、智力化,犯罪行为日益凶残化、暴力化。在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造成严重破坏的同时,也对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表1为近年来全国公安民警因公伤亡情况统计表(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安网),由表中可以看出,从2003年到2008年,我国公安民警的伤亡情况较为严重,平均每天都有1~2名民警牺牲,数十名民警受伤。

1近年来全国公安民警因公伤亡情况统计表

年份 伤亡总数 牺牲人数 受伤人数

2003 6552 476 6076

2005 4548 414 4134

2007 3797 452 3345

2008 3545 486 3059

(二)公安民警因公伤亡的特点

公安民警因公伤亡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因公伤亡的公安民警主要集中在基层,大多是一线警种。如派出所民警、交通警察、刑事警察和治安警察伤亡人数在全部牺牲民警中占有较大比重。表22005年和2008年一线警种牺牲人数及其在全部伤亡民警所占百分比。从表2可以看出,一线警种因公牺牲的人数占全部民警牺牲总数的一半以上。

22005年和2008年一线警种伤亡人数统计

年份 全部民警牺牲总数 一线民警牺牲人数 一线民警牺牲人数在公安民警牺牲总数中所占比例(%

2005 414 250 60.4%

2008 486 273 56.2%

2、因公牺牲民警的以中青年民警居多。根据公安部发布的2005年全国公安民警因公伤亡统计数据显示,因公牺牲民警的平均年龄为44.8岁,45岁以下因公牺牲的民警占全部因公牺牲民警的67.4%2008年,因公牺牲民警的平均年龄为41.2岁,45岁以下因公牺牲的民警占全部牺牲民警的72.1%

3、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伤亡比重较大。2005年,因抓捕犯罪嫌疑人导致伤亡达1959人,其中牺牲27人,负伤1932人,共占伤亡民警总数的43.1%。

4、积劳成疾的情况较为突出。2008年,全年有202名公安民警因积劳成疾牺牲在执行任务中或工作岗位上,占牺牲民警总数的41.6%。猝死的主要原因是突发心脑血管疾病,占猝死民警的78.1%

二、公安民警因公伤亡的原因分析

造成民警因公伤亡的原因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既有主观方面的因素,也有客观方面的因素。

(一)造成公安民警因公伤亡的主观因素

一是部分公安民警的战术技能不过关。有的民警在执行公务时,缺乏必要的擒拿格斗技能,在受到歹徒袭击时,缺乏自我保护和制服歹徒的技能。有的民警虽然受到过较为系统的培训,但缺乏实战经验,无法与实战相结合。因此在抓捕违法犯罪分子时,不能灵活变通,造成诸多伤亡。

二是在处置突发事件和暴力事件时,决策、组织和指挥的不当。处突预案形同虚设,方案考虑不周,或信息失灵,对敌情不明,仓促应战,以无备之已,面对有备之彼;或是协调不力,相互间配合生疏,策应不及时,造成民警的伤亡。

三是部分公安民警警惕性不够高,缺乏基本的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有的民警在处理涉危案件时,缺乏最基本的安全知识,甚至有轻敌观念,从而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二)造成公安民警因公伤亡的客观因素

一是违法犯罪暴力化倾向日趋严重。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心理严重失衡,一旦遇到偶然因素的刺激,就铤而走险,采取极端行为实施犯罪、报复社会。一旦遭遇抓捕就穷凶极恶,动辄使用枪支弹药、刀具凶器顽抗到底,导致民警伤亡情况随之增多。仅2008年公安民警因犯罪分子暴力袭击负伤者就达到1170人,占全年公安民警伤亡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是现有警力不足,且警力的配置也不尽合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公安民警的工作任务本身就极为繁重,从目前看来警力不能完全满足现有工作的需要,再加上部分警力的配置存在不合理的现象,所以增加了广大公安民警的工作强度,许多一线民警每周加班时间都超过20小时,局部地方民警每周加班超过40个小时。超负荷的工作强度和缺乏规律的生活节奏,造成大量民警体力的透支情况严重。不少民警由于长期坚持带病工作,积劳成疾,最后牺牲在工作岗位上。

三是部分地方的公安机关经费紧张,基本的装备到位缺乏保障,影响正常的工作和训练。目前相当多的派出所、巡警队、刑警队等基层实战单位,装备严重不足,有的基层科所队执勤民警还达不到每人一根警棍,防弹背心、防刺服等装备更是没有。有的地方交通工具落后,“带病”车、拼装车、报废车仍在使用,这就大大增加了民警因交通事故伤亡的可能性。这一系列因素都为公安民警的人身安全埋下了隐患。

三、减少公安民警伤亡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培训与实战的结合,提高公安民警的警务实战技能

战、训、练是警察的生命工程。要坚持“练为战”的指导思想,进一步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警培训与实战的结合,增强教育训练工作的针对性、实战性,从而不断提高民警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同时对于不同警种的培训要具有其针对性,才能达成更好的效果。

(二)增加基层一线警力,并且加强民警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在增加基层一线警力,抽调部分机关人员下基层工作,降低一线民警工作压力的同时,也要做到从优待警,改善其生活条件,关心爱惜民警。合理安排警力,禁止安排民警参加非警务活动,为一线民警提高良好的工作环境。建立民警体检制度和在编民警健康档案,设立民警心理咨询中心,缓解民警的心理压力,科学组织实施民警年休假制度,以便民警公休日、节假日能得到休息。

(三)保障经费建设,不断改善装备条件

中央和地方应提供政策支持,确保公安机关经费的到位情况,因地制宜,及时为公安民警配备更换防弹、防刺背心及防弹头盔等防护装备和实战需要的非致命性武器。改善基层警务用车的状况,并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从而确保公安民警的人身生命安全。

(四)更新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自我防范是警务安全之本。要更新观念,珍爱生命,树立正确的“勇敢观”。在强调警察制敌功能的同时,重视对“盾牌”自身安全性的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增强敌情观念,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当民警个人发现逃犯或现场犯罪时,应该保持清醒,不要莽撞行事。要仔细观察,及时报告,请求增援,伺机行动。既或是非立即制止不可的现场犯罪,也应临时找个合适的器具作为武器,而且出招要准,力求一招制敌。

(五)加强新警岗前培训

在招收新民警时,要组织进行身体素质测试。对基层公安机关领导和基层刑侦、经侦、缉毒、治安、防暴、巡警等部门的领导,也应对新进民警进行处置涉枪、涉爆、绑架劫持人质案件和处置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战术素养和决策水平。要注意培养具有丰富社会经验、精通犯罪心理、熟悉公安业务、反应机敏的谈判专家,在处置涉枪、涉爆、绑架劫持人质案件时,力争通过谈判缓解犯罪嫌疑人紧张和对抗的心理,为妥善处置争取时间,创造有利战机,减少民警不必要的伤亡。

四、结论

公安民警作为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的中坚力量,在为国家、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的同时,也付出了较为惨重的代价,如何减少公安民警的因公伤亡,是我国政府和公安机关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要减少公安民警的因公伤亡情况,可以采用提高公安民警警务实战技能、增加基层警力、加大防护装备的投入、提高公安民警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新警岗前培训等措施。当然,我们也要看到,现在的警务活动随着社会的发展也逐渐广泛和复杂,因此要减少公安民警的因公伤亡情况,也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课题。

参考文献:

[1]周中伟.对警察被害问题的思考[j].公安大学学报.1994,(5.

[2]熊文英.浅谈警察在暴力对抗中的自我防范[j].侦查.1994,(7.

[3]公安部通报:2005年全国公安民警因公牺牲负伤情况.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4]李春园.民警因公伤亡原因分析与预防对策[m].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6.

[5]曾春光.保障执勤民警的生命安全刻不容缓.网易新闻中心,http://news.163.com/41203/0/16kuk3om0001120u.html.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397461b52ea551810a6879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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