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

发布时间:2023-01-21 22:44:0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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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皖教学[2012]1 【发布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2.01.11 【实施日期】2012.01.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皖教学〔2012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普通高校,省直有关部门:
2011年,我省高校毕业生规模和数量继续增长,就业任务和压力不断加大。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和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国务院和省政府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强化促进措施,创新体制机制,拓宽就业渠道,加强指导服务,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优化扶持政策,部门联动,上下结合,校地结合,有效地推进了毕业生就业工作,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就业人数、创业人数“双增长”,实现了就业局势稳定的大好局面,涌现一大批成绩突出、工作出 1 / 4





色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宣传典型,进一步扎实有效地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决定,授予合肥工业大学、芜湖市人民政府等50个单位“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称号,授予合肥市人民政府、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33个单位“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王许等195名同志“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锐意创新,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希望各市、各有关部门、各高校和广大从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同志,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奋发努力,积极进取,创先争优,加快推进高教强省、人才强省建设,努力为安徽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宏伟目标的实现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一、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 50个)
合肥工业大学★★★★★ 安徽理工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安徽医科大学★★★★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农业大学★★★ 2 / 4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5fa878afbd6195f312b3169a45177232f60e4f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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