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
发布时间:2023-05-27 11:31:1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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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的试题详解
法学1003张浩
1.甲、乙夫妇因8岁的儿子严重残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而非常痛苦。一天,甲往儿子要喝的牛奶里放入"毒鼠强"时被乙看到,乙说:"这是毒药吧,你给他喝呀?"见甲不说话,乙叹了口气后就走开了。毒死儿子后,甲、乙二人一起掩埋尸体并对外人说儿子因病而死。关于甲、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二第7题)
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B.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包庇罪C.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遗弃罪D.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无罪
解析:本题中,主要考察共同犯罪中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作为犯罪与不作为犯罪的结合问题。在本案中,甲是希望其儿子死亡,属于直接故意的杀人罪(支配犯与义务犯的竞合);而乙虽然没有实施具体的杀人行为,但其作为母亲,负有救助儿子的法定义务,且能够阻止,但在看到之后,却没有阻止,而是放任这种具有致儿子死亡的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间接故意中不作为的杀人罪(义务犯),[1]甲乙二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既遂)的共同正犯。[2]本题答案:A。个人理解:
2.甲、乙上山去打猎,在一茅屋旁的草丛中,见有动静,以为是兔子,于是一起开枪,不料将在此玩耍的小孩打死。在小孩身上,只有一个弹孔,甲、乙所使用的枪支、弹药型号完全一样,无法区分到底是谁所为。对于甲、乙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2008年延期考试试卷二第6题)
A.甲、乙分别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B.甲、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共同犯罪C.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D.甲、乙不构成犯罪
解析:本题主要考察共同过失的犯罪问题。司法部公布的答案是D,即甲、乙二人不构成犯罪,其理由可能是认为,甲、乙二人均不可能预见到茅屋旁的草丛中有小孩,小孩在里面纯属是一种意外,他们二人均缺乏预见的可能性,从而也就不存在着过失。
个人理解:我个人认为选择A项,理由如下题中给定的茅草屋旁的特定环境,应使得甲乙两有预见到周围有人的可能,进一步使得其二人负有预见义务,而甲乙二人疏忽大意没有经过仔细的考虑造成了小孩死亡的结果,应为小孩的死亡承担一定的责任,其行为应属于疏忽大意过失致人死亡,但共同过失犯罪不应归于共同犯罪中,故应按过失致人死亡罪分别追究甲乙二人的责任。
3.下列哪些情形成立共同犯罪?(2008年延期考试试卷二第55题)
A.甲与赵某共谋共同杀苏某,但赵某因病没有前往犯罪地点,由甲一人杀死苏某B.乙在境外购买了毒品、钱某在境外购买了淫秽物品,二人共谋同雇一条走私船回到内地,后被海关查获
C.丙发现某商店失火,立即叫孙某:"现在是趁火打劫的好时机,我们一起去吧",孙某便和丙一起到失火地点窃取商品后各自回家
D.医生丁为杀害仇人王某,故意将药量加大10倍,护士李某发现后请丁改正,丁说:"那个家伙太坏了,让他死了算了。"李某没再吭声,按丁所开处方用药,导致王某死亡解析:本题主要考察共同犯罪的认定问题。在A项中,甲与赵某构成了共同共谋的关系,虽然赵某没有参与犯罪,但仍然与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的共同犯罪。在B项中,乙与钱某虽然走私的物品不一样,乙构成走私毒品罪,钱某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但是,二人
在走私犯罪(可以降低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处理)的这部分内成立共同犯罪。在C项中,丙与孙某共同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在D项中,丁的行为构成直接故意杀人罪,李某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二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本题答案:ABCD。
本题疑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