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维埃政权建立后,在新闻出版方面所做的首要工作就是取缔资产阶级反动报刊,建立社会主义的新闻体系。 (一)取缔反动报刊
十月革命胜利后,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人仍在出版自己的报纸,由大的垄断资本家提供资金的报纸协会也在继续他们的出版活动。据记载,当时孟什维克有52种报刊,社会革命党有31种,无政府主义者有6种。这些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出版物对革命心怀不满,一些报纸甚至恶毒攻击布尔什维克党的革命路线,大量发表反对苏维埃政权的言论。有鉴于此,列宁领导布尔什维克党立即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
1917年11月10日,《真理报》发布了列宁签署的《关于出版问题的法令》。《法令》指出:“在大变革的关键性时刻及随后的日子里,临时革命委员会不得不采取一系列措施,以反对形形色色的反革命报刊”。因为“资产阶级报刊是资产阶级最强大的武器之一,特别是在新的工农政权刚刚确立的关键时刻,不能让这种武器完全留在敌人的手中,因为正是在这种时刻,这种武器的危险性并不亚于炸弹与机枪。”《法令》宣布查封下列报刊:(1)煽动公开对抗和不服从工农政府者;(2)通过恶意中伤,歪曲事实来制造混乱者;(3)挑动从事犯罪活动者。在《法令》颁布后的一个月中,革命军事委员会查封了《新时代报》、《言论》、《俄罗斯意志》、《交易所新闻》、《新俄罗斯》、《白昼》等几份对革命事业危害最大的报刊。以后随着斗争的发展,革命委员会又陆续查封了一批其他资产阶级报刊。
为了加强对资产阶级报刊的监督管理,1918年2月22日,人民委员会又发布由列宁签署的《关于成立报刊革命法庭的法令》,决定由报刊革命法庭审理利用报刊反人民的各种犯罪活动。法令对报刊革命法庭的组成、审理的法律程序等做了明确的规定,授权该法庭执行罚款、封闭和没收资产阶级报纸等八项职责。
在贯彻上述法令的过程中,党和列宁一方面坚定地批判资产阶级的出版自由观念,指出“有人打着自由的幌子,实际上是在掩盖有产阶级控制整个报刊命脉,肆无忌惮地毒化人们的思想和扰乱人们的自由”;另一方面也十分注意政策,尽量把有关措施控制在绝对必要的范围内,并且宣告“本规定具有临时性,一俟社会生活条件正常,将以特别法令形式宣布取消”。
但是形势的发展和原先的预期并不完全一致。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不断破坏出版法令,他们的多家报纸被查封后又不断改换名称继续出版,恶毒攻击布尔什维克党和新生的苏维埃政权,从事反革命宣传。为此,1919年2月22日,苏维埃政权又作出《关于查封破坏国防的孟什维克报纸的决定案》。在外国帝国主义武装干涉已经开始、国内战争已经爆发的危急情况下,苏维埃政权不得不采取更为强硬的措施,勒令这些报刊全部停办。到1919年底,除布尔什维克的报刊外,其他政治派别的报刊全部停刊或被查封。 (二)创办党和苏维埃报刊
在取缔反动报刊的同时,党和苏维埃政权积极为革命报刊的兴办创造条件。早期的措施有: 1.征用资产阶级报刊的物质设备来出版无产阶级的革命报刊。根据列宁的指示,1917年12月26日,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布了关于征用资产阶级的印刷厂和纸库的命令:用被查封的《新时代报》的印刷厂出版《真理报》,用《言论》和《白昼》的印刷厂出版《士兵真理报》和《贫农报》,《俄罗斯意志》的印刷厂及储存的全部纸张交给彼得格勒革命军事委员会。
2.统一控制广告业务。1917年12月,列宁签署了《关于国家统一管理广告业务的法令》,规定“在定期报刊、书籍和戏单上刊登有价广告的业务,向书亭、邮局以及向其他单位散发广告的业务,均由国家统一管理。”这项措施不但有效地剥夺了资产阶级报刊的经济基础,同时也大大加强了苏维埃报刊的经济实力。
3.财政拨款支持。新生政权建立之初,财政十分困难。但是列宁仍于1917年12月签署法令,拨出44.8万卢布,作为超预算特殊拨款,发给国家印刷厂,以支持革命报刊的出版。
4.以后随着革命政权的逐步巩固,党和政府又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努力保证社会主义报刊的发
展。
1918年7月10日举行的第五次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了十月革命后的第一部宪法。宪法第14条明确规定:“为保障劳动者享有真正表达自己意见的自由,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消灭出版事业对资本的从属关系,将一切有关出版报章书籍及其他任何印刷品的技术与物质手段一律交归工人阶级与农民掌握,并保证此等印刷品在全国自由传播。”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明确保障劳动人民出版自由的法律规定。
从1919年到1924年,俄共(布)在第八、九、十一、十二和十三次党代表大会上①,都对报刊工作进行了专门讨论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根据这些决议,党采取了一系列组织措施,克服重重困难,在国内战争和经济恢复时期初步建立了一个以中央报刊为主、以地方报刊为辅,以党的机关报为主、以服务于不同读者的专门报刊为辅的新型报业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