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品行考核量化评分实施细则
宜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品行考核量化评分实施细
则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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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品行考核量化评分实施细则
为了改变学生品行考核工作中的模糊评价状况,使我院学生品行考核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遵守《宜春学院学生品行考核量化评分实施细则》的基础上,我院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I.考评程序
报学校教务
学校教务
报院学工科
院学工科
成立院学生
对各班提交
的信息进行
组织班委
将评审结果及
学习评分
班委将会以班长为组班级考评小议内容传
长,成立包
组对《品行考核登记
学生先自我评估,认真2020年4月19日
填写《宜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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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量化考评办法
从学生思想品德、组织纪律、学业成绩、身心素质、社会实践与创新能力等方面,对学生品行考核实行量化综合评分的办法。基准分为45分,在此基础上对照各加分、扣分标准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量化品行考核评分达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基础分标准
1、思想道德(基础分15
分):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安定团
结的政治局面;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关心集体,遵守社会公德,弘扬传统美德,诚实守信;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爱劳动,爱护环境;讲究卫生,举止得体。
2、组织纪律(基础分10
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
校教学和生活秩序,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现象作斗争。
3、学业成绩(基础分5
分):专业思想巩固,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
具有严谨科学、求实创新的学风;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完成学习任务。
4、身心素质(基础分5
分):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积极参加各
种健康的文体活动,有益身心健康。
5、社会实践与创新能力(基础分
10分):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各项社会实践服
务活动,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科技文化创新活动,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
二、加分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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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素质
1.据(1):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各项政治活动(包括相关讲座、学生干部培训及大型集体政治活动),无缺勤记录者,加3分。
2.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