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坊研修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教发[2016]47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6.09.05
【实施日期】2016.09.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坊研修实施意见》的通知
(湘教发〔2016〕47号)
各市州教育(体)局、财政局,有关高等院校、厅委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乡村教师培训指南》(教师厅〔2016〕 1号)、《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湘政办发〔2015〕114号)等文件精神,深化教师培训改革,建立“用得好、辐射广、共成长”的骨干引领全员的常态化教师研修机制,我们制定了《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坊研修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9月5日
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坊研修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乡村教师培训指南》(教师厅〔2016〕 1号)、《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湘政办发〔2015〕114号)等文件精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建立“用得好、辐射广、共成长”的骨干引领全员的常态化教师研修机制,现就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坊研修,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打造教师培训新体系
教师工作坊研修是借助网络研修平台,依托学科专家和骨干教师组建工作坊,带动一定区域内某一学科(领域)的全体教师开展常态化研修的教师研修方式。借助教师工作坊,便于广大教师制定个人研修计划、参加常规研修、融入学习共同体,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机构及主持人可实现对所有教师终身学习与发展的全程关注。借助工作坊研修,可实现教师专业发展档案、培训结业、培训学时学分等一体化、信息化管理,有效推进培训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提升教师培训管理专业化水平。借助教师工作坊,教师不仅可以持续、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能力,而且有助于养成网络学习习惯,树立分享、交流、合作学习意识,动态生成培训成果,获得全面提升。教师工作坊研修应围绕研修主题,将网络课程研修、网络校本研修和短期集中研修等教师研修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开展混合式研修。教师工作坊应充分发挥高等院校、教师培训机构和教研部门学科专家的指导作用,充分依靠区域内骨干教师引领全体教师,建立研修共同体,通过开展常态化研修活动,使优秀教师走向卓越,一般教师获得发展,并及时解决教师教育教学中的问题,促进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
按照“省级做示范、市县两级促全员、重点在乡村”的基本思路,省级统筹规划,精选并培养“种子”教师(即工作坊主持人),建设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教师工作坊。“十三五”期间,全省计划建设各级各类教师工作坊4400个左右,引领全省50多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开展常态化研修,基本实现全学段、全学科(领域)、全员覆盖。其中,省级示范性名师工作坊150个左右,为市州、县市区培养各学科(领域)教师工作坊主持人15000名;市州高中教师工作坊250个左右,带动56000名高中教师进行工作坊研修;县市区乡村教师工作坊4000个左右,带动45万名左右乡村和城镇教师进行工作坊研修。
二注重质量,深化改革,构建工作坊研修新模式
坚持以提升教师培训和研修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深化教师培训综合改革,探索“互联网+教师培训”的有效途径,构建“六位一体”的教师工作坊研修新模式。
1.整合平台。基于工作坊研修特点和统一管理的需要,全省统一依托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网(http://www.hnteacher.net),建设教师工作坊研修平台,服务全省各级各类教师工作坊研修的需要。工作坊研修平台应以强大的基础数据平台作支撑,不断完善“个人空间--工作坊--学校社区--研修社区”四级研修功能,与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学分)管理系统、湖湘名师名校长网络平台无缝对接,并逐步向移动终端发展,便于泛在学习、统一管理、互动交流和发展评价。
2.建设团队。以教师工作坊坊主为核心,建设主持人团队。教师工作坊实行坊主负责制,主持人团队一般由学科指导专家、坊主和坊主助手(小组长)等组成。各教师工作坊的学科指导专家和坊主应是我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十百千万”工程的骨干成员,从中小学“未来教育家”“青年精英教师”高端研修班学员、在职在岗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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