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发布时间:2020-04-25 20:51:5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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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实施新型农村合同医疗制度是帮助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医药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医药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1、住院发票原件;

  2、出院记录;

  3、医药费用清单或医嘱单(由就诊医院提供);

  4、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5、其他(转诊证明、打工地证明等)。

  手续和程序:患者在市内就诊,直接在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住院费用;转市外的住院费用,在1个月内将上述材料交本乡镇卫生院(合管所)经办人员办理结报手续,经初审后,由乡镇集中送交市医保处结算。

  可报销的费用项目

  1、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2元/天,市级及市级以上医疗机构最高15元/天)仅供参照

  2、药品费(药品使用范围执行省规定的药物目录);

  3、检查费(检查、化验等,限额600元);

  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结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5、手术费(按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6、输血费(手术或抢救,每次住院最高限额500元);

  7、材料费(每次住院最高限额2000元);

  8、各种肿瘤患者的放、化疗及肾功能衰竭需要透析的门诊费用,视同住院费用进行补偿。

  报销比例:剔除不可报销费用后,可报费用根据就诊医疗机构级别的不同相应打折:本市乡镇卫生院100%,本市市级医院90%,市外80%,无转诊证明60%。折后费用实行分段按比例结算:4000元以内报销45%;4001-8000元报销55%;8001-12000元报销65%;12001-20000元报销75%;20000元以上报销80%。每人每年最高补偿金额不超过3万元。(参照北京医疗保销比例)

  外出打工者医疗保险费保销,除需提供住院发票、出院记录、医药费用清单(或医嘱单)、身份证明外,还需提供打工地的打工证明材料(打工所在地的居委会或工厂等单位提供证明)。否则,按无转诊证明比例结算。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24921c58562caaedd3383c4bb4cf7ec4bfeb6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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