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7-25 11:11:3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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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教育系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实现全区教育系统安全、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党政主要责人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各领域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厅机关各相关处室、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安全防控体系。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公告制度。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排查整治活动,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销账闭环管理。构建学校安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政法、公安、自然资源、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厅机关各相关处室、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组织各级各类学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全面排查测试消防给水系统、消防设施器材、外保温防护层防火性能、管井防火封堵等方面的问题对宿舍、教学楼、图书馆、办公楼、食堂礼堂、校园商业街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排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电气线路老化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格整改管理缺位、设施损坏、疏散不畅、违章用火、违规用电、排油烟道积油等安全隐患。对校园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进行排查,在办公区、住宅区设置规范的集中充电、停放场所,解决乱停乱放、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突出问题。结合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做好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问题专题宣传教育和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车通道标识标志施划工作。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2022年前基本整改完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桂公通〔2016〕320号)要求,深化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每个设区市教育局在辖区内打造不少于6个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各高校和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加快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2021年,全面推广示范学校典型经验做法,全面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2022年,有效落实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厅安稳处牵头,基建处配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留样、清洁消毒等关键环节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推进学校食堂(伙房)基础建设标准化,进一步改善学校食堂(伙房)基本设施条件,确保所有学校食堂(伙房)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实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2020年力争实现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基本全覆盖,城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大幅提高。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评价考核,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厅体卫艺处牵头,基建处配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完善危险化学品存放场所技防、物防建设。定期组织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强化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废物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开设实验室安全相关专业及课程,把实验安全教育纳入相关人才培养方案。(厅高教处、职成处、基教处、科研处、安稳处根据职责范围负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稳妥解决已注册登记的专用校车无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问题,清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彻底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保障校车发展与服务需求相适应。定期开展校车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加强与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厅安稳处牵头,基教处配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和整治建筑物(含构筑物学校周边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加强学校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检查,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厅基建处牵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加强校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设置隔离栏或隔离墩,校内机动车行驶停放与学生活动区域实现物理隔离;结合地形、道路情况规划机动车线路减少人车混行设置减速带、交通安全标志施划交通标志线人行横道标线停车位、禁线整治校内交通秩序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禁学生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无证驾驶机动车上学进入校园道路。(厅安稳处牵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将消防知识纳入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教育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内容。加强安全应急演练,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职业学校和高校按照实际,组织好应急疏散演练;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地震、防溺水、防暴恐等应急演练各学校根据学生年龄结合事故发生规律季节特点通过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各项专题安全教育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重点开展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防一氧化碳中毒法治教育、心理健康、生命安全、防电信网络诈骗防不良防传销、防灾减灾、防暴恐主题教育。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教育管理。(厅思政处、政法处、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体卫艺处、安稳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安全管理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建设一批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检查信息系统。推动高校、中职学校和有条件中小学校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烟雾报警、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扎实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校园“4+N”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提升校园安防建设整体水平。(厅安稳处、高教处、信息化处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安全教育管理能力提升安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2022年前,支持5个设区市和相关高校建设学校安全教育实践基地(防溺水安全教育实践基地、国家安全教育实践基地),分批次组织学校安全教育教师开展业务培训和实操培训。举办安全管理专题培训班,分批分类对学校全保卫管理骨干队伍进行培(厅安稳处牵头,相关市教育行政部门、高校配合)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到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制定印发全区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依据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对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实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全年)。深入分析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总结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区推广,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和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分年度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并于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厅内相关处室结合工作职责,每年12月10日前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厅安稳处汇总。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6a1c199a36925c52cc58bd63186bceb18e8ed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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