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晓升办公设备服务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出席会议股东: 、 ;
本次股东会于2017年03月06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股东(会)成员 2 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2 人,代表公司股东 100 %表决权,所作出的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 100 %同意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如下:
一、同意住所变更变更/经营场所备案
同意公司住所变更,变更后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陶育路82号第四层 房。
同意就上述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全体股东签署: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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