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白情书100字给男生

发布时间:2019-02-26 22:00:5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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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白情书100字给男生

【篇一:表白情书100字给男生】

【】

【篇二:表白情书100字给男生】

篇一:表白的话_男生追求女生的肉麻情书 表白的话:男生追求女生的肉麻情书 亲爱的你可知道从我认识你的那天,我就深深的喜欢上了你,从喜欢上你的那天我的生活彻 底发生了改变,我发现自己变傻了经常魂不守舍无时无刻不再想着你的一点一滴。

因为认识了你我的生活充满了希望,原本单调的生活也变得多姿多彩异常丰富,现在的我不 在孤单寂寞也已经离我而去。

不过,当你站在舞台上,经历了世间的柔美,而我为你狂,为 你喜的时候,也许生命在漫漫的日子里走向沧桑,不管我以后变得如此衰老,但在我的青春 琴弦上,足够让我弹奏一生,足够让我坐在台下,慢慢咀嚼,这一生的青春旅程,这一生的 激情表白。

毕竟有了你的出现,在我生命的华章里,让我的生命旅程变得如此灿烂光辉。对 于我来说你就是一盏永远不会熄灭的明灯,照亮了我生命中前进的旅途,在我的生活中印下 了无数的精彩和回放瞬间。你要知道你从不孤单因为当你伤心时候,我也会流泪,当你焕发 时我会在一旁为你祝福,我心甘情愿做你的陪衬只希望你能给我一个做陪衬的机会。

亲爱的我知道这样的称呼,会让你觉得很唐突可是我真的忍不住像这样称呼你,因为我真的 喜欢你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对你说,也不知道在你心中我处在什么样的位置,如果可能的话我 真想做你肚子里的蛔虫看看你眼中,我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有没有机会做你的另一半。

不管你接受还是不接受我的感情, 我都会一如既往的对你好, 这一切只是因为我爱你。

篇二: 表白的话_男生追求女生的肉麻情书 表白的话:男生追求女生的肉麻情书 亲爱的你可知道从我认识你的那天,我就深深的喜欢上了你,从喜欢上你的那天我的生活彻 底发生了改变,我发现自己变傻了经常魂不守舍无时无刻不再想着你的一点一滴。

因为认识了你我的生活充满了希望,原本单调的生活也变得多姿多彩异常丰富,现在的我不 在孤单寂寞也已经离我而去。

不过,当你站在舞台上,经历了世间的柔美,而我为你狂,为 你喜的时候,也许生命在漫漫的日子里走向沧桑,不管我以后变得如此衰老,但在我的青春 琴弦上,足够让我弹奏一生,足够让我坐在台下,慢慢咀嚼,这一生的青春旅程,这一生的 激情表白。

毕竟有了你的出现,在我生命的华章里,让我的生命旅程变得如此灿烂光辉。对 于我来说你就是一盏永远不会熄灭的明灯,照亮了我生命中前进的旅途,在我的生活中印下 了无数的精彩和回放瞬间。你要知道你从不孤单因为当你伤心时候,我也会流泪,当你焕发 时我会在一旁为你祝福,我心甘情愿做你的陪衬只希望你能给我一个做陪衬的机会。

亲爱的我知道这样的称呼,会让你觉得很唐突可是我真的忍不住像这样称呼你,因为我真的 喜欢你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对你说,也不知道在你心中我处在什么样的位置,如果可能的话我 真想做你肚子里的蛔虫看看你眼中,我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有没有机会做你的另一半。

不管你接受还是不接受我的感情, 我都会一如既往的对你好, 这一切只是因为我爱你。

篇三: 一男生给一女生的情书(超感动)

【篇三:表白情书100字给男生】

写给男生的表白信,写给男生的表白情书|位置:>>写给男生的表白信发帖时间:2016-04-19 11:39 , 散文吧 | 4条回复,7372次阅读本文目录爱情就是那么突然,从注意你,到喜欢你,再到爱上你,这似乎有个漫长的过程,但是却又那么快。快到我自己都不敢相信。其实我也想知道,究竟是什么,让我爱上了你。总之,写这封信,并不是一般的求爱信,这只是我对你思念的发泄,你知道就好了。如果你也一样,请告诉我。就这样。

和我生一个孩子,我希望可以和我们的孩子一起,在你40岁生日时在你的生日蛋糕上只插36根蜡烛。而且我相信咱们的孩子会一改往日的调皮,一脸庄严像个小大人似的对你说:天啊,老爸,你看上去只有20岁,我的同学们都说你更像我哥哥呢!

结婚以后,如果你依然希望做你的事业,我将尽我的全力去支持你,并且承担我应做的家务。我向你坦白,我分不清黄豆芽跟绿豆芽,而且我会把厨房搞得一塌糊涂,但是我将尽力照着《厨房美食》书上的话去做,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一个伟大的厨子、一个贤妻良母。

你娶我吧,做我的老公。虽然你不是一个帅气的男孩子,但是我可以向你保证,在我眼里,你将是这个世界上最帅最精神的老公。而且在结婚以后,你在我眼里,依然是这个世界上我最崇拜的男人,我希望在你80岁的时候俯在你的耳边,告诉你:感谢上帝,他赐给我一个世界上最帅气而且还只有两颗牙的老头子。

如果你渴望避开尘世的喧嚣和烦扰,渴望做一个安安静静的隐居者,那么,我将尽我的全力去工作,去挣更多的钱来维持这个家庭,只是,晚上睡觉你要搂着我。

我会忠诚于你,忠诚于我们的家庭。因为我知道,这是一个女人应尽的责任。

我向你保证,无论我回家有多累,都会认真听你倾诉你一天所经历的事情,因为我知道你需要理解和支持,我是你的妻子,这是我的职责。

感人的校园爱情故事沙发2016-04-19 11:40 | 作者:文章大全1第一篇:来不及发生就算了17岁春天,炒饭店

小谷上班的店主售炒饭,写了一百多种口味的小牌子密密麻麻挂满半面墙。小谷负责接听电话,记录外送单,每天固定重复同样的话,请问要什么口味的?送到几栋几号?饮料要红豆沙还是绿豆沙?

接听过被这吩咐过几百次要什么炒饭的一个声音后,小谷记住了丁裴这个名字。丁裴是那种打电玩打到旷课、废寝忘食的学生,这种男生在大学里一抓一大把,他们努力把青春献给了游戏。

人和名字对上号,是在丁裴出现在店内,拿出积分卡很骄傲地说,今天我都请了,吃饱了好通关时。他积了一千分,可以兑换十份炒饭。那群男生斗志昂扬选了店里最大的桌子开始狼吞虎咽,浑然不觉自己的吃相有多难看。丁裴起身向柜台走去,拍着柜面急切地说,喂喂,我用不惯勺子,我要叉子。

小谷递给他叉子。

急切的男孩看了一眼17岁的小谷,忽然很多余地微微一笑,转身回到伙伴身边。小谷觉得她的心中有一座缓慢砌出的城池,千砖万瓦,一字一句,然后洪水到来,倾城崩溃。多么奇妙,一个人的微笑,竟是另外一个人心间的洪水。

小谷从此开始期待男孩常来。

17岁夏天,一把叉子

暑期的生意门可罗雀,但小谷情愿薪水折半留守店内。她等到了男孩的第二次出现,他旁边的女友跟他分吃一盘凤梨鸡丁饭。他们吃得很慢,相对无言,最后女孩抬头说 谢谢,再见 ,然后走掉。男孩望向小谷,哭了。

小谷看得痴了。后来她才明白,毕业时也是情侣的天人五衰时,风姿枯萎,逍遥瓦解,各奔前程。

到了夏天末尾,城市改造规划下来,整条街要被拆除。这是真正的摧枯拉朽,巨大的机械所向披靡,所到之处,灰飞烟灭。覆巢之下无完卵,炒饭店也关张大吉,员工被遣散。

很久以后,小谷忍不住在因不断清理而逐渐减少的瓦砾中,沿着炒饭店的原址找回去。她仰起头,左荒原,右废墟,叉子在胸间。

叉子在胸间?嗯,是的。遣散前小谷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她偷了一把叉子。这把叉子极为普通,售价不过三五元,但她用心擦拭、洗净以后再用手帕包裹好,收起来。

没有人知道这把叉子在小谷心里的重要性。

20岁冬天,一个男孩

17岁的末尾重返家乡小城、重返学校的小谷,默默用功。在压抑阴郁的高中氛围里,只有在每天吃饭的时间,才能短暂释放。

然后,在所有人错愕的眼神里小谷考上了百年名校,那所美国庚子赔款建立的学校。她没有给家长或同学一个惊喜或惊吓的想法,她觉得自己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不过事后的总结就比较有趣了。为什么她能考上名校?因为她懂得拼命,你们还记得吗?她总是吃饭很慢,挖一叉子吃一口饭,一边还看书,叉子还含在嘴巴里。同学甲这样告诉同学乙。

大二的冬天,班上一个男生送给她一条围巾,亲手织的。小谷收下了那条围巾,尽管那看起来像一条制作失败的麻花。然后,在男生请她吃火锅的时候,她围着 如约而至。当腐竹、土豆片、冬瓜条、香菇纷纷赴汤蹈火后,男孩忽然举手叫服务员,再来一盘麻花。她忍不住笑了。

能够令一个女孩笑,男生多半会以为自己成功了,但其实他失败了。小谷坚持到最后吃完的一刻,然后闪电般冲向柜台,买单。

她只是想尝试一下,一个人的心里,装了一个人以后,是否还可以容纳下其他人。

24岁秋天,变迁

毕业后参加工作,小谷在公司霸占了最大的格子间,紧挨着巨大的窗户,从19楼的高度望出去,天空的光,云朵的影子,都有点触手可及的意思。

在江河湖海漂泊过,自然比同龄人多明白一些道理。22岁的小谷在大学毕业之前,就已经实习、兼职、打工、积累。所以在24岁的时候,她更早得到老板的赏识,获得想要的地位。

在这栋高耸入云的写字楼里,小谷继续认真学习,变得精致,像瓷器,像玉盘。她的银行卡里,存款已经达到了一个数字。这个数字,超过了当年她有过的念头:攒够钱,开一家炒饭店,就在原店原处。

但是,她并没有回去开店。

27岁春天,荷兰

每年生日,小谷都照惯例给自己买蛋糕。

那只不锈钢叉子她仍然带在身边。这些年很辛苦保持身材,只在每年生日给自己买一块小蛋糕食用时,使用那把叉子。

也有男孩向她表达过疑心,是不是初恋送给你的?还有人送一把叉子给女生啊?小谷回答,是。那些要她丢掉叉子的男孩,小谷都跟他们说了再见。后来,她交了一个荷兰的男友,三年后正式入籍,他们没有要孩子,他们友好分手了。

17岁的坚定志向,她在27岁已不再挚信。但她终于找到了丁裴的信息。他的个人空间里,陈列着逐年的记录与照片。他读完大学,进了公司,又辞去工作,去攀岩。他说失事以为要死掉的时候,的确是放电影一般回忆了小半生,包括炒饭店那个可爱的小姑娘,她看见他最失态的哭脸。那一刻,他甚至觉得小姑娘看他的眼神,是喜欢他的。

一个人度过十年,需要十年时间。查阅一个人的十年,只需要十分钟。

不必再发生

回国,回到那个城市,那所大学附近。那条主干道上,以往的店子全不见,替代以高楼和精致的店子。原址对面的蛋糕店,小谷,啊不,她不再是小谷,只在少女时代她才被这样称呼。27岁的徐谷,在生日这天,给自己买了一份经典芝士蛋糕。

坐在店子里的靠窗位置,当她掏出自备的叉子,店员转过身,尽力忍住笑意。横跨十年,不锈钢叉子闪着冷硬的银白色光芒,质地不变,不被腐蚀,也不曾变形,但它的样子变得过时土气了。她多么想呈上自己的心,无论如何,请他试吃一口,就用这把叉子,他曾经用过的叉子,然而,他说人海茫茫,物是人非。他说得很对,完全没错。吞咽下最后一口咸甜混合的蛋糕,徐谷脸上满是眼泪。

当天,当时,她手抓着一把纸巾,却始终没能走到满脸是泪的男孩身边,递给他。

之后,男孩走出炒饭店。她仍然没追赶上去,喊住他。太年轻时,人容易高估,也容易低估命运。

徐谷走出了蛋糕店,她将叉子丢进路旁的垃圾箱。她向着马路走去,向着远处的的士扬起手。

29岁的丁裴走进蛋糕店,他习惯在这家店买全麦面包配牛奶。他的家就在这蛋糕店后面的一片小区里。他不是这个城市的人,但这一年,他把房子买在了母校对面。这里有他的青春与恋情,有他的最初与过去。他记得那双眼睛,但无法在这个世界上找到那个女孩,他打算,就住在这个地方,一直到老吧。没有来得及发生的事,就不必再发生了。

第二篇:原来,没有错过她感觉喜欢上他的时候,是大一下学期,他已经大三。第一次见面是她和几位同学代表系里参加文学知识竞赛,她站在他身旁,等他打印资料。他转过头微笑着说了一句: 坐下等吧。

她立刻回了句: 谢了,还是站着吧,这样你才有效率嘛。

他哈哈笑了起来: 你还蛮幽默的嘛。

她准备着比赛,偶尔跟他请教问题。她每次见到他都有种莫名的紧张和不安,但是都掩饰得很好。她知道,自己很普通,站在人群中,一秒钟就被湮没掉。虽然她的文章很美,口才也不错,可是她看到在现实又世俗的爱里,这些略显无力。他是学生会主席,高高大大,虽不是很帅,总给人一种舒服安心的感觉。她想,人的一生,很多时候不是怕碰不到自己喜欢的人,只是怕喜欢的人没有耐心去喜欢自己。

她喜欢奶茶刘若英,不错过奶茶的每一首歌、每一部影视剧、每一本书。她在日记中写: 没有人会了解我为什么如此狂热地爱着奶茶。我喜欢她是因为我喜欢自己,这是一种无奈的自恋情结。它能让我拒绝伤害保护自己,即使会因此而失去爱

没想到预赛她发挥得不好,她当场扔了笔跑了出去。意外的是,他跟了出来,低声说: 别伤心了,尽力就好,有了经验,下回再努力也不迟。

她背着身,冷冷地说: 谢谢!我不需要别人的安慰。

听到他离去的脚步声,她咬住嘴唇,不再流泪。

她还是经常遇见他,愉快地打个招呼,即使每天只见一面,她的心也会安静一整天。她知道自己的心太浮躁了,可是一见到他就立刻安静了下来。像是一个流浪的孩子找到家,又像是在冬天里品一杯温热的奶茶。她迷恋那种感觉,无法自拔。直到有一天,她看见他和一个漂亮的女生手牵着手,甜蜜地从她身边经过。

后来,她更忙了。她知道他要考研,会离开这座城市。也许是时间冲淡了感觉,有时一周都见不到他,她心里也不会不安了,甚至有一次她和他说着话,没有忐忑,没有心跳。她有些高兴又有些酸涩。

有一阵,女生中流行起用扑克牌预测爱情运势,她第一次玩这样的游戏,握着扑克牌,想着他的笑容,虔诚而不安地洗牌。从牌面看,她和他相隔很远,很难走到一起。虽是玩笑话,那一夜她却无眠。

听到他和女友分手的消息,她问: 为什么? 他沉默很久后说: 我们都爱错了人,只好回到孤单。

她无语,耳边突然响起奶茶的歌: 我等你,半年为期,逾期就狠狠把你忘记

离他考研的日子越来越近,她问他准备得如何。他没心没肺地说: 情况很糟糕,看来这次是真的要离开了。

她笑他变幽默了。他看着她,郑重地说: 我走的时候你一定要来送行,到时,我会送你一件礼物。

她半天才说: 好朋友嘛,这是当然的。

那天,他打来电话报喜,他考上了一所名牌大学的研究生,她高兴地祝福他。但是,她没有如约去参加他的饯行聚会,她想如果注定会忘记,不如不见面。一个人在路上走着,她回忆着和他的相见和对话。不知不觉,她走到他聚会的小饭馆外,犹豫半天,她回转身,走到拐角已经没有力气了,坐在路灯下任自己哭个痛快,耳机里奶茶唱着《我等你》。

嗨,在这儿呢,为什么不去聚餐?不给面子哦。

他承认,说这些话时,心里很痛,真的很痛。他手里拿着打算送她的礼物,刻录了奶茶《我等你》的cd,只因为她说过这是她最爱的一首歌。她抬起头,泪汪汪地看着他,耳机里传出《我等你》的歌声,他轻轻地拉她起来,抱在怀里。

互相心有所属,兜兜转转,她和他,终于走在了一起。

第三篇:为你摘过三十九罐星那年,她十六岁,第一次喜欢上一个男生。他不算很高,斯斯文文的,但很喜欢踢足球,有着一副低沉的好嗓音,成绩很好,常是班上的第一名。虽然在当时,早恋已经不是什么大问题,女生追男生也不再是新闻,她更不是那种内向的女孩。但是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向他表白,只是觉得,能一直这样远远地欣赏他,就很好了。

那时,她常常为在路上碰到他,打声招呼高兴个半天,常常放学也不回去,而是上运动场一圈又一圈地慢跑,只为了看他踢球。她还学着叠幸运星,每天在那小纸条上写一句想对他说的话,叠成小幸运星,快乐地放在大瓶子里。她常常看着他想,像他那样的男生,应该是会喜欢那种温柔体贴的女孩吧,那种有着一头乌黑的长发,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开心的时候会抿嘴一笑的女孩。她的头发乌黑,但只短短的到耳际边;她有一双大眼睛,但常常因为大笑而眯成一条缝。她常常照着镜子想,如果有一天她成了那种女孩,他会不会喜欢上她。但想归想,她还是每个月都跑去理发店把稍微长长一点的头发剪短到耳际边,还是一遇到好笑的事情就哈哈大笑起来,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

她十九岁,考上一所不算很好但也不差的大学。他正常发挥,考取了另外一所城市的重点大学。她坐着火车离开这个生她养她的小城时,浮上心头的是点点滴滴她与他的回忆。

大学生活是以二十几天艰苦的军训生活开始拉开序幕的。晚上临睡前,其她女生都躲在被窝里偷偷打电话跟男朋友互诉相思之情,她好多次按完那几个熟悉的数字键,始终没有按下那个呼叫键。十九年来,第一次知道什么叫思念,原来,思念是一种可以让人莫名其妙地掉下眼泪的东西。四年的大学生活不算太长,活泼可爱的她身边从来不缺乏追求者,但她却选择单身。好事者问起原因时,她总淡淡一笑,说: 学业为重嘛。

她也确实在很努力地学习,只为了考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四年来她的头发不断变长,她没有再剪短。一次老同学聚会时,大家看到她时都眼前一亮,一头乌黑的长发,水汪汪的大眼睛因恰到好处的眼影而更显出光彩,白里透红的皮肤,时不时抿嘴一笑,都认不出这是昔日的小活宝。他见到她时也不禁心神一动,但当时他的手正挽着另一个女子的纤纤细腰。她看着他身边那个比自己更温柔妩媚的女子,很好地掩饰了心里的一丝失落,只淡淡对他一笑,说, 好久不见了。

她二十二岁,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他没有继续考研,进了一家外资企业,工作出色,年薪很快就达到了六位数。她继续过着单调甚至枯燥的学生生活,并且坚持单身。一次放假回家,一进门母亲就把她拉到一边,语重心长地说: 女儿啊,读书是好事。但女人终是要嫁人生子的,这才是归宿啊。

她点了点头,进房间整理带回来的行李。先从箱子里拿出来的是一瓶满满的幸运星,摆在书架上。书架上一排幸运星的瓶子,都是满满的,刚好六瓶。

她二十五岁,凭着重点大学的硕士学历和优秀的成绩,很快就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月薪上万。他这时已自己开公司,生意越做越大。第三家分公司开业的时候,他跟一个副市长的千金结婚了,双喜临门。她出席了那场盛大的婚礼,听到旁边的人说起新郎年轻有为,一表人才;新娘家世显赫,留洋归来,貌美如花,真是一对璧人。她看着他春风得意的笑脸,心里竟也荡起一种幸福的感觉,莫名的感觉,仿佛他身边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就是自己一样。

她二十六岁,嫁给了公司的一个同事,两个人从相识到结婚不到半年的时间,短到她都不知道两人是否恋爱过。他们的婚礼在她的极力要求下搞得很简单,只邀请了几个至亲好友。当晚她喝了很多酒,第一次喝那么多酒,没有醉,却吐得一塌糊涂。她在洗手间看着镜子里那张在水汽蒸腾下逐渐模糊的脸,第一次有种想痛哭一场的冲动。但终于,她还是把妆补好后走出去继续扮演幸福新娘的角色。她的外套衣袋里,有她早上仓促叠好的一颗幸运星,里面写着: 今天,我嫁作他人妇了。可是我知道,我爱的是你。

她三十六岁,过着平静的小康生活。一日在街上巧遇一老同学,闲聊起他,竟得知他生意失败,沉重打击后终日流连酒吧,妻离子散。她在找了好几天后终于在一间小酒吧找到他。她没有骂他,只是递给他一本存折,那里面是她所有的积蓄,然后对他说: 我相信你可以重头再来的。

他打开存折,巨额的数字让他难以置信,那些所谓的亲朋好友在听到他说 借钱 两个字就冷眼相向避而不见,她不过是一个快让他淡忘名字的老同学,却如此慷慨大方?

她依旧淡淡一笑,说: 朋友不是应该互相帮助的吗?

当晚,她的丈夫知道了后,一个重重的巴掌立刻甩了过来,大吼道: 上百万一声不吭就全给了他,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

她被那巴掌击倒在地,没流泪也没说话,更没有回答她丈夫的质问。虽然她从来没有向别人承认过她爱他,但她也决不会向别人否认她爱他。

她四十岁,那年他的公司已经成为同行业里最具竞争力的几家大公司之一。那晚他带着两百万和他的公司的百分之十股份转让书到她家。她的丈夫一边乐呵呵地说: 不必这么客气嘛,朋友之间互相帮助是应该的。

一边在股份转让书上签下名字。她没说什么,只说了句: 不如留下来吃顿饭。

他没有不答应的理由。饭菜端上来时,他惊讶地发现自己最爱吃的几样菜都有。但他抬头看到她一脸恬静地为丈夫儿子夹菜时,心里一下释然,觉得是自己想多了。临走的时候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请帖,笑笑说: 希望你们到时都可以来。

她以为是他又有分公司开业,不以为意,接过随手放在沙发上。送走他转身回厨房洗碗的时候,突然听到她丈夫大声说: 人一有钱就风流 这句话果然没错啊。看你这个老同学,这么快又娶第二个了。

她的手一颤,被一个破碗的缺口划了一下,血一下子涌了出来,一滴接一滴不停往下滴。她看着那片泛着微红的水,突然想起十五年前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那身婚纱,似乎就是这个颜色。

她五十五岁,一天突然在家里昏倒。被送去医院。一番检查后,医生脸色沉重,要把她丈夫叫到一边说话。她毕竟是个聪明的女人。叫住医生,她很认真地问: 我还可以活几天?

三个月,电影里的片段用得多了,没想到真应了 人生如戏 这句话。执意不肯住院,她回到家里开始为自己准备后事。一个人活了大半辈子,要交代的事多着呢。得到消息的亲朋好友纷纷赶来见最后一面。他是最后一个。她躺在床上,已经开始神志不清,但一看到他手上那颗幸运星,立刻清醒了过来,似是回光反照。

这是给我的吗? 她指了指那颗幸运星,脸上竟露出一丝笑容。他连忙回答: 啊,是!是啊。这是我带来给你的。

真是无心插柳,这不过是他刚出机场时碰到那个为红十字会筹款的小女孩送的,他当时急着来见她,接过来时都没看清是什么东西就赶着上车了,一路握着也不知觉。她接过那颗幸运星,紧握着放在胸前好一会不放。终于,她指了指旁边的桌子,那上面也放了一颗幸运星,那是她昨晚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叠好的,她缓缓对他说道: 在我以前住的房子里,还有三十九罐幸运星。等我火化的时候,你把那些连同这两颗和我放在一起,好吗?

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她已经合上眼睛,一脸安详。

三十九罐色彩缤纷的星,他呆呆地看着,一时间有种错觉,仿佛那是天上的星星被摘落人间。

她火化那天,他按照她的遗愿把那些幸运星全撒在了她身上,三十九罐,不小心滚落一两颗在地也没人发现。他转身要走的时候,忽然发现地上还有两颗。捡起来时他想,算了,就当是留个纪念吧。

他七十岁了。

一天,他戴着老花眼镜在花园里看书时,四岁的小孙子突然拿着两张小纸条,兴冲冲地跑到他面前,嚷道: 爷爷,爷爷,教我识字!

他扶了扶眼镜,看清第一张小纸条上的字: 杰,你今天穿的那身蓝色球服很好看哦。还有,6这个号码我也很喜欢,呵呵。

他皱了皱眉,脑海里有什么熟悉的东西闪了一闪,但又没抓住。他问孙子: 这两张小纸条你从哪里找来的? 这不是纸条啊,这是你放在书桌上那两颗小星星啊。我拆开它,就发现里面有字哦! 孙子乐滋滋地回答。

他一愣,再去看那第二张小纸条。

杰,我快要走了,可是,我这一生,懂得了一件事,那就是,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

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

他念着,念着,他和她年轻的面容花朵般划过脑海,突然间,他泪流满面。

第四篇:世界上最甜蜜的交相辉映校外教学那天,天气冷得几乎睁不开眼。我饿着肚子急急忙忙赶到集合点,被催去跳绳还崴了脚,瞪着眼睛快要哭出来,满心都是抱怨。大家都跑去看接力赛的时候,我独自缩成一团,想着 今天真是太糟糕了 衣服穿少了,回去得感冒吧 ,绝望地看着灰蒙蒙的天。

这时回到集合点来的他正好看到人群后面那个被风吹得无比狼狈的我,哆哆嗦嗦地跑来,明明自己也冻得脸色发白,却还是毫不犹豫地脱得只剩一件短袖,把外套和衬衫全堆在我背上,还得意地从包里抽出一个小号毛毯,牢牢裹住我的脖子。

我呆愣愣地看他,他就皱着眉头说 嘴唇的颜色好糟糕啊 。这个比我高不了多少的瘦男孩每次一皱眉整张脸就变得非常惹人发笑,不太大的眼睛简直要挤到一块儿去了,让人看了忽然就觉得心情好起来。

我把手递给他,他咕哝一句 好冷啊 ,就直接揣进怀里焐着,一边还碎碎念 前辈们真是有干劲,我还差得远 早晨就发信息给你怎么还忘记 其实我还蛮清闲的,刚刚早点儿回来就好了

鼻子有点儿痛,我眨了几次眼,大概有模糊地 过几声当做回答。他瞄我一眼,就扯着我找了个人群的缝隙让我看接力赛,还不停问着 从这里能看到吗 要不要再站过来一点儿

那个时候已经是下午两三点,天气终于放晴了一些,可风还是挺大,吹得我打哆嗦。我紧紧裹着毯子和一层又一层不属于自己的衣裳,和他两个人站在人群的后方。他忽然从背后将手环上我的肩膀,轻微的重力失衡后,背上贴着一个暖暖的胸膛。心跳声那么近,清晰可闻。

恋爱中的人都是傻瓜 嘲笑过这句话的我,原来也有后悔的一天。

为了他早起梳妆打扮,在超市里拼命地思考 他会喜欢吃什么 ;重感冒抽着鼻涕,第一个想到的不是 又可以请假偷懒了 ,而是 要快点儿好起来;不能传染给他 。想要再近一点儿、再待久一点儿 所有这些自己曾经嘲笑过的傻事,原来只是因为 喜欢 两个字,就会付诸实践变成现实。

人真是会变的啊。

就好像面对 烂桃花 的穷追猛打,以前的他只是苦着脸帮我拖住对方,现在却学会了态度强硬地将我扯到一旁,一脸 我们甜蜜我们的,你一边看去吧 的别扭表情。

刚认识的时候,他还是个在地铁上给女孩子让座的好绅士,现在却挤挤也硬要塞进我身边的小空隙里,把我困得直耷拉的脑袋揽到他的肩膀上,告诉我还有很远睡吧没关系。结果家里人发来的信息把我吵醒,他郁闷地看我在手机上啪啪啪地用拼音打字,问我发给谁。我说发给我最喜欢最帅气最有男人味的老爸,他便皱着脸发誓要去学中文。我大惊地问: 难道你要偷窥我的短信? 他说: 不是啦,学了你的语言就可以看懂你写的东西。

我们一起去水族馆看企鹅和鲨鱼,路上走过一对对的情侣。在这个全民浓妆的国度里,总是素面朝天的我难得一次在脸上认真地涂了几笔,心里居然还会纠结不安, 不戴眼镜会不会显得脸很大 眼线有没有花 底掉光了会露出黑眼圈吧 而他,却摸摸我的头,说: 不用特地这样的,平常就够可爱啦。

觉得好笑又可气的同时,心里痒痒的那种感觉,应该就是甜蜜吧?

而闺密也开始毫不留情地揭发我: 明明夏天之前一点儿干劲都没有,甚至被指责出勤率过低,最近却干劲满满地每天早早来学校,到底是想看谁呀? 我怒而反驳, 夏天是因为身体状况差和想家 现在身体好了专业课也好玩了 ,等等,心里却在担心自己的脸一定很红吧 真是好没面子,这么容易被看出来吗?

不过想到那个可怜兮兮跟我抱怨 明天又是周一啊不想去学校 ,顿了一会儿又说 不过想见面啊周一还是快点儿来吧 的男孩子,我就忍不住又笑起来。

原来如此,那种想要在一起的心情,我们都是一样的啊。

第五篇:比我矮的他大一时,我在一次老乡会上认识了个儿矮的杨小彬。男生杨小彬的身高一米七不到,对于我这样一个一米七五有模特潜质的女生来说,杨小彬同学可以算身高残疾。虽然如此,我和杨小彬,还是很聊得来。我常常毫不掩饰地嘲笑杨小彬的身高: 杨小彬,你就是三等残废啊! 面对我的嘲笑,杨小彬似乎根本不在乎,他在阳光下眯着眼睛笑得比谁都灿烂,他对我喊: 方亚茹,没有我的矮小,又怎能衬出你的高大?

想想,杨小彬的话还真是没错,这小子,见谁嘴巴上都像抹了蜜一样。正因如此,他人缘才出奇的好。尤其是我们军训结束后,大一新生90%的人都知道:三班有个热心肠的男生叫杨小彬。

关于青春的故事板凳2016-04-19 11:42 | 作者:文章大全2第一篇:17,我敢和你一起飞1

下午的阳光泛着橙子的香气,由美直起身子,听见一起值日的夏琳把脸贴到值日表上,抱怨道,那个抄表的景明把我的名字都写错了。

由美走过去,我帮你改过来吧。说着,掏出一支黑色签字笔和涂改液。写好后夏琳看了看,说,你的字和景明的好像,简直看不出来是两个人写的。由美笑着说你先走吧,我来锁门。由美是个很乖很安静的女孩子。她会仔细地关好窗户,锁上门。她做什么都让人放心。

检查好门窗的由美,并没有急着离开,她走到第四排最左边的座位上,坐下来,抽屉里有一张废纸,那是她刚刚扫地时,从地上捡起来放进去的。她把它拿起来抹去上面的灰尘,再抚平。然后从书包里拿出一本大书,夹在里面。

晚上回家吃过饭后,她把那张废纸小心翼翼地摊在桌子上,拿起笔在纸上写道:今天的阳光很迷人,空气里有橙子的香味,你闻到了吗?我早早就回家打球了,把邻校那些家伙赢得很爽。她停下来。想了想,又加了一句:我觉得你今天很漂亮。署名是,景明。写好以后,她把它折起来,继续夹在书里。

2

喜欢一个人可以有很多种方式。像由美喜欢景明的方式就是捡他扔掉的废纸,然后模仿他的字迹写信给自已。有时候,她盯着那封伪造的信一盯就是一个小时。对于一个17岁的女孩子来说,自欺欺人有时候也可以很开心。

第二天,由美继续平静地去上学。景明就坐在由美的斜后方。但他们很少说话。唯一的一次,是班里组织去游乐场,当时大家都去玩笨猪跳了,她不敢,景明是组织者之一,就在下面陪她聊天。也许就是从那天起,她开始喜欢他。常常坐在操场的台阶上远远地看他打球:值日扫他的座位时心里会有种别样的感觉,扫得也格外仔细;平时听到他在身后说话,嘴角会不自觉地弯起来。景明练过字,是班里大小表格的抄写员,由美就去书店买同样字体的字帖来临摹,久而久之,她可以把他的笔迹模仿得很逼真。她用他丢弃的废纸给自己写信,算是给自己漫长的单恋一个回应。虽然,这个举动本身也就是单恋的一部分。

3

情人节来的时候,整个城市都弥漫着粉红色的暧昧,由美偶尔去学校附近的小精品店逛,被一款情侣项链吸引,她犹豫了好久,最后实在没有忍住诱惑,买了一对回家。男式项链的坠子是一块质地奇怪的石头,看色泽像是砚石:女式的则是甜美的粉色陶器。由美把它们挂在台灯上,越看越喜欢。最后,她萌生了一个大胆的念头。

又一个周一值日时,她把男式的那串项链放进了景明的抽屉,再拿出一封自己写给自己的信,看着看着,就兀自凝神笑起来。

突然,有人闯了进来,她猛地站起身。心脏在胸腔里 咯噔 地颠了一下。一看,是夏琳,她忘了带车钥匙。她看了看由美,你不舒服吗?脸色很不好。由美摇头,没有啊。夏琳不相信,我送你回家吧。由美急忙拒绝,可怎么也拗不过夏琳,只好收拾东西和她走了。谁知道。糟糕的事情就这么发生了。那封信因为仓促,掉在地上没被收起来。第二天旁边的男生捡到了,大声在班里读起来。所有人都知道了,班主任也开始追查此事。景明被叫到了办公室。由美害怕极了,如果他被处分或者怎么样,她就要难受死了。可她当时又没有勇气站出来,替他洗白冤情。

好在景明最后没事。想来他成绩好,老师也不会责难他的。由美听说他甚至都没否认那是他写的。也是,面对用他的废纸写出来的和他字迹一模一样的情书,他怎样也脱不掉干系。

为了避嫌,从此他们不再说话。甚至不敢有目光接触。不久,老师把景明从由美身后调开了。

4

在忐忑和难过中,由美默默地学习,吃饭,睡觉。她再也没有见过那天那样泛着橙子香味的阳光了。

后来就高考了。考完最后一门从考场出来的时候,由美在黑压压的人群中看见了景明的后脑勺,就那么一眼,然后流动的人群就将他们冲散了。她站在熙熙攘攘的考场门外,突然哭了起来,把来接她的妈妈吓了一跳,以为她考砸了,急忙安慰她,没关系,还有明年,明年再努力。

她和景明却不会再有明年了,他们被时间的洪流推着,仓促地演完了戏,由美都还没来得及给他摆一个自己最美的造型。他就已经被冲走了。

成绩出来,她毫无悬念地上了本市的一本。班里筹划去游乐场搞大学前最后一次同学聚会。由美没有去,后来夏琳给她打电话,你怎么不来啊,景明终于有机会亲口表白了,你却不给机会。由美苦笑,没人知道真相,她要一个人把它捂在心里,直到发霉腐坏。

然而第二天,由美收到一条短信,里面说让她去同学聚会的那个游乐场,在东北边最后一条长椅下面找一张纸条。她问是谁,回过来说,你去看了就知道。于是她换了衣服,去那里找。果然有一张纸条,是一家超市储物柜的小票。超市就在游乐场对面,她去找到那个储物柜,打开,发现里面静静地躺着一条项链。

和她当初买的情侣项链一模一样!只不过,是女式的那款。如果不是知道那条项链一直在自己抽屉的最底层压着,她都要以为这就是自己的那条了。

储物柜里除了项链,还有一个信封。打开来,是两张内容一模一样的信。其中之一就是她丢在景明座位上的那张,有些皱,有些脏。另一张很平整,但内容、字体都一样。

她拿着这两样东西回到了游乐场。信息又来了:到玩笨猪跳的台子上来。

由美就像被一个神秘人指引着,完成一场秘密任务一样,紧张又好奇。而当她终于登上了笨猪跳的高台时,景明就站在那里!她先是猜测被应验的狂喜和兴奋,继而转为淡淡的羞涩,最后,她愧疚难当,她对他说。对不起,那封信是我写的。

景明笑了,我知道。那天我看见值日表上夏琳的名字,就知道了,只有你会模仿我写字。

由美还想说什么,景明打断了,我记得你不敢玩笨猪跳。由美点点头,走过去往下看,风呼呼的在耳边吹着,下面的一切仿佛正在向她接近,她就要坠下去了。

她缩回来。景明笑着摇摇头,走过来拉起她的手,我们一起跳,你不用怕。由美踮起脚和他抱在一起,他身上的味道干燥而温暖,让她的眼泪像断了线一样流下来。我敢和你一起飞。她大声说。

头朝下坠落的时候,景明的项链坠子从衣服里滑了出来。是那条男式项链,黑色的,闪着砚石般隐秘的光泽。呼呼的风声里,由美听见景明说,我跑了半座城,才找到这条项链的女生款。

由美笑了,耳边的气流飞速冲向他们身后,一切都模糊了,地面上有人发出一阵欢呼。那一瞬,由美觉得自己是一只乌,终于找到了缺失的那一半翅膀。

第二篇:青春里的红玫瑰和白玫瑰所有爱情的开始都不是无缘无故的。事后沈庆曾经想过,为什么他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经过图书馆门口,正好撞上从里面飞奔出来的黄小菊,并且看到她一脸泪水?

那天,他正好抱着一个篮球想去打球。夕阳落在他身上,使这个理工科的男生看起来更加帅气。黄小菊撞到他的时候,他只看到一个粉红色的影子扑到了他身上。

有时候,春心萌动就是一刹那。大学三年,沈庆像一棵不发芽的小树一样发着呆,但这一撞,他开窍了,那一刻,他终于相信:是有一见钟情这回事的。

他小心翼翼地问,没事吧?

她有些结巴地解释,刚看了一本小说,里面的爱情把她感动哭了。

有时,邂逅就是这样美妙。第二天,沈庆出现在黄小菊宿舍门前,抱着几粒鲜艳的气球,两个人结结巴巴地谈着天气。沈庆这才知道,有时候口吃和结巴完全是因为爱情。

沈庆请黄小菊吃冰淇淋。正是早春时节,黄小菊吃了5,冷得嘴都紫了,说话更结巴了。看着这个穿着蓝色小碎花裙子的女孩,沈庆心生爱意,就想和她在一起,哪怕只是看一眼,哪怕什么话也不说。

黄小菊长得一点也不出众,有点龅牙,戴着眼镜,头发稀拉,脸上还有雀斑,可沈庆就是喜欢她。尽管他是计算机系的头号白马王子,用室友老六的话说,这叫一棵小树插到牛粪上了。沈庆也不客气,他就是离不了牛粪,他还要茁壮地成长。

两个人开始同进同出,过恋人应有的生活 去食堂,看夜场电影,去吃麻辣烫。校园里,他牵着她的手,天蓝蓝的,灿烂的太阳仿佛是为爱情而照耀。两个人经常坐在花园的秋千架上,荡来荡去。黄小菊不用动,沈庆带着她飞,黄小菊的声音很尖锐地划过天空,她的头发在风中飞扬,一切都是这样的美。

有时候,他们安静地坐在秋千上背英语单词。沈庆想出国,他的一个同学在荷兰,打工一周可以挣1000欧元,那就是10000多元人民币啊。他不是不心动,但那个同学是女的,他明白女同学的意思。女同学比黄小菊好看,但很势利。

黄小菊说,如果你将来和我分手,我一定会哭死的。

他从后面抱住她说,不会的,我舍不得让你哭死。

沈庆带着黄小菊回小城,一是让父母和黄小菊见面,二是参加高中同学聚会。

沈母见了黄小菊并不热情,这让黄小菊有些尴尬。沈庆把母亲拉到一边,母亲的眼睛里全是疑惑,黄小菊哪里配得上你,身高才1.57,长得又一般,对了,你不去荷兰了?

原来,母亲也是势利的。

同学聚会上,他听到几个男生背后嘲笑他:沈庆带回来的女友真是丑,以前那么多女孩追求他,他怎么会选择这样一个女生,想不透。还有几个女生捂着嘴笑,小声议论黄小菊的发型好难看。

沈庆心里很难过,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不在乎的。后来他拉着黄小菊跳舞,居然觉得她真是矮,好像是森林里的小矮人。再后来,别人不跳了,只剩下他和她继续跳着。她说不跳了,而他别扭地坚持要跳,这样的坚持有了几分固执和霸道。随后,他听到笑声,好像同学们都在嘲笑他和她。末了,她甩开他,跑了。他没有去追,他知道,他和她之间,完了。

那一瞬间的感觉,如此耻辱,让他铭记一辈子。

回到学校,他们都没有再找对方,他常常一个人去秋千架上坐着。远在荷兰的叶黛给他发了信,说是可以为他提供担保。他给她回了信,他说,我去。

走的时候,他去找黄小菊,请她吃冰淇淋。她吃冰淇淋的样子依然那样认真。

那天他们坐在秋千架上直到半夜,他们之间一直有着10公分的距离。最后,她忽然嘤嘤地哭了,小声央求,最后抱我一次行吗?

他抱了她,却感觉有一种宝贵的东西失去了,从青春的指缝间流失。

他记得那夜的月亮,半个月亮,慢慢落下去,落下去。

到荷兰不久,沈庆和叶黛结了婚,但他过得并不幸福。

很多个夜晚,他梦到大学校园里的秋千架,属于他和黄小菊的秋千架。后来,他干脆在自家院子里亲手做了一个秋千架。

在秋千架上,他刻了一个名字,如果不留心是看不出来的。刻的时候,他的手有些颤抖,他一直以为自己忘记了,原来她还在他的心里 那个长得不好看的女子,依恋他的女子,看小说会泪流满面的女子。

他决定回国去看看她。

秋千架还在,老了,朽了。他抚摸着它,忽然哽咽住了。秋千架上,黄小菊刻下了一串名字,全是他的!

他打听过她的消息,她也出国了,去了新西兰,嫁人了。

他想,会不会,她也在青春怅然的梦里想起过他?应该会吧,青春里爱过的人和事,肯定是一辈子的刺青,怎么能轻易忘记呢。

班长打来电话时,他正要离开校园。班长说,你看这个春天多奢侈呀,老同学们全回来了,我做东,大家一起叙叙旧,愿意抱头痛哭就抱头痛哭,别不好意思。他在电话里哈哈笑着,掩饰着心里的空虚。

黄小菊居然也回来了,真是巧啊。那天他去晚了,一进门就看到一身白衣的她,但又好像不是她。她高了些,瘦了些,黑了些,但分外有气质。她的龅牙没有了,也不戴眼镜了。

沈庆没有想到,他紧张了。

倒是她,落落大方地走过来,握住他的手,问他孩子多大了,在荷兰过得好不好?他想说一声好,结果嘴一张,居然没有出声。

想起《红玫瑰与白玫瑰》,曾经的恋人相遇,哭了的反倒是男子。现在,他故意喝醉了酒,趴在桌子上放声大哭。黄小菊拍着他的肩说都过去了,都过去了。

是的,都过去了。他没有告诉她自己去看校园里的秋千架,而是拉着她跳了一支舞。那支舞曲的名字真好 《只要你过得比我好》。

他看着她的眼睛,她微笑着说,这句话,一直是我想对你说的。他闭上眼睛,感觉有什么东西从眼里落下来,沉沉地砸在自己的脚面上。

第三篇:月亮荡漾在心里那时,他刚拿到北京户口,在社会科学院某研究所的资料室当临时工,每天弓着身子誊抄资料卡片,连续8个小时不停笔,希望努力工作尽快转正。

在枯燥的生活里,一线阳光都是可喜的。何况,那位突然造访的女孩,美丽如同整个太阳。她黑发披肩,声音柔和,姿态优雅地倚着门框,请他去办公室接电话。

一见倾心,他费心侦查:女孩是阅览室管理员,出身书香门第,举止矜持,气质高贵。

一直生活在社会底层 的他,对这个瓷器般冰冷精致的姑娘动了心。即使是她随意撕纸的小动作,也让他入迷。

从此,他每天必去阅览室消磨时光。坐在她对面,手里拿本杂志,眼睛偷偷瞧她。有时,俩人也在一起聊天,聊文学,聊作家。有一天下了班,只剩下俩人。女孩去关窗子,他看着她的背影,那三个字从心脏一下蹦到口边: ,,!

说完他的腿就抖,心也发抖。对比他的鲁莽无措,女孩却悠游自在,回头看着他就笑,不说行,或不行。两人一路无言,关门下楼。

他沸腾了,她依旧冷静。他在沸腾中又沉默了,她仍旧自在。他陷入了维特似的烦恼,独自一人时总是自怨自艾:没有学历,没有正式职业,长得不帅也不高,一无所有,无能无用!除非她答应他的求爱,那么,他就是世界上最幸福最富有的人!

于是,他频频用痛苦的眼神和欲言又止的深情,逼迫她表态。她有些不安。或者说两句无关痛痒的话,或者埋头看书根本不予搭理。他越发激动起来,甚至会加上手势,传达内心的焦虑。她看他一眼,冷冷地说: 你能不能学得文雅些,有教养些呢?

他只得克制自己,喜怒不形于色,故作从容地与她交往。被压抑的激情,在失眠的深夜,化作了一行行行云流水般的情书。从万籁俱静写到人声鼎沸,红日初升,他再塞进信封,贴上最漂亮的邮票,然后送到相邻的那间办公室里。

那样火焰般的热情,燃烧不了她。某天下班,在他苦苦哀求之下,她背着手,靠着电线杆子,风轻云淡地说: 你非要逼我,那我现在只能给你10%的肯定答复。不过那些信,写得真不错。

为了追求余下的90%,他继续掏心掏肺地写情书,晨昏颠倒,神思恍惚。她仿佛被打动了,但也仅此而已。某个夜晚,她仍然那样淡淡地说: 如果你要太难受了,你就吻我一下吧。

此语在他心空闪过一个霹雳。他发狠地亲吻她,记不清自己,是否流了眼泪。

随后几天,她翩然而至,用纤细白净的手,把一封信放在他的桌上,转身离开。他不敢拆,又急不可耐,最后看了,心如死灰。

上面工整而简单地写着: 感情的事,勉强不来。我收回肯定你的那10%

那一直仰视的月亮,突然碎了。他几乎发狂,潦草地写了一封遗书去威胁她,她几乎被吓哭了 俩人最终各自走开。他想,她终究不是他的。那晚,他独坐在玉渊潭的湖边,想一个鱼跃终结生命。当天空大白,他的心,渐渐凉了下来。

从此,他再也没有如此疯狂,再没写过那样狂放美丽的情书。

20多年后,他已功成名就,在文娱圈大名鼎鼎。在2008年的情人节,他却在博客公开自己的初恋,自嘲地细说爱的第一次挫折,感叹道: 理想可追,事业可求。唯独爱情却是追不来也求不得的。真的爱,自然而然,情不自禁,身不由己,两心相悦,根本无所谓 更无所谓

他就是凤凰卫视《凤凰非常道》的主持人何东,也一直是我欣赏的主持人之一。他粗犷自然,厌恶端着架子生活,思想敏锐,快意恩仇。

在名利场里摸爬滚打多年,他依旧记得初恋的诸多细节,少年哀愁,透纸而出。我看到了他的纯洁与热烈,细腻与忧伤,也懂得了,那个明亮温柔的月亮,若干年来,一直高悬在他的心间。不,那轮月亮,不是他的 优雅女孩 ,而是一个男人高洁坦荡的情怀。

第四篇:可以永远,但是不一定青春forever young,永远青春,这对我这么一个46岁的中年女人来说,是非常甜蜜的谎言。

人都会老的,年轻的人不会花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去保留青春,而是去保留生活中值得回味的点点滴滴。永远青春,生理上是不可能的。而所谓ag?ing gracefully(优雅地老去)可能比拼命要留住必须消失的东西要明智一些。服老是好的心态,而强迫自己年轻是很窘迫的事情。

萧伯纳曾经感叹说: 青春为什么要浪费在年轻人身上。

王尔德的《格雷先生的肖像》讲述了一个永远青春的故事,而其目的是说,永恒的青春是要付出昂贵的代价的。二战以后,法国政府调查香奈儿小姐和一个德国军官的一段情事,当问她为什么和德国人有染时,四十多岁的香奈儿回答道: 在我这个年纪,如果还有男人喜欢你,你已经不再考虑他拿的是哪国的护照了。

美女,特别是聪明的美女,都知道如何向年龄妥协。

我认识一个美女,她说只要出太阳她尽量不出门,怕自己晒黑了;笑的时候她尽量不眯眼睛,为了防止眼角有鱼尾纹;她根本不知道红烧肉是什么味道,因为她很有毅力地在保持自己的身材。她自己开玩笑地说,等她死了,墓碑上应该写着:某某某,由于怕老所以未老先死了。

我们要保存的东西很多,但青春是最不值得花工夫留的,因为根本就留不住。

第五篇:若不痴情枉少年我读过的大学里,有许多绮丽的爱情故事,一一印证所谓 若不痴情枉少年

最难忘记的是同我选修诗词欣赏的一个长发瘦女生。她不美,衣服穿得邋遢,就是有一股孤芳自赏的潇洒劲。很少见她与人打交道,成天跟她腻在一起的就是别系一个念自然组的男生,头发很短,像把钢刷,经常穿拖鞋,短裤,露出长毛腿,胡子不刮,带着流氓气息的聪明模样,两个人走在一起,特别臭味相投。

我当年难免也有这样一点个性,对这种勇于自命不俗的人,格外欣赏。当那些自称思想开放、行动保守,自视家教良好的同学,用批评审判的眼光讥讽那一对男女的惊世骇俗、放荡不检时,我就暗自赞赏他们敢作敢当的勇气。

他们每天一起吃午餐。十二点下课时,教室门外就等着一个提便当的他,然后一起到学校餐厅分享午餐。他们总是吃得津津有味,互相夹菜到令人生烦的地步。我有一次坐在他们旁边,看见男的三次把一块肉夹到女的碗里,女的三次夹回去。两个人总共说了六次 你吃 。最后,女的放下筷子,一副怒容: 叫你吃就吃!这么啰嗦个没完。

男的就乖乖地吃了。那一餐饭,俩人吃得意犹未尽。就商量是不是要在餐馆里再点一样菜。

你吃饱了没有? 男的先问。女的以同样的话又问。

你吃饱了没有? 想吃什么? 男的说。

豆腐怎样? 女的提议。

你想吃豆腐吗? 男的又问。五分钟的反复征询后,他们决定多买一份豆腐。那一餐饭终于吃得一无所剩。男的牵着女的手,提着便当,双双步出餐厅。

每时每刻,他们形影不离。只有坐在不同教室的时候,才能把他们暂时分开。他们大胆大方,对旁人视若无睹。在省 议员 建议辟室供约会的学生 合法接吻 的笑话闹出时,一般男女,都还只是找个阴暗角落,夏天蚊咬,冬来风寒。这一对男女就敢在大街上公然接吻,毫不扭捏,就像西洋电影的恋爱镜头一般自然与天经地义。春暖花开时,草坪斜坡上就见他们拥抱翻滚,忘了来来往往无数受惊的眼睛。

至于两人同住一个小房舍的廉价双人床的事实,早就白得没人去探究。人们好奇的还是他们互相穿着彼此的衣物。你总是会发现一双绿袜子,一只是在男的右脚上,另一只是在女的左脚上,一双白袜子,也如此这般的各穿一只。一双红拖鞋,左脚在男方,右脚在女方,凡是任何成双成对的东西,都必须被他们公平地分开来,各自拥有对方的一半。歌词里的:你泥里有我,我泥里有你。

那样的排列组合,是一种分享的喜悦?是一种标新立异?还是一种趣味游戏?我始终没有弄懂。当时只信:这么年轻的两个生命,能如此刻骨相爱,肯定有一种早熟的悲剧,是我所不能理解的,他们能坦然面对绝大多数人的指责与误解,必定需要无比的勇气去坚持他们的选择。

后来,我们都毕业了。我第一件事便是在厚厚的毕业纪念册上,找寻这两个人,想从闲言流语中,找出一点可以探寻真相的背景资料。当我翻遍整本册子,发现几千人的名单中,就缺了他们两张面孔。他们既没有一张标准死板的学士照,也没有像其他人一样有挖空心思的毕业留言。四年风风雨雨的日子,他们回报我好奇心的,就是二寸宽三寸长的 白色空缺

我冲动得想向人打听他们的下落,以及彼此相爱的结局。但是,我终于明白: 无题 是他们选择最美丽的告别方式。我才学得如何尊重别人不同的生活方式。

篇六: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我是个坏孩子。初中时,逃课后无聊,一个同学劝我抽烟。他说,使劲吸,然后咽在肚子里,很好玩的。我照着他说的做了,就真的学会了抽烟。我把这个坏习惯一直带到了高中。

凭着爸爸的关系,我上了市里的重点高中。因为敢在厕所里抽烟,很快,身边就聚了一帮哥们儿。尽管学校纪律很严,,奈何不了我们。如果不能逃出去上网,我们就想方设法跑到操场去打球,还故意用球砸坏会议室的玻璃泄愤。我们改换笔体,不断给老师和领导写小字报,然后趁同学们围在公告栏前看的时候起哄。教育处的几个老师一天到晚转悠,紧张兮兮的。敌进我退,敌疲我扰,把他们搞得精神错乱了,我们才高兴。

学习上,我一塌糊涂。我可以连着睡几节课,也没有人叫醒我。是的,没人愿与我同桌,直到高二上学期,他的到来。

他是从市里另一所中学转过来的。班主任说,你找个座位坐下吧, 咕咚 一声,就坐到了我的旁边。他朝我笑笑,脸庞黑黑的,样子很憨厚。说实在的,那天,我挺感动,得还有人信任我。不过,他待不了几天的,谁愿意与我这样的为伍呢?我淡淡地想。

然而,他没有走。

他学习很好,来了之后,第一次考试,就考进了年级前三名。我在心里暗暗地仰慕他,但仰慕归仰慕,我还是管不住自己。有一次,我和他在课上说了几句话,被语文老师看到了,语文老师厉声呵斥我: 乔一山,你不学习,也不要祸害别人!另外,王景隆,班里有的是空座位,你就不会自己调调吗?

对了,忘了告诉你,我叫乔一山,他姓王,叫王景隆。

我有些恨语文老师。说真的,我也不想连累他。于是,我劝他离开。他笑笑说,没事儿,咱们这儿挺好的。

咱们 ?他居然愿与我 咱们 !他的这两个字一出口,差点让我落下泪来。王景隆,你真够哥们儿!

暑假的时候,因为王景隆在一个吉他辅导班学习,鬼使神差,我居然也在那里报了名。他现在的弹奏水平很高了。我最喜欢他弹陈楚生的那首《有没有人告诉你》,他唱得也不错,有陈楚生忧伤的味道。

,你怎么这么大烟味呢? 辅导老师是个大眼睛的女孩,比我大不了几岁。这是她和我说的第一句话。

王景隆是你的同学吧,你看你的同学多好,什么坏毛病也没有,还那么有天赋,真是太棒了! 辅导老师称赞王景隆的表情,我至今记得。那一刻,她的神情自豪而骄傲,仿佛表扬的不是别人,而是她自己。

我开始有些嫉妒王景隆了。

我内心沉睡的尊严开始觉醒。为了给美丽的辅导老师留下一个好印象,我努力控制着自己,尽量不去抽烟。那段日子,不知是否博得了辅导老师的好感,明显改变的是,我抽的烟逐渐减少了。更令我高兴的是,经过一个假期的学习,我居然能用单弦弹一支曲子了。爷爷听完我的演奏后,抚摸着我的头,颤巍巍地说: 谁说俺孙子不成,俺孙子好着呢! 眼眶里,泪光闪闪。

就在那个暑假,我有了看一点书的冲动。小学的时候,我上的是外国语学校,我的英语底子不错。王景隆见我四处找英语书,: 你想补英语吧,,我帮你。

开学考试,我的英语成绩第一次上了90,尽管依旧是全班最低的,但英语老师还是把我找去了。

这次英语考试,是你自己答的吗? 我点点头说是。老师不说话,只是眯着眼睛朝我笑,样子怪怪的,笑得我浑身不自在。

连爸爸也不相信。爸爸说: 你有多大点水平,我最清楚不过。这次一下子高这么多,不是抄的才怪呢? 爸爸说话向来难听。我突然爆发了,朝他大喊: 是我考的,就是

我考的,我不仅能考好英语,我还能考好其他科,还要考上一流大学给你看! 爸爸依旧冷冷的,: 你要是考上了,我给你跪下。

我歇斯底里: 我要考不上,我给你跪下!

我泪水淋淋地向景隆倾诉这些。他拍拍我的肩膀说: 没事,有我呢,我帮你。

不知道是委屈,还是感动,我一下子抱住了他,嚎啕大哭起来。

我和以前的那帮家伙彻底绝交了,他们群龙无首,也都四散了去,校园一下子宁静了许多。我一边忏悔过去,一边发奋读书,各科需要补的知识太多了,好在有王景隆,无论他多忙,只要我请教,他总会毫不犹豫地放下手头的事,耐心地指导我。

学到后来,我都有些痴狂了。老师和同学们都对我刮目相看。一次我独辟蹊径,做完一个数学题后,王景隆连声称赞我,,乔一山,其实,你挺聪明的。来自朋友的鼓励,真挚,诚恳,充满着无穷的力量。

我还是复读了一年。在北京那所最牛气的大学里,王景隆几乎每两星期都给我写一封信,给我讲校园里发生的一切,鞭策我,鼓励我。这一年,我没有上过一天网,把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了学习中。

一年苦战,终于熬到高考结束。英语科考完,下瓢泼大雨。在学校大门口,我竟然意外地看到了王景隆,他没有带伞,淋在雨中,等着我。他是回来看我的,他是回来看我的,我一边大声喊,一边扔掉手里所有的东西,奔向他,紧紧相拥在一起。走在雨中的大街上,我一边大声唱,一边肆无忌惮地哭,他和着我,也一边唱,一边哭。有人站在远处,看着我俩,他们一定以为我俩疯了。

我如愿考上了杭州那所最美丽的大学。如果没有王景隆,我不知道,我的人生会走向何方。六世达赖仓央嘉措《那一世》诗里,有这样一句话:那一世,我转山转水转佛塔,不为修来世,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也许,一个好朋友,冥冥之中,是注定要在途中与你相见的。

青春校园爱情故事#32016-04-19 11:44 | 作者:文章大全3第一篇:那些年,我们一起经历的情人节冰红茶卖完了

每天午饭后,她都在食堂的饮料窗口买一瓶冰红茶。但是那天,卖饮料的阿姨告诉她冰红茶卖完了。她转身要走,一个男生递过来一瓶冰红茶,塞到她手里转头便走。她愣了,心里无数个问号,但还是反应过来至少要先追上去,把钱给人家。他们就这样认识了,不久,她成了他的女朋友。当然,她追上那个男生塞给他钱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隔壁桌有几双焦灼的目光,也没有意识到那天是情人节,这个莫名其妙的偶遇其实是一次蓄谋已久的相识

完整的故事是,他喜欢她很久了,像很多落俗的人物设定,他天生腼腆,她惹人喜爱。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他只是默默地关注她,在很多次擦肩而过的时候幻想着能跟她打个招呼,但从来没鼓起勇气迈出相识的那一步。

每当和哥们儿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不自觉地谈到她,哥们儿们总是连鼓励带怂恿,直到他信誓旦旦地表示回家就写好台词,第二天一准儿表白。但是隔天再碰头,他拿出来的永远是皱巴巴的白纸一张。因为每天晚上坐在书桌前,只要想到表白这两个字,他就立刻焦虑症上身,脑子里近乎空白。

终于,哥们儿们受不了每天观摩暗恋的戏码。于是那天中午,他们在女生来之前提前包圆儿了饮料窗口所有的冰红茶,肉疼地各自抱回了宿舍,只剩下一瓶塞给那男生。一通威逼利诱之下男生终于答应配合演出,可惜上了台他还是胆小地提前落跑,幸好在隔壁桌观战的哥们儿们急得几乎要拍案而起的那个刹那,女生追了上去 后来,他们无数次彼此嘲笑说,虽然脚本写得不赖,但没想到男演员怯场,以至于差点儿白花了那一箱冰红茶的钱。

蓝颜知己

情人节前夕,安倩和男朋友闹了矛盾。郁闷之下,找到自己的蓝颜知己倾诉。没想到男朋友听说之后,更是生气,两个人几句话不和,闹到了分手的边缘,一冷战就到了情人节。这天,从清早,安倩就在等男朋友的短信,一整天都攥着手机坐卧不安,却要强地不肯主动联系男友。直到晚上,一个陌生人联络她,带给她一个漂亮的礼盒,里面是她喜欢很久的一条项链,陌生人没告诉她礼物是谁送的,但她想一定是自己的男友。盒子里除了项链,还有一张字条,约她到学校附近的一家咖啡厅见面,她精心打扮一番准备赴约。从宿舍到咖啡厅只有一条路,一路走来,每走一段,她就能看到路边有一张很显眼的心形贴纸。迈进咖啡厅,映入眼帘的是满墙的贴纸拼成的 ilove u 的字样,而她的男友,坐在一个角落,正温柔地看着她。自然而然地,他们和好如初。只是几乎喜极而泣的她,没有察觉男友看到自己时,一刹那的惊讶。当然,她也不可能想到,这个温馨的破镜重圆,其实是一个带点儿心酸的好意

完整的故事是,蓝颜知己喜欢安倩很久了,只可惜她已经名花有主,单纯地把他当成很要好的朋友,而他也甘心在她遇到麻烦的时候,尽可能提供安慰和支持。这一次她和男友的冷战闹得比以往都严重,他也自私地想过如果他们分手自己是不是可以和她在一起?但是看到她连日不开心的样子,他真的不忍心。于是情人节这天,蓝颜知己让自己的室友给安倩送去了那个礼盒,并约了她的男朋友来咖啡厅聊聊。为了不让先到的男友生疑,还 串通 了店主骗他这一切都是为了另一对儿情侣准备的,直到男友看到自己的安倩,才明白这一切都是蓝颜知己的一番好意。

蓝颜知己不免有点儿难过,但他安慰自己说,至少下一次见面,他会看到她带着自己送的项链,笑得一如既往地灿烂。

自产自销玫瑰花

那一年的情人节,我们一大票朋友约好了那天组织一项特别有意义的活动 卖花。我们要以这个别出心裁的方式,在这个重要的节日里,为促进消费做出自己的贡献。花是批发来的,前一天晚上一枝一枝包好,第二天上午一大捧就这么上街了。浩浩荡荡地吆喝着 买花送棒棒糖 ,十几个姑娘小伙儿一路走在闹市街上,成了一道风景。不一会儿就赶上一个大客户,一下买走了几十枝。大家激动地讨论起这一捧花卖完,晚上到哪儿去大吃一顿庆祝这个自食其力的集体情人节。没成想叽叽喳喳的讨论引来了城管,一时间大家七嘴八舌混乱地解释着他们不是卖花的,而是在进行一次特殊的社会实践活动,并趁着城管还没回过神来迅速地撤退进附近的肯德基。

连带午饭,这一躲就到了下午。除了一票朋友中的一个男生自产自销一朵玫瑰,整个下午我们都没有开张。在男生收起那朵花的时候,朋友们又是起哄又是讯问,大家纷纷责怪男生有了喜欢的人还藏着掖着,真是不够朋友。我突然很想知道,这个从来没出现过的女生是谁。

卖花是行不通了,于是剩下的时间里,大街上出现了一群人,看到路上的情侣,就冲上去问知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答对 情人节 的,免费送花送棒棒糖。天一点点暗下来的时候,我拦住了一对老夫妇,看着老人迷茫的眼神,微笑着告诉他们,今天是情人节,是一个对自己亲密的人表达感情的节日。当老爷爷把玫瑰花递给老奶奶的那一刻,大家禁不住都欢呼起来,这喜悦的情绪伴随着每一个人延续到了晚饭,除了我心里仍旧惦记着今天这个日子,他那朵玫瑰花会送到谁的手上。

晚上,我和买花的男生一路回家,那句 她是谁 在嘴边打转,第一个字几乎脱口而出的时候,他掏出那朵花 这个困扰了我一天的问题就这样烟消云散了,而我准备了许久的一肚子的表白,留给了一个月后的白色情人节。卡住了,你愿意帮我重启吗?

赵雯出国快一年了,颠倒的时差让两个人每天只有那么几个小时的聊天时间,还经常处于 你困他乏 的状态。屋漏偏逢连夜雨,大情人节地赶上房东要她搬家,一人在外,一切都要靠自己。当她终于把几大箱子的东西搬到新窝,精疲力竭地看着乱糟糟的房间,心里涌起一阵无依无靠的难过。再想起身边异地的朋友们陆续都分手了,她几乎开始相信朋友说的那句: 距离从来产生不了美,只能产生距离。

当天晚上,赵雯打开视频,看到他睡眼惺忪,信心更是down到零点。他一边儿吃着橘子,一边儿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她聊着。以前孩子气的他总是能逗她开怀,但今天,他没心没肺的样子让她窝了一肚子气,就在火山几乎要爆发的时候,她突然发现他手里拿着橘子,嘴张得大大的,一动不动。她不耐烦地问: 你干吗呢? 他张着大嘴像含着热茄子似的挤出几个含混不清的字眼: 视频 卡住了 然后继续保持不动。她忍不住扑哧一f乐了。其实,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叫做 表演一个卡住了 的情人节礼物会比之前那些香水、饰品更打动她。也不确定是不是凭借着这个傻乎乎的礼物,他们撑过了异地的那一年。

回国后,赵雯和男友手拉手参加了各路聚会。她总是讲起这个特别的情人节礼物,以证明 异地恋的上辈子是折翼的天使,至于异国恋的,就得是上辈子挑断手筋脚筋那种! 但是故事的最后,她总是带点儿骄傲地说: 如有雷同,都是兄弟,翻版随意,欢迎创造。

第二篇:青春的故事学生会干部可以作为副班长候选人! 梦提高了声音说。她不知,接下来的一切,给她带来的是一场风波。

这一切,还要从上学期期末说起,一个不知从何飘摇而来的流言 枫喜欢梦。枫的好朋友林也为此和梦谈过,不希望她影响枫。但此时的梦,还很单纯、幼稚、乐观,完全没有把这一切放在心上。

可她是班里的团支书,很受人关注,于是或多或少有一些人开始对此产生猜疑,毕竟空穴来风的事,对于十四五岁这个浮躁年纪的孩子来说似乎是 新鲜有趣 的。

枫是校学生会干部,是一个性格内向、举止稳重的男孩。梦极力地希望能抹平流言带给他的伤害。谁曾想在这个过程中,有些事情失控了,她渐渐地对枫产生了好感。她喜欢为枫做事情,喜欢听枫的声音,喜欢枫内敛的气质 这种感觉是她从来没有过的。梦一边青涩地暗恋着,一边又深深地自责着。那些日子里,她和老师谈了很多次,有书面交流,也有口头谈心。其实,她早就明白应该放下了,不能让喜欢变成一种伤害。

可有一天,一时冲动的她为求将枫在心里拔除,把老师 随缘淡化 的告诫扔在一边,把那种喜欢的感觉和现时的警醒告诉了枫。

枫听后只是了然一笑并无责怪之意。可谁知林来寻枫,他仅仅听了只言片语就跑开了,更没有想到的是他会四处宣扬。

在那段时期,梦不知流了多少眼泪,她学会了宽容和忍耐。只是仍有一种歉疚,是对枫的。梦不知如何与枫相处,她单纯地想和枫成为好朋友,可怎么也想不到会发生今天的状况。

就是刚刚她与班长讨论竞选副班长的人选时,无心的一句话,却引起了另一场风波

想竞选却因纪律问题被梦否定了的铮与她吵了起来。铮就坐在她的前面,所以他误计了枫的票数这一过程,梦看得一清二楚。

只见铮瞪圆双眼,歪着头看向她,示威般嚷道: 枫,4票!

不对! 她觉得铮有些过分,怎么能因为一己私欲而错报票数呢,所以她不觉提高了声音, 明明是12票!

关你什么事? 铮不甘示弱。

老师看向针锋相对的两人: 票数重计。梦,放学和我谈谈。

放学铃声响起,同学们陆续走了。梦闷闷地想:难道维护公正不对吗? 你啊。

一声叹息样的话语在她耳畔响起。

我不过是 她抬眼看向老师,在老师轻轻的摇头示意中,梦忽地明白了,只因涉及的人是枫 老师拍拍她的肩: 丫头,要学会闪开身子。敏感的季节里,有些事,是无可奈何的。明天啊,我再找铮聊聊吧!

就这样,这个不知何时开始的故事终于结束了。

青春的故事里,梦在努力地长大。梦就是如今这仍没头没脑、开朗活泼的我,而枫就是那个我曾经喜欢却已经放下了的他。

第三篇:反季节恋爱大一升入大二,英语系又多了两个怪人,一个是英二班的美女谢飞扬,一个是英三班的帅哥高唯。说起他俩的怪,还得引用谢飞扬寝室老大的话: 英语系六个班,头号 青蛙 和我这个头号 恐龙 都谈恋爱了,帅哥美女还是孤家寡人,你说怪不怪?

谢飞扬不谈恋爱是有原因的,她是小镇里出来的女孩儿,是妈妈一人辛苦把她带大的,所以她要努力学习,争取毕业后把妈妈接到这个大城市来享福。

而高唯不谈恋爱,还没有人知道具体原因,据从他们寝室传来的 寝方 消息称:该人曾经在感情方面受过刺激,所以至今也没再寻觅另一半。

那天,谢飞扬接到了妈妈打来的电话,放下电话后,谢飞扬一脸沉重地对老大说: 老大,有件事只有你能帮我了! 老大豪爽地答应了。谢飞扬说: 国庆节时,能不能把你的男朋友借给我两天?

老大瞪大了眼睛: 你是不是受刺激了,借什么不好偏借这个?不借不借!

谢飞扬无奈地告诉老大,暑假回家时,几个特别要好的朋友找她来玩,都带了自己的男朋友。看着别的女孩儿都成双成对的,她妈妈就开始担心起谢飞扬只知道学习不会交男朋友,担心来担心去,没想到还成了心病。

刚才打电话,为了安慰妈妈,谢飞扬一时心急,竟然说自己也有了男朋友,妈妈高兴极了,说那就国庆节领回来给妈妈看看吧

老大听了哈哈大笑,笑过之后又说: 你这么漂亮,谁敢把男朋友借给你呀?你还是想想那些目前单身的男生吧!

老大想了想又说: 那个三班的高唯多合适呀,长得帅,学习好,家里又有钱,就他了!没准弄假成真,真给你妈找个好女婿呢!

谢飞扬一听高唯这个名字马上跳了起来: 不行不行,找谁也不能找他! 老大是急脾气,起身就往寝室外走: 有什么不行?你就别管了,我找人和他说说去!

半个小时后,老大打电话把谢飞扬叫出了宿舍。谢飞扬往老大身后一看,那个笑起来迷死人的高唯正一脸怪笑地看着自己呢!谢飞扬脸一红转身就要走,被老大一把给拽了回来: 哎,我可把人给你找来了,具体事宜你们俩定!

老大走了,谢飞扬站在原地不知所措。高唯调侃地说: 谢同学,你不是大学期间不谈恋爱吗?怎么这么快就 谢飞扬的脸又红了: 你愿意帮这个忙就帮,不帮就算了,我找别人去! 高唯这才一本正经起来: 我当然帮你了,国庆期间一切听你的!

谢飞扬回到宿舍,又想起这个让她头痛的高唯。其实谢飞扬一直瞒着姐妹们一件事,高唯在大一时曾经追过她,她以上学期间不谈恋爱为由拒绝了他。可是高唯却偏偏不信有女生会拒绝他,这让谢飞扬有些讨厌起高唯来,便说了狠话:我就是找男朋友也不找你这种自恋狂!高唯更狠:那我会瞪大眼睛,看看你到底找什么样的!

国庆节很快就到了,高唯如约和谢飞扬坐上了回小镇的长途汽车。高唯拎着大包小包的营养品,还帮谢飞扬背着包,这让谢飞扬心里竟生出了一些温暖。她责怪高唯: 你用不着买这么多东西的,要花好多钱! 高唯笑着说: 看未来的丈母娘当然要有诚意了! 谢飞扬一看高唯又自恋上了,干脆闭起了眼睛不再理他。

谢飞扬没想到的是,高唯却突然抓住了她的手: 你是不是愿意做我的女朋友了? 谢飞扬低声叫道: 放开我,我只是请你来帮忙的! 高唯又坏笑道: 你以为我不明白你们女孩子的那些小伎俩? 谢飞扬瞪了他一眼: 什么伎俩? 高唯自信地说: 虽然我追求你时你拒绝了我,可是你后悔了,所以你就和你们老大设了这个局,想和我多接触接触,对不对?

谢飞扬一听这话,差点没把鼻子气歪,她指着高唯说: 自恋狂,你要是再胡说,我就把你撵回家去。

三个小时后,两人来到了谢飞扬的家里。她家只有一间小卧室和小客厅,家具都很陈旧,但收拾得很干净。谢妈妈坐在轮椅上,看起来人很虚弱。高唯很吃惊地看了一眼谢飞扬,没想到眼前这个开朗的女孩儿家里的条件竟然这么困难。谢飞扬好像已经习惯了别人吃惊的眼神,很坦然地把高唯介绍给了妈妈。

晚饭是谢飞扬张罗的,高唯打下手,虽然这个一身名牌的男生干活儿不很利索,却也不怕脏不怕累。之后谢飞扬又领着高唯在小镇转了两天,两个人聊了很多小时候的事,谢飞扬这才发现高唯虽然健谈,但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张扬,也似乎没那么讨厌了。

回到学校后,谢飞扬就接到了妈妈的电话,电话里妈妈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表明了她的态度,她说高唯人不错,家里条件又好,可是 他的条件太好了,和谢飞扬门不当户不对,差距太大,两个人以后可能会有很大的隔阂,这样两个人最后都会很受伤。妈妈还说,她单独和高唯谈过这个问题。

换在平时,谢飞扬才不会关心这个 男朋友的态度,可这回谢飞扬却急忙问妈妈: 唯是怎么说的? 妈妈叹了口气: 坏就坏在他什么也没说,可以看出他心里对待这段感情也没有底。所以你还是尽量放弃这段感情,好好学习吧!

妈妈的话让谢飞扬第一次有了一种失去某种心爱之物的感觉。果然高唯再也没单独约过谢飞扬,可谢飞扬心里有了一丝难以说清的牵挂。

秋来秋去,一转眼谢飞扬读大四了,周围开始弥漫起恋人分手的哀伤,老大和男友也友好分手了。

可是高唯却总是出人意料,因为大四一开学,随着一群新生的入校,三年来都没谈恋爱的高唯却谈起了恋爱。

女孩儿是 校花级 美女,高唯在她身边就像侍候公主一样忙前忙后。谢飞扬还从老大那儿听说,这个女孩儿和高唯是老乡,而且家里有个家族式的大集团。谢飞扬不禁暗自摇摇头:这个 怪人 并不怪,看来他一直在等着钓一条大鱼,结果还真让他等到了。

由于谢飞扬一直专心读书,因此她很轻松地过了英语专业八级。大四寒假时,她很快找到了一家外企,如无意外毕业证拿到手时就可以签正式合同了。

从公司出来,谢飞扬长长地舒了口气,哼着歌回到了宿舍,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老大。正望着窗外的老大突然指着外面说: 飞扬,今天是情人节,快看,那不是高唯和他的女朋友吗?当年我还以为你们俩能成呢!

谢飞扬不自觉地朝着老大指的方向看去,果真是帅气的高唯和他美丽的女朋友,高唯手里还捧着一束鲜艳欲滴的红玫瑰,两个人正热烈地谈着什么。谢飞扬看着高唯的笑脸,突然没来由地吃起醋来,她一声不响地坐到自己的床上想起心事来。

五分钟后,寝室的门响了,谢飞扬起身去开门,天哪,怎么竟然是高唯的女朋友啊?

女孩儿用一种天生优越感的语调对谢飞扬说: 我知道你心里暗暗喜欢过高唯,可是你知道我们是什么关系吗?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 青梅竹马 ,他家里人喜欢我,我家里人也认定了他!

谢飞扬的脸一下子红了,她刚想说什么,女孩儿又开口了: 所有的人都认为我们是金童玉女,可是 可是我们就是不来电啊!我有我喜欢的男孩儿,他有他喜欢的女孩儿,听说这个女孩儿叫谢飞扬!

谢飞扬的心不禁咚咚地跳了起来,老大也走了过来,急着问: 你快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女孩儿一把拉住谢飞扬的手说: 飞扬姐姐,我不和你开玩笑了。实话告诉你,高唯前两年就和家里摊牌了,说他喜欢上了一个很独立很善良的好女孩儿,他说要靠自己的努力娶这个女孩儿。他爸爸妈妈看到他因此用功读书、人也变得懂事就默许了。这不,我一考上这所学校他就把我照顾得稳稳妥妥的,这其实都是你的功劳噢!你不知道,他原来和我一样,在家里什么都不会做,十足的大少爷!

谢飞扬的脸更红了,她问女孩儿: 你不是和高唯在一起吗?他人呢? 女孩儿走到窗边一指: 他还在外边冻着呢,看门的阿姨不让高唯进女生宿舍!

谢飞扬心疼极了,连大衣都忘了穿就飞一样地跑到了楼下,高唯正抱着那捧玫瑰花不住地往楼上张望呢!谢飞扬站到高唯面前,高唯也不知是紧张还是冻的,变成了结巴: 飞扬,我

谢飞扬忙把高唯拉进宿舍楼里,高唯缓了好一阵子才说: 飞扬,我们现在门当户对了!我已经和家里人说好了,我要凭自己的努力在这个城市里立足!我要娶你,再把你妈妈接过来,好吗?

谢飞扬幸福得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这时老大拿着谢飞扬的大衣下了楼。她一边给谢飞扬披上大衣,一边不无羡慕地开他们的玩笑: 这两个怪人,人家到毕业季节就分手,你们却谈起恋爱,真是气死人!

说着,她拿过高唯手上的玫瑰花放到谢飞扬的手里,又往外撵他们: 两位情人节快乐,不要太早回来噢!

第四篇:我们没有在一起我们的熟识,谁也回忆不起来。我一直笃定地认为你是被我洁白无瑕的人品所震慑,而你在发来一系列呕吐的表情后,自信满满地说是我为你潇洒不羁的谈吐所倾倒。只是我们,就那样莫名其妙地有了绯闻,然后谁也没有找到绯闻事实存在的证据,包括你我。

那年七夕,我们装作情侣去参加校际联合知识竞赛,忘了比赛时我是如何把你苦苦挣来的比分轻易丢掉,又如何在心有灵犀环节牛头不对马嘴的。主持人诧异于我们的默契,而你把责任归咎于我的头大无脑,我万分沮丧,你神采飞扬。后来我终于在文学范畴抢占几题,你才停止了叽叽歪歪的唠叨。天可怜见,我们一番抛头颅洒热血的英勇奋斗总算换来了些许物质回报,当最后一题被我拿下时,你歇斯底里地对我哈哈大笑: 猪头四,我们赢了! 若不是男主持长得略显帅气,我真想不顾淑女形象地一拳挥过去。

昨天你打来电话: 哈哈哈(星爷式无限循环),猪头四,我过了! 过你个头呀!发神经也用不着凌晨两点打扰姐的美容觉! 猪头四,我第一时间想把快乐与你一起分享,你应该荣幸才对。哥竟然过了英语八级!

我爱你的故事#42016-04-19 11:45 | 作者:文章大全4第一篇:旧时光爱情不过是一副精神鸦片,吸了以后,只有自己知道那种感觉。

她以为自己早就忘了他的。那么多年过去了,况且她又爱了很多次,爱一路丢一路的,最后她不知道哪个是最爱,可是第一次爱她总是记得,记得他穿淡蓝色的球衣,有时候在腰里围着,长得高高帅帅的,像三浦友和,她没有和任何人说过自己喜欢他,因为他周围有太多女孩子围着,她想,无论如何也不会轮上她的。

于是好多年过去了,她的单恋情节像一个远去的梦,渐渐地越变越远。直到有一次高中同学聚会,她心里慌慌的,不知道自己应该穿什么,翻箱倒柜地折腾衣服,仿佛哪件衣服也配不上这次聚会,后来她呆呆地坐在秋天的窗前,终于明白自己的心思只是为了再看见他。

她翻看旧相册,看到了依然年少的他。那是她从别的男生手里要来的一张照片,那是他和那个男生的一张合影,那个男生以为她有点喜欢他,其实是为了要一张他年少时的照片她才会从另一个男生手里要来的,谁也不知道她的心思,这个秘密她藏了好多年,她看着他的笑容,看着年轻时无论怎么样都好的时光,才知道这张黑白照片也有点泛黄。原来时光也会旧的。

那天她早早地去了,只为等他,他却迟迟不来。她等得心慌,以为他是不来了,于是就和同学们喝酒,她很快就和其他人一样喝高了,然后大家就开始唱歌,居然都是年少时的歌,现在流行的大家都不会唱,她才知道原来大家此时都活在旧时光中的。可是人已经老了,三十岁的人,再怎么装扮也不是十七八岁了,眼角细细的纹就是时光。的刻痕啊。

到最后快散了时候他进来了,她一下子呆住了,像十几年前一样,血液依然僵住了一般,连呼吸都是困难的,她没想到十几年过去了自己见到他依然没有定力,像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完全乱了方寸。

她一直盯着他看,他却没有看过她,只是和男生去拥抱,他是刚下了飞机赶过来的,依然是那张英俊的脸,只是黑了,瘦了,有了一丝的沧海桑田,她就那么安静地看着他,看着少年时的梦中情人,才知道爱情刚开始时是最美好的,因为没有掺杂任何杂念,只是单纯地喜欢,以后的爱,加了许多别的因素,不是原来想像中那么好,所以她才会怀念她十七岁的爱情一个人的爱情。

他走过来,对她笑着,叫着她的名字,但是却叫错了。她一下子就笑了,知道过去的时光终于过去了,她没有纠正他,只是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把所有的过去一饮而尽,到这时她才算明白了,爱情说到底,不过是一副精神鸦片而已,吸了以后,只有自己知道那种感觉。

回来后,她把那张照片悄悄地放到箱子底下,她想,既然是旧时光,就让它尘封吧。

第二篇:情书当曾经一切的往事,都被刻录在过往的历史书卷中后,剩下的就是那几分面对生活闲淡的心境。

枫树大道上,一块修葺整洁的草地中间稳稳竖着的标牌吸引了我的目光,上面用哥特字体书写着 车库大甩卖

走进卖场后我先快速扫了一遍,然后才开始仔细斟酌。我走到一个小小的雕花木书架前,上面堆满了落满灰尘的旧书,一共20本,最后我以10美元这难以置信的价钱买下了书架及上面所有的旧书。

我把旧书中一本破旧的德语版《圣经》、一本卷曲污损的推理小说和一本《教你学格雷格速记》捐给了史密斯镇图书馆。剩下的书我就留着当天晚上在蜗居里慢慢地读。偶尔,我能在旧书中发现一些涂鸦的注释和留言,从中得以窥见旧书原主人的某些信息。

某天晚上,我信手翻阅一本图书馆的旧书,发现那本《现代罗曼史》的空白处布满了手写的字迹。第22页, 亲爱的:今天午饭的时候我很想你,我父亲说我们不能再见面了,可他不能阻止我。

匀称的字迹整洁流畅, 我很想念 几个字还圈起了一颗心。再翻几页,我发现后面也有留言。

50页, 安:昨天我在小店看到你了,你和你妈妈在一起。你站在收银处背对着我,我很想跟你打招呼,但不确定是否妥当。我不希望我们的友谊使你和家里人产生矛盾。放学后我在海滩附近的崖边等你。今天你去拿书,明天再带回图书馆。我爱你!布赖恩。

他的字迹粗大奔放。

整本书都有留言,他们在图书馆来回地传递此书,难怪这本书没被还回图书馆呢。我感觉自己像在读一本日记,他们是谁?这对20世纪20年代不幸的情侣后来结婚了吗?这本书似乎不像是《现代罗曼史》,而更像《罗密欧和朱丽叶》。第101页, 布赖恩:我发现了一个见面的地方,湖边的汤普森小屋。去年4月汤普森先生的儿子移居到加州后,小屋就空置无人了。放学后我要去小店,我们315在那里见吧,我爱你。

有时候我得把书倒过来才能看见完整的留言,布赖恩字迹太大,书边空白只能写几个字,有时候他只能写上 和时间 4 。他们两人一定经常在汤普森家那间几年前毁于火灾的老屋里见面。布赖恩的留言很简洁,但结尾都是一样: 我爱你。

114页, 我问父亲是否能让你来家坐坐,希望他能对你有所了解,他却说 有其父必有其子 。为什么父母们总觉得他们洞悉世事?你父亲有问题,但跟你没关系。别担心,布赖恩,无论他们说什么、做什么,都不能阻止我对你的爱。安。

202页, 安:我不得不退学了。父亲在监狱,我母亲负担不起生活,我得去工作。放学后见面也不太可能了,我得全职工作。

到这里还有大概20页就结束了,从这个留言的语气看来,似乎这段感情离结束也为期不远了。

布赖恩,布赖恩,布赖恩 我在梦里一遍遍呼唤你的名字。已经两个多星期没见过你了,我实在受不了了,没有你的日子生又何欢?你再也见不到我写的这些留言了。我魂牵梦绕地想你。

在第210页和211页之间压着一封布赖恩大笔书写的信,信的背后有印上去的红色唇印和一些心形表示安爱布赖恩,时间是19329月。

亲爱的安:夏天过得飞快,你也要准备开始最后一年的学习了。我一直在布里斯托尔的海军造船厂工作,学习修理他们在船上使用的大引擎。我喜欢这工作,老板也说我干得不错。我想念你,希望有一天你父亲能明白我是个勤奋工作的好人。安,这一年对你意义重大,我不想搅乱了你的毕业典礼、毕业舞会和派对。如果你父亲仍然不允许我们见面,我希望你可以在高中做自己愿意做的任何事情。安,现在这种时候,请原谅我,也许我们有一天还能在一起,我仍将一如既往地爱你。布赖恩。

看到这里,我不禁想,可怜的孩子,这个世界怎么这样。我怀疑我们是否真的已经有了许多的改变。书中的留言没有了,当我翻开一些粘在一起的页面时,发现一张发黄的剪报,日期是193311月。

内容如下:布里斯托尔的海军造船厂发生一起不幸事故,本地男孩布赖恩 卡明斯正在工作时,引擎忽然发生爆炸。布赖恩已被证实死亡。文章提到他身后留下了母亲和三个姐妹,却没有提到安。布赖恩在史密斯镇中学的老师也在文中赞扬了他的友善和对家庭的爱护。

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这次车库甩卖让我发现了两个年轻人的希望和幸福,却终究以如此的惊愕和不幸画上了句号。

我暗自思量,后来安怎么样了呢?她嫁作他人妇了吗?布赖恩是否早已成了她的无痕旧梦?

书的背后是图书馆用来放借出卡的小信封,上面盖着 史密斯镇校区财产,如有拾获,请交至办公室 的印章。

借出卡上那同样整洁流畅的字迹我已经很熟悉了,上面的名字是安 马圭尔。

这个名字令我猛然间呼吸急促,安 马圭尔,那是我母亲的闺名。

第三篇:你若出现,便是晴天每一个不谈恋爱的人,心里都住着一个不可能的人。我算一个。那个人在我心里住了十五年。她是刘诗琪。

我跟刘诗琪在读初一的时候认识。或许,在最初,我们各自所走的路,就已决定了我们只能平肩而行。她是老师的宠儿,长得漂亮,成绩优秀,是副班长;我是捣蛋的差生,老师手里的烫手山芋。她的道路是读大学,拥有美好未来,而我不过是为了把国家九年义务教育读完。

为了能引起她的注意,我想了很多方法,自习时间说话、跟老师顶撞、在女同学抽屉里放蛇形玩具 但她始终淡淡的。初二那一年,我跟班主任闹得不可开交,记得有一天的课间休息,不知道为着什么话题,我和她聊起来,她忽然说: 我们打赌,看看谁能考第一? 我欣然应允,在期末考试中,果然拿到班级第一的成绩。这也是我读书这些年,考的唯一的一个第一名。

我知道她喜欢班长,在她草绿色的日记本里,她每天都写下暗恋的话。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都关系着她隐秘的快乐和忧伤。我实在不觉得那个男孩子哪里配得上她,一个男孩子,那么漂亮清秀,在我对 英雄 的膜拜里,他太 了。可是,她喜欢他。这是我整个少年时期的全部忧伤,考最后一名、叫家长、被父亲揍 所有的疼,都不及如此。

记忆最深刻的,是初中毕业。没有影视剧中的 毕业party ,各自收拾书包纷纷离去,连地址都不会想到要留。那天下午,我看着她抱着一摞书,心事重重地站在走廊里,眼睛望着窗户里面正忙着收拾东西的班长。她欲言又止、走走停停,满脸忧伤。她看着他,我躲在楼梯口的拐角望着她,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僵持了很久,看天色暗下来,她最终什么也没说,讪讪离去。我找来一帮平时玩得很好的 差生 把班长堵在回家的路上,狠狠地揍了他一顿。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揍他,或许是因为嫉妒,也或许是因为他对刘诗琪的拒绝,他有什么资格让她难过?可是这些,直到现在,我也没有跟刘诗琪说起过,也永远都不会让她知道。

高中三年,我们在不同的学校,她在全县最好的高中,我在一个镇上的三流学校。三年里,我做得最正经的事情便是给她写信,最快乐的事情是收到她的信。信上没有任何涉及感情的语言,她聊聊一周的生活,哪门课没有学好,那个像大河马的老师又出了什么糗事。而我负责倾听和鼓励。很多次,我偷偷跑到她所在的学校,在她必经的路口抽一支烟,看她急匆匆或和同学欢声笑语地走过。

大学期间几乎没有联系,当我终于打听到她读了哪所大学时,她已经面临毕业了,我在江西一所民办的专科学校就读。真正联系频繁起来、像朋友一样相处,是在毕业后。

她最初在南京一家广告公司做dm杂志编辑,我在江西一家企业做行政。我们每周都会通电话,讲讲各自的生活,从她电话里,我来分辨她是否快乐。她经常加班写稿,我就在电脑前守着,看她头像亮了、又暗了。看她qq改了签名,博客更新了日记,看她恋爱了、失恋了、被训了、升职了。我揣测着她每个文字背后的悲喜,情绪被这样的悲喜左右着。

那时候我很自卑,读书十多年加起来可能还没她一年读的书多,而她是很深刻的人,对问题的看法总是让我感到惊讶。2008年的一天,在电话里,她忽然问我,你怎么不去读个成人高考?我恍然大悟,然后真的去报了中国传媒大学,并在两年的时间里,通过了所有科目考试。

我们在各自的城市里生活,偶尔联络,我痴痴傻傻地恋着她,走过她走过的城市,看过她看过的世界,我以为这样我就可以离她近一些,可我终究不是她的mr.right。不是我给不了她幸福,而是我不是她幸福的选择。

朋友们都知道我爱刘诗琪,爱得卑微又伟大,每次喝酒喝到尽兴,他们就起哄,让我给刘诗琪打电话告白。我也曾假装喝醉,对她表白,而她要么冷淡地挂了电话,要么就是接通了不说话。父亲也知道我心里只有刘诗琪,曾多次要找人去她家提亲,被我阻止。

可是这些年,我跟刘诗琪算什么?这是我在得知刘诗琪要结婚的消息后,才敢去想的一个问题。她就像是我的一个梦,是我精神世界的支柱,是一个方向。而我们,更像伙伴。在她失恋喝到吐的深夜,我在电话里安慰她,哄她睡觉;在我迷茫的时刻,听听她的鼓励,我又有了信心。我也知道,她并未如我想象般美好,臭脾气、情绪化、说话刻薄,可每个男孩子的成长期,心里都曾住过一个女孩不是吗?就像《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里的柯景腾对沈佳宜,他们是我们的缩影。

可我也不否认,我是真的爱她。在打不通她电话的日子里,我心乱如麻,狂躁、焦灼,像失去了整个世界。我容不得她受伤害,看不得她伤心。我曾那么想做她的英雄,像成龙的电影里那样,勇敢地为她撑起无雨的世界。可我不是她的英雄,看她受伤、遇挫、难过,也只能远远地看着。

在她婚礼之前的三个月,我每天都在练习陈柏霖的歌《我想我不会喜欢你》,我想在她婚礼上像电视剧《我可能不会爱你》里李大仁对程又青那样,唱给她听,祭奠我们一路陪伴着成长的岁月。可真的站在她的婚礼上,我忽然就没了勇气,也做不出来那么文艺的事。我看着她幸福地趴在新郎的肩头啜泣,跑到卫生间里抽了一支烟,掉了几滴泪,出来后,一身轻松。就像这些年,跟人打了一个赌,赌到底谁会娶刘诗琪,因为太过好奇,或者因为害怕自己输,我一刻也不敢放松对她的注视,直到这一刻,谜底揭晓,我深深舒了一口气。又或者像兄长,我一路保护她,保护她,终于把她送到一个可以信赖的怀抱里,完成了任务,如释重负。

这是一个苍白的故事,从12岁到27岁,我们没有牵过手,没有说过 我爱你 ,甚至回忆起来,都没有一个完整的故事可供叙述。可是,它贯穿了我整个青春岁月,鞭策着我成长,直至站在今天的门槛上,让我对爱的理解,更加深刻。

身边的朋友都纷纷生子,看着昔日洒脱的他们怀抱着的小生命,一脸幸福,这样的情景让我感动,对爱和婚姻也有了渴望。我会拿出对刘诗琪的真心来对待你,比十五年更长久;我会比呵护她更用心呵护你,做不到一万年,但可以保证一辈子。

你将会是我的初恋,我唯一的执著。

第四篇:合欢树下的美丽时光一

七月间,校园西北角上那棵树冠硕大的合欢树一夜之间开满了淡粉色的花儿,那些花儿毛茸茸的,像小扇子一般,颜色轻淡,若烟,若尘,似云,似霞。

梁潇跑去合欢树下拣球,看见马缨花抱着书站在合欢树下看他们踢球,这个女生不大爱说话,笑容轻淡如水,目光平和安静。梁潇抱着球问她: 同学,这么好看的花儿,你知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啊? 马缨花看着汗水涔涔的梁潇,忍不住就笑了,说: 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这是马缨花啊!

这个答案让梁潇大笑不止,他指着马缨花说: 虽然你是隔壁班的,但是我知道你叫马缨花,我没有问你的名字,我是问这棵开花的树叫什么名字。

马缨花的笑容慢慢收拢起来,就像那棵合欢树的叶子,用手轻轻一碰,那些叶子便合到一起,马缨花害羞起来,有些扭捏地说: 我知道你没有问我叫什么名字,这棵树开的花儿叫马缨花,也叫合欢花儿。

梁潇看着马樱花害羞的样子,心中温柔地牵动了一下,现在的女生比男生还生猛,这一款居然会脸红。他脸上挂着坏笑,说: 原来如此,马缨花=合欢花,那我以后可以叫你合欢花了?

马缨花给他一个卫生球眼说: 同学,你有没有搞错?是你向我请教这棵树的名字,我与你虽然只有一个名字之谊,但也有为师之名分,拜托你别这样胡乱开玩笑好不好?

梁潇赚了个大红脸,抱着球一边走,一边回头,看见马缨花抱着书,朝教室的方向走去。

高考之后,高三的学哥学姐仓促离校,旋风过后,梁潇他们被赶到了以前学哥学姐用过的教室,那些教室单独一个楼层,被单独监管起来,低年级的同学不能越界打扰和喧哗,被大家戏称 隔离区 ,气氛比以前更加紧张了。

这样的状态下,梁潇这个大男生居然迷上了吃冷饮,因为马缨花他们家开了一家冷饮店,梁潇一次次去马缨花他们家冷饮店吃冷饮,就为能与马缨花单独说几句话,或者什么都不说,只看她一眼,心下便满足安怡。

那段时间,马缨花也很开心,她说: 梁潇,天天吃雪糕,当心吃成冰人,以后你再来,我不卖给你了。

梁潇知道,这是马缨花善意的提醒,马缨花因为要参加高考,所以他们家的冷饮店一直都是她妈妈在打理。

大约是冷饮吃多了,有一天晚上,睡到半夜时分,梁潇腹疼难忍,被父母送到了医院,一检查得了急性肠炎,上吐下泻,一周没有去上课,人也瘦了一圈。

马缨花来看他,红着眼圈说: 梁潇,你傻不傻啊?以后不要再去冷饮店了,也不要再吃冷饮了,你安心考清北吧!那不仅是你父母的梦想,也是咱们学校的梦想。

梁潇说: 考清北和吃冷饮相悖吗?若两者相悖,那我不考清北了,我不做人了,做人有什么意思啊?连支雪糕都不能吃,我还是当猪去吧!逍遥快活,最重要的是什么都能吃。

原本流着泪的马缨花被梁潇逗乐了,她说: 成绩好的学生都像你这么牛吧?生病,住院,吃错东西,什么都不能影响你,不像我,成绩平平,不会被关注,也没有人重视。

马缨花的语气里有淡淡的忧伤和消极,梁潇问她: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情了? 马缨花摇摇头: 没事,能有什么事情?不过是庸人自扰之,以后你别再去我们家的冷饮店了,我也不会再见你的,你若再有什么意外,我还不成了元凶了?

那个下午,病房里很安静,两个人有一搭无一搭地说着话,后来,梁潇回忆起那天下午,那样安静美好的时光,那样心无杂念纯良美丽的时光,只怕今生再也不会有了。

梁潇出院之后,再去冷饮店里找马缨花,可是合欢树下的那家冷饮小店已经关门了。无奈之下,梁潇只好在放学的路上截住马缨花。

马缨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冷冷地对他说: 上次在医院,我们不是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吗?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从此井水不犯河水。别说我们两个人还没有什么,就算真的有点什么,比如生死契阔,两小无猜,也得彻底斩断。

马缨花的表情和语气有一点点痞,有一点点狠,像戏弄一个孩子一样看着梁潇,马缨花的冷淡和无常让他很受伤,他看着路边的那棵合欢树,心中生出茫然和无措。

圣诞的时候,他给马缨花送了小礼物。元旦的时候,他给马缨花送了贺卡,上面只写了一句话:好好学习,快乐安好!过春节的时候,他送给了马樱花一个漂亮的日记本。

他期待马缨花的反应和回馈,可是马缨花那边却什么动静都没有,就如一颗石子扔进了平静的湖面,没有溅起半分的涟漪。

高考前夕,马缨花退学了。听说她申请到了留学的机会,梁潇的心中不是滋味,是自己害了她吗?高考之前去留学,多么荒谬,荒谬到了极点,是想避开什么吗?

这些问题尽管很纠结,但他已没有时间多想,因为高考在即,最后的冲刺不能马失前蹄,否则功亏一篑。

高考过后,他终于知道了真相。

原来,学校里一直疯传他和马缨花早恋,梁潇的老师找过马缨花谈了一次话,非常严肃,让马缨花放过梁潇,因为像梁潇那么优秀的男生实在太少了,他有冲刺清北的实力,不能因为早恋而扼杀了一个优秀男生的才华。马缨花想解释,她和梁潇根本不像传说的那样,可是老师根本不信。

梁潇的母亲也找过马缨花一次,她是一个优雅得体的女人,举手投足都有着不凡的魅力,在她面前,马缨花连大气都不敢出。梁潇的母亲掏出一个苹果手机,说: 丫头,潇潇这孩子自制能力太差,而且太感性,你帮我好好管管他,别因为其他事情影响了考大学。

马缨花哭了,她说: 阿姨,手机我不会要的,不过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放心。

梁潇的好朋友也找过马缨花一次,他说: 我是梁潇的哥们兼死党,你别嫌我烦,私事呢我原本不该管,但是我是受人之托,你最好的出路就是好好念书,争取和梁潇考到一个大学去。马缨花哭了,她说: 我和梁潇没有早恋,为什么你们大家都不相信?

马缨花是哭着离开的,很多同学都看到的。

又是一年七月间,校园西北角上那棵树冠硕大的合欢树一夜之间开满了淡粉色的花儿,那些花儿毛茸茸的,像小扇子一般,颜色轻淡,若烟,若尘,似云,似霞。

梁潇站在那棵硕大的合欢树下,想起了马缨花,她的素淡的表情,她清冷的眼神,她朴素的衣饰,她开心的笑容,她说过马缨花=合欢花,她说过别再吃冷饮了,她说过

一颗泪爬上眼睫。

有些人注定要别离,有些时光注定要流逝,所有的一切,什么都无法挽留,能够挽留的,只有内心依然如初的清凉和纯净。

合欢树下,那些青涩的美丽时光,那些单纯的少年情怀,那些纯粹的青葱岁月,从此永远不再。

第五篇:爱情蓝从小,她就是那么喜欢天空的女孩。天那样纯净悠远,纵使有不快乐的时候,她抬头仰望它,一颗心也渐被展开抚平。

冬日空荡的广场,她仰头傻傻望着天空走去,踩了他的脚。他对她露出宽容的笑容。爱情像云朵一样轻盈飘来。她喜欢他的话:爱情就是我们在一起,一起好,一起坏。那些最美丽的时光,他经常带她到郊外爬上高高山顶,牵手并肩,躺在厚重的青草香里看云朵一点点变幻。她从没看过这么近这么好的天空,伸出手,仿佛真的感觉指尖柔软。

为了取悦她飞行的小小梦想,他偷偷订了机票。他的钱很少,只能订了去往一个嘈杂城市的夜间航班。那是她第一次坐飞机,漆黑的夜空什么也看不到,她心里依然有浩大幸福。她在他怀抱里,她和他的爱情在天空怀抱里。他告诉她,因为海拔和气候的不同,天空会呈现出不同的蓝。他向她许诺,以后会带她去看尽从南到北美丽的蓝天。她笑着,轻轻把头偎在他胸前。在她心里,他便是那片最好的天空。

承诺到底没有实现。他在一个有大风的日子悄然离开,留下字条希望她接受那个条件优秀、正热烈追求她的男子。他替她作出选择,希望那男子能给她自己给不了的一切。她不能原谅他的自作主张,流着泪独自离开了让她伤心的城市。她不明白为什么爱着的人总是习惯用自己的方式来为对方定义幸福,却不肯检视自己带去的是否是对方的疼痛。

后来,她成为了一名空姐。在3000米的高处,望着窗外她还是时常发呆。那样洁白厚重的云朵,铺在脚下,越发把天际衬得如幻境般幽蓝。那样蓝到不真切的颜色,美丽中隐匿着奇异的小小哀伤。

再想起他,她开始微笑。她开始明白,生活总是多元等解。他带走的不是她唯一幸福的可能,却留给了她值得珍藏的爱之善意和温暖。想起他,活在她心底的那一些爱过的空寂和忧伤,也像天空一样清蓝。

她开始想,没有人与生俱来去爱好另一个人的天赋,我们,都只能在跌跌撞撞中学着成长。而有些伤害,因为与爱纠缠浸染,原来也美得潸然。

篇六:白玉兰书签

我喜欢在书页里夹一张书签,一是方便记号,再则,累了的时候,欣赏一下,疲劳得以缓解。

我的这一习惯还是在中学时代养成的。

那时候的我刚刚经历了人生的劫难,我亲爱的爸爸去世了。不知为什么我像变了一个人,整日里顽皮极了,记不清和别的孩子打了多少回架,上郊区农村偷了多少回鸡鸭,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我感到百无聊赖,心空空的。

新学期开学了,同学们早已进了教室,我却在校园里游荡。我在一株白玉兰树下,掏出刀子,把树的皮一层一层地刮了下来,在树上画着叉叉 铃声响了,有叽叽喳喳声音传来。

喂,不许这样。

我抬头望了一眼,是个女生,头发好长,眼睛好亮,我白了她一眼,自顾去了教室。

上课时候,我愣了下,咦,怎么是她呢 在树下的那个女孩。她,朝我微微浅浅地笑了。

她倒是大方,说她叫陈玉兰,说很高兴我们同桌。

她说着甩了甩那长长的、乌黑闪亮的头发。粉嘟嘟的脸,有颗小黑痣很舒服地贴在小嘴边,眼睛清澈妩媚,一股淡淡的幽香四溢。

陈玉兰,她看上去好高傲,超凡脱俗,她的心情总是那么好,下课的时候总喜欢发出银铃般的歌声 让我们荡起双桨,小船儿推开波浪,海面倒映着美丽的白塔,四周环绕着绿树红墙 鸟儿般清脆的声音,摇动着我苦楚、干枯的心房。

她好漂亮,漂亮得让好多女同学有些妒忌。男同学,则会有意无意地偷看一眼,胆儿大的,还会主动搭讪。操场上,那帮男生时常会有意带着足球绕着她奔跑跳跃。

听课,对我来说简直是一种折磨。那日,我拾起地上的泡泡糖,不声不响地将它粘在那个我讨厌的前排女生身上,还用白纸画上一只丑小鸭,粘在那纸上。下课了,女生的同桌男孩胖子走到我跟前说,你小子欠揍啊?我说,咋,心痛了?胖子给了我一拳,我鼻子一阵热乎,血流了下来。我掏出刀子,挥了过去 母亲哭哭啼啼地把我从教导处领回了家。

母亲罗哩罗嗦的,说了一大堆话,我只是用鞋子不停地蹭着地,两眼望着窗外。母亲说,你爸走的时候说,咱祖上没出过读书人,说你人调皮,但脑瓜聪明,无论如何要让你念完高中。母亲眼泪汪汪的。我不吭声,想,过了年,满十六了,顶老爸的职,去工厂上班。

连着几日,我都没去学校,在街上瞎转悠。

吃完饭的时候,老师和陈玉兰出现在我家。又是告状来了!

出乎我的意料,老师只是和母亲谈了些我家里的情况,走时,留了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那个夜晚,我躲在被窝里,看着,看着,有一股馨香,哦,一张书签,上面有绽放的白玉兰。书签的背面写着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字体秀气。不用说,是陈玉兰写的。

那个夜晚,月光雪白,像清泉般流进我的小屋。

早上,我让母亲给我换上一件洗得有些发白的蓝布衣上学去,老师和同学用好奇的眼神望着我。

日子过得飞快,秋天来了,校园一片金色。那棵白玉兰,比先前更茁壮了。挺拔的身姿,宛如陈玉兰 雍容典雅、恬静脱俗!我也长高了,懂事了。每天,中午同学们休息的时候,我会捧着书,沿着校园小道,思考着。我知道,有一双眼在偷偷地看着我。

阳光如春风荡在我的怀里。

高二那年,部队来学校征兵,我被选中了。那几日,陈玉兰闷闷不乐的。

走的那天,正是中秋,桂花已挂满了枝头,香气弥漫着。我折下,也学陈玉兰那样,做了个书签,背面写上 若道团圆似明月,此中须待桂花开 。我看见,她眼睛里有光亮闪动。

多年后,我到了某钢铁厂任职,并兼职这个大企业的作家协会主席,偶尔打开那本带有白玉兰书签的书,我妻子的两颊仍会泛起一阵幸福的红晕,她叫陈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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