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业大学本科优秀学生调转专业规定

发布时间:2023-03-04 11:46:2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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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农大字[2004] 11(2006年、2015年修订
为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需要,最大限度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努力创造宽松的求学环境,在我校逐步实施和完善个性化培养过程,根据学校弹性学分制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原则
1、坚持文科类专业与理科类专业不能互转的原则;
2、坚持调转后的专业班级人数不突破允许的最大规模(每个自然班能正常开设实验课)的原则;
3、坚持自愿基础上择优调转的原则;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调转范围
1、调转的专业范围:除英语、艺术类和教育类的各专业外,其他专业原则上可以调转。专业间的调转要注意相近和相关性,保证课程能够较好的衔接,或者有操作性。
2、调转的学生范围:在校一年级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对口升学、中外合作办学)


三、调转专业的条件
申请调转专业的学生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积极进步,学习态度端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没有任何违纪行为。
2、修完一年级全部课程且每门课程均获得规定的学分,没有补考、重修的课程。
3、平均成绩在80分(含80分)以上。
四、调转专业的方法和程序
1、第二学年一学期初,由各学院组织学生申报,填写有关申报表,分专业、按两个学期平均成绩对申报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调转专业的人选,学院审核、教学院长签字后,按规定时间报送教务处。
2、教务处根据各学院申报名单,按调转专业的原则具体落实。对于不同专业学生申报同一新专业,而新专业又满足不了人数需求状况,按有可比性的相同课程成绩择优选定,或统一考试择优确定。
3、调转专业结果开学第二周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学校审批。一经批准,不允许学生再作更改。公示期间以及公示后的任何时间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经核实后回原专业学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作相应的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4、教务处负责学生专业更改工作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报送事宜;并要将审批结果通知各学院、财务处、学生处、后勤保障处、团委等有关单位。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fa1fdd107a1b0717fd5360cba1aa81144318f2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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