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学院建筑系
发布时间:2021-01-05 来源:文档文库
小
中
大
字号:
吕梁学院建筑系
学 生 会 章 程
建筑系 分团委学生会
吕梁学院建筑系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建筑系学生会是在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各领导和老师的领导下,院学生会的指导下;代表着本系同学利益并独立开展工作的先进的群众性学生组织。
第二条:建筑系学生会成员必须遵守《吕梁学院学生手册》及其他相关纪律,如有违反者将被请出学生会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以紧紧围绕学院团委,学工处开展学生工作,切实代表并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促进我系学风建设和综合发展。
第四条:建筑系学生会基本任务:
(一) 在上级组织的指导下,积极有效的开展学生工作。促进本系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指导同学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勇于创新,成为适应社会需要和时代发展的全方面优秀人才。
(二) 作为党团组织和辅导员老师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密切配合吕梁学院校生会,团委,辅导员工作和维护同学的集体利益。
(三) 树立正确的专业思想,组织学生积极开展适合我系专业特点和学生思想教育特点活动,学习活动,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四) 倡导和组织全系学生进行有效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促进同学们全面发展。
(五)
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老
师之间的团结和交流,协助学院创建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整洁优雅的学习与生活环境。
(六) 加强对各班级班委的培训和工作的监督,并指导与考核。
(七) 不断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和管理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规范学生会组织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和考评办法。
第二章 组织机构、成员及职能
第五条:学生会成员组成及产生办法
(一) 建筑系学生会由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和9个部门(组织部、外联部、纪律部、学习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编辑部、办公室)组成。
(二) 各部门原则上配部长1名、副部长2到3名,干事若干。(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而定)。
(三) 凡是我系学生,承认本会章程,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政治面貌均可成为我系学生会成员。
(四) 会员的产生根据民主制的原则,通过面试、竞选演讲二轮,由系领导和学生代表选票,综合上届学生会干部意见后予以任命。
(五) 学生会成员必须经过三个月的考核期。平时有违反校规校纪受到院级处分以及工作不积极主动的将取消其学生会成员资格,由系领导任命其他优秀的学生干部补上空缺职位。
(六) 学生会每年12月上旬进行换届选举,12月下旬之前完成纳新工作。 第六条:学生会各部门职能 主席团
主席团负责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应起到统筹、协调的作用,主席团负责钦定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届学生会的目标和任务。 组织部
学生会组织部是协助团委加强全院共青团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及共青团干部培养和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
1.协助主席团处理内部事物。如干部培训、内部联谊等。 2.活动人员调动。活动工作者由活动负责人安排、组织部调动。
3.制定完善评优的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公正,公平地做好评优工作。 4.负责团员档案管理工作和系里团费的管理工作。
5、定期组织召开团干部会议,公布团组织活动检查结果,讨论组织生活等。 6、负责建筑系干部档案的管理与审核工作。 7、负责建筑系每学年优团、优干的评审与登记工作。 8、协助团委老师进行新学期团干部的培训工作。 9、定期组织青年团员进行有关的团知识教育活动。
10、自行组织或协助其它部门组织相关活动。
外联部
建筑系学生会外联部在主席团的领导下主要以增进本系与其他各系合作关系为工作重点,旨在向外展示我系学生会的真实风采,努力提高我系学生会在学院及其他高校的知名度,同时外联部也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以服务于同学。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