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数学总复习资料
第一部分 数的认识和数的运算
一、概念
(一)整数 1.整数的意义
整数包括正整数、0和负整数。自然数和0都是整数。 2.自然数
0是最小的自然数。 3.计数单位 一(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千万、亿……都是计数单位。 每相邻两个计数单位之间的进率都是10。这样的计数法叫做十进制计数法。 4.数位
计数单位按照一定的顺序排列起来,它们所占的位置叫做数位。 5.数的整除
整数a除以整数b(b≠0),除得的商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a能被b整除,或者说b能整除a。
如果数a能被数b(b≠0)整除,a就叫做b的倍数,b就叫做a的因数。倍数和因数是相互依存的。例如:因为35能被7整除,所以35是7的倍数,7是35的因数。
一个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其中最小的因数是1,最大的因数是它本身。 一个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其中最小的倍数是它本身,没有最大的倍数。个位上是0、2、4、6、8的数,都能被2整除(是2的倍数)。 个位上是0或5的数,都能被5整除(是5的倍数)。
一个数的各位上的数的和能被3整除,这个数就能被3整除(是3的倍数). 能被2整除的数叫做偶数,不能被2整除的数叫做奇数。
0也是偶数,0是最小的偶数。非零自然数中最小的偶数是2。 自然数按能否被2整除可分为奇数和偶数两类。
自然数按其因数的个数分类,可分为质数、合数和1三类。
一个数,如果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这样的数叫做质数(或素数)。
100以内的质数有:2、3、5、7、11、13、17、19、23、29、31、37、41、43、47、53、59、61、67、71、73、79、83、89、97。
一个数,如果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别的因数,这样的数叫做合数。
例如4、6、8、9、10、12、14、15、16、18、20都是合数。 1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自然数除了1外,不是质数就是合数。
每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其中每个质数都是这个合数的因数,叫做这个合数的质因数,例如15=3×5,3和5叫做15的质因数。
把一个合数用质因数相乘的形式表示出来,叫做分解质因数。例如把28分解1
质因数:28=2×2×7 几个数公有的因数,叫做这几个数的公因数。其中最大的一个,叫做这几个数的最大公因数。
公因数只有1的两个数,叫做互质数,成互质关系的两个数,有下列几种情况: 1和任何自然数一定互质。 相邻的两个自然数一定互质。 两个不同的质数一定互质。
如果较小数是较大数的因数,那么较小数就是这两个数的最大公因数。 如果两个数是互质数,它们的最大公因数就是1。
几个数公有的倍数,叫做这几个数的公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