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请休假制度
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请休假管理制度,便于员工更好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适用于标准工时制的全体员工3.请假、给假规定3.1
原则上员工连续请休假不应超过10天,特殊情况公司酌情给予特殊审
批。
3.2对于事前可预见的超过30天的各类假期须提前1个月申请(产假需提前3个月申请)。
3.3特殊的无法预见的请休假,需电话请示直属上级领导(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经批准后报人力资源备案方可休假,并于休假回岗后2个工作日内补签《员工考勤说明表》报人力资源备案。3.4请假审核审批流程
3.4.1审核内容:部门负责人以及部门分管副总确认请休假员工的休假不会对部门正常工作造成影响;人力资源部审核请假人的请假类别、天数和程序符合公司规定。3.4.2审核审批流程
>>>>>休假天数≤2天>2天
审核人
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人力资源部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人力资源部→
分管副总
审批人人力资源分管副总
总经理
4.假期规定4.1法定假期
4.1.1元旦:1天(元月1日);
4.1.2春节:3天(农历正月初一、二、三);4.1.3清明节:1天;
4.1.4劳动节:1天(5月1日);4.1.5端午节:1天(农历五月初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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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中秋节:1天(农历八月十五);4.1.7国庆节:3天(10月1、2、3日);4.1.8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假期。
以上法定假期属于带薪休假,休假期间工资按照员工本人工资100%发放,具体放假规定以《公司放假通知》为准。4.2休假4.2.1工伤:
4.2.1.1发生工伤应第一时间与人力资源联系,并就近在县(区)级以上正规医院就医。妥善保留就医相关病例、单据、发票等所有资料,由人力资源到劳动鉴定部门提请工伤认定。
4.2.1.2经确认为工伤的,工伤期间医疗费用和医疗保险待遇由人力资源向社保部门申报。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执行。4.2.2年休假
4.2.2.1年休假按国家相关实施办法执行。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4.2.2.2年休假天数
>>>>>累计工作时间休假天数
1年(含)-10年(不含)
5天
10年(含)--20年(不含)
10天
20年以上15天
4.2.2.3累计工作时间计算
累计工作时间计算由员工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证明材料进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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