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绩效考核办法-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9-11-1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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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绩效考核办法
为了配合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改革,鼓励学校教职工积极从事教科研工作,提高学校科研实力和科研水平,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南工院教科研绩效考核办法适用于我校教职工承担和完成学校的各类教科研工作和科技成果。
第二条 南工院教科研绩效考核以两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各项完成成果应是当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的成果。
第二章 教科研工作量要求
第三条 教科研工作量是本院实施绩效工资的依据之一,因此教科研工作的考核对象为全院专任教师。
第四条 教科研工作量的核定标准 (一)教学主体型、教学建设综合型:
职 称
教科研引导项目
1.高级别论文收录一篇/核心期刊(含艺术类专业核心期刊)论文一篇/省级期刊论文三篇;
2.主持完成一项纵向教科研项目/参与完成一项国家级纵向教科研项目(排名前三); 3.获得一项发明专利授权;
正 高
4.横向项目到账经费工科五万元以上,其它学科三万元以上;
5.获得一项市厅级及以上奖项(含艺术类成果); 6.获得一项省部级鉴定; 7.出版一本著作;
8.成果转化一项或调查报告被政府采用; 9.经认定省级以上教科研学术带头人。
1.专业核心期刊或统计源期刊论文一篇/省级期刊论文副 高
两篇;
1.完成引导项目一项;
1.完成引导项目一项; 2.指导一名青年教师; 3.每年完成校内讲座一次。
年度考核要求
- 1 -
2.主持完成一项纵向教科研项目/参与完成一项省部级纵向教科研项目(排名前三); 3.获得一项专利授权;
4.横向项目到账经费工科三万元以上,其它学科二万元以上;
5.获得/参与一项省部级鉴定(排名前三); 6.成果转化一项或调查报告被政府采用;
7.经认定市厅级以上研究所负责人、教科研学术带头人。
1.发表省级期刊及以上论文一篇;
2.主持完成一项校级项目/参与完成一项纵向教科研项目(排名前五);
中级
3.获得一项专利授权;
4.横向项目到帐经费一万元以上; 5.参与一项省部级鉴定(排名前五);
6.青蓝工程骨干教师及同类别经认定教科研高层次人才。
完成引导项目一项。
(二)科研主体型:
职 称
引导项目
1.获得一项发明专利授权; 2.完成一项省级纵向项目; 3.主持省级科技平台;
正 高
4.横向到帐经费二十万元以上;
5.获得一项省级及以上奖项(含艺术类成果); 6.获得一项科技成果鉴定及一项发明专利授权; 7.省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 1.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两篇; 2.完成一项校级重大项目或纵向项目; 3.获得一项发明专利授权;
副 高
4.横向到帐经费十五万元以上;
5.获得一项学术团体奖项或市厅级及以上奖项(含艺术类成果);
6.获得一项科技成果鉴定;
1.完成引导项目两项; 2.指导一名青年教师。
1.完成引导项目两项; 2.指导一名青年教师; 3.每年完成校内讲座一次。
考核要求
- 2 -
7.出版一本编著或译著。
第五条 教科研绩效核算范围 (一)研究项目
1.科研项目:(1)国家级项目(2)省部级项目(3)市厅级项目(4)校级项目(6)横向项目 (7)各研究会、协会(不含下属专业委员会)等社会团体资助项目。
2.教研科研项目:(1)国家级项目(2)部省级项目(3)市厅级项目 (4)校级项目。
3.科研项目管理:所有的科、教研项目按按时结题年份核发奖励。如不能按时结题,批准延期后推迟一年扣减20%为标准核算奖励,第二年扣除50%,以后不再核算。
(二)论文(作品)、著作:
1.论文:(1)Science和 N ature (2)国内一级学会期刊、国外学术期刊(外文版,限英语)及《人民日报》(理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