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1-04-0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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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章《xx年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要点》
xx年全省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十届三次党代会、全省人社工作会议精神,改革创新,狠抓落实,全面完成社会保障领域改革各项任务部署,加快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系统经办管理水平,为参保对象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一、加快推进社会保险人员全覆盖。实施以养老、医疗保险为重点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加快推进各项社会保险人员全覆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着重解决网络创业就业等就业形态从业者的参保问题,继续推进工业园区企业、中小企业以及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重点地区外国人参保工作。开展断保专项整治行动,努力提高参保缴费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抓“规范、提升”,积极引导参保续保,落实被征地农民参保问题。巩固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落实在内地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政策。推进工伤保险全覆盖,积极探索在农村地区企业、家庭服务企业和新兴网络服务企业开展工伤保险工作,继续做好农民工集中的行业、高风险企业和小微企业参保工作,推进机务员参加工伤保险试点。将职工生育保险范围扩大到机关事业单位。
二、强化社会保险费征缴。贯彻实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推进参保单位和个人依法申报缴费。建立健
1全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长缴多得、持续缴费鼓励机制。进一步强化征缴力度,全面实行集中统一征缴。定期通报社保费征缴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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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确保完成年度征缴计划。着力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核定,有效杜绝“选择性”参保和瞒报少报现象。结合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全面规范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严格社会保险费补缴程序,继续做好社保欠费清缴,分类制定清欠方案,努力实现应收尽收。
三、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落实。做好xx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发放工作。建立完善退休预审会审工作机制。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和70%以上。落实好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和各项待遇政策。继续做好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提高和发放工作。贯彻国家和省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规定,规范统筹项目,确保离退休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四、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按照“六统一”的要求,巩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密切跟进国家推进企业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步伐,做好调研和准备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协助完成7家企业自行管理的社会保险纳入属地管理工作。研究探索有条件的市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管理。
五、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按照《山东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确保按时完
2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经办管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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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整合任务目标。配合做好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审计,完成新农合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数据接收等基础工作,实现经办资源整合。出台《全省居民医保经办业务整合指导意见》,统一业务流程,加强各地基层医保经办人员业务培训,确保自9月1日开始,按统一政策开展城乡居民参保、结算。
六、指导实施城乡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在规范新农合大病保险基础上,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办工作,做好对委托经办行为的监管。总结完善地方开展医疗护理保险经验做法,探索开展城镇长期医疗护理保险试点,并逐步扩大范围。
七、巩固完善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及付费管理。全面落实《山东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操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完善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结合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将原新农合参合人员纳入平台,扩大定点联网结算医院范围,探索建立跨省异地就医协作机制。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全面落实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优化结算流程,提高结算时效。健全异地就医审核监督机制,加快建立医疗保险联网监控系统,健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执业医师信用档案制度,启动全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统一编码数据库建设工作,全面实现市、县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处方信息上传。
八、切实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建立规范高效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制定出台职工和居民基本养老
3保险制度衔接办法的经办流程,增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的可携带性和可转接性。落实部队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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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完善退役军人及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流程。扩展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接续信息系统功能,推进城乡社保关系转续制度衔接入网和应用,尽快实现各类社会保险转续的无缝衔接。
九、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在全省组织开展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回头看”活动,全面整改前四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快速推进后经办管理服务不规范、不完善的遗留问题,研究制定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和服务规范,推动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六统一”的目标,扩大“四个不出村”覆盖范围。继续开展个人账户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做好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核查工作。抓好基层经办管理示范点建设,重点建设一批示范乡镇(街道)。全面加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加快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省级集中。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联网数据监测分析,提高数据质量和经办质量。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对基层经办人员进行集中轮训。全面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调查,研究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保操作办法,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社保遗留问题。
十、创新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巩固异地领取养老金银行免收取手续费成果,全面实行养老金代发机构定期协议管
4理,改进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模式。鼓励各地探索开展多种方式资格认证,全面实现与部退管系统对接,在全省开展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保待遇资格协助认证,逐步建立起“社区认证为基本、联网协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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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重点、部门联动为补充、技术手段为辅助”的“四位一体”资格认证体系。创新社区养老服务方式,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等级评定,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稳定在99.5%以上。
十一、严格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建立健全预算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完善预算编制方法,科学编制基金预算。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强化预算约束力,强化支出预算的执行力,提高基金运行和基金管理效率。按照工作运行、内部控制、应急处理、目标考核四项机制,健全基金管理制度,规范基金管理行为,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健全完善工伤、生育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处理办法,研究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操作规范。落实基金存储报送制度,探索社保基金存储招标办法,推动建立与金融机构协议存款谈判机制。积极推进社保基金投资运营,配合做好基金归集工作,努力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探索建立国有资本充实养老保险基金的长效机制。
十二、推进社会保险精算和运行分析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保险精算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xx〕50号),完善精算制度机制建设,拓宽精算技术应用,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综合性和专题性精算分析。推动精算数据库建设,完善社保精算报告制度。研究建立社会保险精算
5从业人员资格准入机制。开展各项社会保险精算运行分析工作,提高精算运行分析实际应用水平。
十三、注重社会保险稽核和风险防控。修订完善《山东省社会保险稽查办法》,完成全国《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业务规范》程序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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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制订任务。落实《山东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完善内控检查评估方式,全面排查和梳理经办风险点,对关键领域、环节进行重点防控,堵塞经办管理漏洞,预防职务犯罪。研究制定《山东省社会保险金“欺诈冒领”举报奖励办法》,推动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扩大社会保险支付稽核范围,加大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稽核力度,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全年社会保险费征缴实地稽核不少于参保总人数的20%。探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稽核和内部控制工作,提升稽核工作管理水平。
十四、提升经办管理信息化、标准化水平。全面推行“电子社保示范城市”建设,加快社会保险“网上经办”,大力推进网上申报办理、自助终端服务等电子社保服务模式,实现社保业务流程全过程的网上公开。统一全省的个人权益记录内容及表式,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邮寄率。规范社会保险统计报表数据采集汇总,做好统计数据与基金数据、联网数据的比对,完善统计报表考评制度,提高社保统计准确性、时效性。加快推进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积极参与社会保险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完成国家标准制定任务。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国家标准和《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行业标准,
6研究制定社保卡应用指标体系规范,积极创建标准化工作示范市。
十五、围绕重点改革完善优化经办规程。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基本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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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制度衔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居民大病保险整体推进等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