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征缴业务指南(2021)

发布时间:2021-04-1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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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征缴业务指南

一、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一)多证合一企业提交以下材料: 1.《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二)非多证合一企业的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 事业单位提供批准成立文件,如未分类的事业单位需提供编制委员会分类改革的批文;属于参公的事业单位需提供相关部门批复的文件。
参保登记可柜台办理,也可网厅自助办理。进入广西“数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http://rswb.gx12333.net)后点击“单位办事”→点击“社会保险登记业务” →点击“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点击“在线办理” →进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界面,录入单位信息→点击“提交”
二、“三险合一”征缴
“三险合一”征缴是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征缴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申报,统一缴费。
三、统一缴费基数
“三险”征缴基数统一,缴费基数按自然年度计算,一年一定。参保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新招用人员以新确定的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参保人员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月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高于300%的,300%计算缴费基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和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35号)2020年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3078元(5256.5/月),作为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15769.5/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153.9/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955.1/月。
四、统一按月申报缴费
用人单位应在每月10日前到我中心申报人员变动、单位信息变更等情况。无人员增减的按上月核定数额征缴;新增参保人员的,报送《增员申报表》原件和电子文档1份,录用(招聘)通知书或调动通知书(调令或干部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减少参保人员的,报送《减员申报表》原件和电子文档1份,辞职批文、调令或干部免职文件、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
五、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申报的使用和注意事项
(一)网上申报系统的开通。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后系统默认自动开通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申报功能。

(三)网上申报用户的变更。用人单位社保业务经办人员应妥善保管本单位的登录账号和密码,经办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做好业务交接及密码变更等工作。
(四)申报时间。用人单位应在每月10日前办理缴费申报,无人员增减的按上月参保人数核定征缴。


附:2020年社会保险费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基数下限(2955.1元)计算三险应缴金额
单位:人、月、元
工伤养老
失业
0.2%1.9% 单位16% 472.82 个人 8% 236.41 单位0.5% 14.78 个人0.5% 14.78 5.91
29.56
56.15 单位 部分 合计
493.51 - 543.75 251.19 个人 部分 合计
744.70 - 794.94 总计
合计 合计
709.23



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086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6c3ab5fe73a580216fc700abb68a98270feace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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