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根据国家最新法律法规制定)

发布时间:2020-07-06 13:33:2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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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资支付管理办法(2020.6

为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区等各级主管部门关于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公司劳务用工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全面推行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执行委托银行按月代发工资办法(建设单位有规定的)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到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机构及分工

公司综合部为劳资管理部门,劳资管理负责制度制订完善,工作检查及考核工作。各分公司经理作为各项目保障工资发放第一责任人,负责所在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各项制度及资金的落实项目部设专职劳资管理员,负责检查各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及资料收集整理工程科负责审核农民工人员实名制登记及考勤资料,经营科负责审核各劳务队伍的工资金额,财务科负责工资的发放到人,各劳务单位负责工资表的制表及日常考勤。项目部与劳务单位签订项目农民工工资代发委托协议

二、 农民工人员实名制及考勤管理

1各劳务单位进场7日内,负责人带领农民工到项目部工程科现场登记农民工花名册,花名册后附农民工身份证正反复印件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本人手持身份证的上半身照片(项目部留存电子版)花名册须劳务单位合同签订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工程科现场管理人员每日现场核实花名册人员信息现场情况变化较大时,核查影像记录。花名册内容信息见附1。

2、与劳务单位签订合同时规定,不上报的农民工人员名单及信息不全或错误的,责任由劳务单位承担。

3、项目部给每一劳务单位配备考勤机,在施工驻地对进场农民工进行考勤,每天至少保证打卡一次。项目部劳资管理员负责到现场进行人员信息录入,月底将数据导出整理。对于雇佣工程所在地附近村落的非常驻人员,可不采取考勤机打卡考勤,由公司现场负责人每天进行现场记录考勤

4劳务单位农民工人员变动,劳务单位负责人日内将人员变动名单签字上报工程科,工程科当日核实并更新花名册信息,项目部劳资管理员当日录入考勤信息

5每月3日前劳务单位负责人将上月农民工出勤信息报公司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结合考勤机数据与现场考勤记录表进行核实,然后将考勤汇总资料报工程科负责人审核。每月5日前,工程科负责人将审核完毕的考勤表报经营科,公司严格按出勤记录发放工资

三、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

1、每个项目设立单独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设单位有规定的,我方与建设单位和监管银行签订工资专户资金三方托管协议,设立工资专用账户,账户信息报清欠部门备案。监管银行选择项目就近且服务优良的银行。

2、工资专用账户只能用于该项目划拨人工费和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多个项目公用或挪作他用。

3、在第一次发放工资前,在专用账户开户行为本项目施工的实名制花名册中所有工人办理个人工资卡,并确保工资卡交由农民工本人保管和使用,遗失或损坏应及时补办。

4、对于15天以内的短期临时用工,可不办理工资卡,但要确保工资支付到位。劳务单位留存发放证明原件,复印件交项目部劳资管理员处。

5、项目完工后,项目部凭工程建设部门开据的项目已完工和无拖欠工资证明,到监管银行办理工资专户销户手续。

四、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

  1、 每月10前劳务单位编制农民工工资发放表报项目部经营科经营科根据合同及各劳务单位月完成工作量,核定农民工工资控制额根据工程科核实的考勤表及工资标准对劳务队伍提报的工资表进行审核。当月工资表发放总额小于经营科测算的农民工工资控制额的,经营科签署意见报财务科。当月工资表发放总额大于农民工工资控制额的,经营科负责组织工程科共同分析原因,属于劳务单位制表错误的退回重报

2、财务科每月将人工费足额拨付至专用账户,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定的流程,及时通过网银发放工资发放记录交项目劳资管理员留存。

3、以现金方式发放农民工工资时,农民工本人凭身份证在工资表领取项上签字、摁手印,原则上不得代领,工程科、财务科或指定专人监督现场录像,录像标明录制时间,档案室保存期不少于5年。工资支付完毕后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劳务单位公章交财务科存档。确需他人代领时,代领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代领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资料。

4、通过监管银行代发工资的,监管银行根据我方审核确认的工资支付表,按月将工资专户资金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卡中。

5、原则上建设单位每月向我方拨付实际发生的人工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未及时拨付当月人工费时,项目部应积极协调甲方予以拨付并做好记录。

6、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每月农民工工资支付表、企业及项目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欠薪投诉渠道等。

五、其他

1、对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及谎报、瞒报人数及工资金额的劳务队伍实行黑名单制度,一经发现计入公司供方评定黑名单。

2、项目部要求劳务单位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留存复印件。

3、对实行农民工实名登记及工资支付监督平台的地区,由综合部负责公司级网上平台的维护及填报安排工作,各项目部做好配合。

4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及个人将严格按公司制度相应罚则处理。因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执行不利,使我公司受到政府部门、上级主管单位处罚或致我公司进入失信黑名单的,视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5、本管理办法(修订版)自20206月1日起实施。

山东基建有限公司

202061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d58d677c7da50e2524de518964bcf84b9d52d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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