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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171433000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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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定范围与对象
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下同)在仓山辖区内的公民(含未取得教师资格的2011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仓山区教育局负责认定。 《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学历要求
1、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不能参加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2、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只能申报与上述学历要求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 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填报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与所学专业相一致。 三、网上申报时间和流程
根据教育部师范司、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省教育厅的部署,为推进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信息化建设,从今年春季开始,教师资格认定全面实行网上申报。
(一)仓山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11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 (二)网报流程
1、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认真阅读“网上申报详细流程”和“网报常见问题解答”。
2、申请人首次登陆信息系统填报申请信息,则点击“注册”,已注册人员请直接登陆,申请人必须完全同意网上申报协议。
3、根据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资格种类、认定省份、认定机构以及现场确认点。 4、认真阅读网报注意事项以及窗口左侧的《信息填写说明》。
5、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其中“所学专业”选项类别一指硕士研究生学历,类别二指本科学历,类别三指专科学历),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注册信息。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还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为同一底板。
6、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详细信息页面,申请人应牢记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密码,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必要查询条件。
7、点击基本信息页面左侧“现场确认注意事项”查看详细信息,并打印“现场确认点信息”。 8、点击基本信息页面左侧“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使用A4复印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9、点击基本信息页面左侧 “思想品德鉴定表下载”,下载并用A4复印纸打印《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如实填写并到相关机构签署意见并盖章。 10、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来关闭报名页面,避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四、体检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一)体检
1、体检表领取:2011年10月25日(正常上、下班时间) 申请人员请随带身份证和一寸照片(与电子相片同底),到福州市仓山区教育局人事科(福州市仓山区万春巷23号)凭自行打印的“现场确认点信息”上的报名号领取体检表。 2、体检时间:2011年10月28日下午2:30分。 3、地点:福州市一医院健康体检中心。
4、体检报告统一由医院向仓山区教育局报送。
(二)现场确认
1、时间:2011年11月7日至 11 月9 日(正常上、下班时间)。 2、地点:仓山区教育局人事科(福州市仓山区万春巷23号),联系电话:63050285。 3、提交材料:
⑴自行打印的“现场确认点信息”。 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户籍不在仓山辖区的提供工作单位劳动合同,档案寄存在具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或福州地区各级人才市场的人事代理证明。 ⑷《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须本人签名,照片应自行贴好。 ⑸近照3张,一寸正面免冠,照片背面写明姓名和单位,用信封袋装好。
⑹《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填写。 ⑺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原件及复印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和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后继续深造提高学历层次者,应提交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学业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必须提供由福建省自考办出具并验印的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简称“两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