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招聘教师分配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01-19 08:29:0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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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招聘教师分配实施办法
为保证新招聘教师分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达到优化教师队伍配置,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的目的,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根据学校编制和现有公办教师年龄结构、学历、专业、数量等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各校紧缺学科需求,确定分配的岗位数。
二、分块进行、均衡配置
①幼儿教师全部分配至县直幼儿园;
②招聘的小学教师中,具有二本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应或取得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可分配至初中;
③招聘的特殊教育教师,直接分配至特校。
④招聘的初中教师中,具有二本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应,可竞聘高中岗位。
三、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采取竞争、择优、统一调配的方法予以分配。
①竞聘高中教师,由各高中参照招聘时的成绩,对竞聘人员通过再次讲课予以聘任;
②竞聘初中岗位,由教育局统一组织技能考评(研究生免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核×10%+专业知识测评×40%+教育教学能力评估×50%做为聘任的重要依据。成绩优秀1


的,优先与县城初中签订聘任合同,其余参照本人意愿,结合各初中岗位,由教育局统一调配;
③小学教师,全部分配到农村小学;现在公办小学任课的,可优先回原单位(城区中心校、城关中心校近郊学校除外)
④幼儿园教师,按照《新招聘教师量化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全部聘任至县直幼儿园。
四、就近聘任的原则
新招聘的教师,参照本人籍贯就近聘任。城关中心校新聘任教师原则上不得分配在城郊学校。
五、聘任规定
1、新聘任教师应服从分配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换岗位,否则视为拒聘。
2、新招聘教师聘期为一年,一年后考核合格,由学校续聘。聘期内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予以解聘: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经教育帮助仍不能改正的;严重失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严重违背教育法律法规和师德规范,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很坏影响的;无理取闹、严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犯有其他错误,不适宜继续从事学校工作的;违犯《xx县教师管理办法》和《xx县教师行为规范十条禁令》,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3、在产假期内的新招聘女教师,可以不参加考评,产假期满,由教育局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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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05ba285240c844769eaee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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