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功能申请流程详情

发布时间:2018-06-27 20:19:4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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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户接入

1.1 申请流程指引

一、申请流程图

二、申请接入步骤详细说明

(一)成为已认证的服务号

1、目前微信支付功能仅开放给已经通过微信认证的服务号(企业、商店商家、非事业单位媒体类服务号),若已经通过微信认证,且是服务号,可直接进入第二步;
2、订阅号商户可先升级为服务号,此步骤约1个工作日;
3、未经认证的商户可先申请微信认证。
注意:请申请认证的商户主体与后续申请微信支付权限的商户主体保持一致。

(二)提交申请资料,等待审核

1、登录公众号,进入:服务-服务中心-商户功能;

2、提交商户基本资料
1)请据实填写微信支付售卖的商品/服务信息,并据此选择经营范围、填写售卖商品信息,此处填写的商品信息将作为日后运营监管的依据;
2)目前仅对经营范围之内的商户开放微信支付申请权限,经营范围之外的商户请暂缓。

3、提交业务审核资料
此处提交的商户资料,要求与认证的商户主体一致,即认证主体与运营主体一致。

4、提交财务审核资料
此处提交的公司财务资料,要求与业务审核中的主体一致,即运营主体与结算主体一致。

5、等待审核
1)微信7个工作日内给到审核结果;
2)审核结果将以通知的形式告知商户,可点击页面右上角小信封图标进入查看。

3)通过审核的商户,将收到通知邮件,邮件中包含重要开发参数,请牢记申请时填写的邮箱地址。
该重要邮箱是商户在填写“业务审核资料”时设置的:

(三)进入开发、签订合同

1、通过审核的商户可以开始进行开发工作,微信已提供清晰的开发接口文档,帮助你顺利完成开发工作。
注意:为了不耽误进入上述流程图中的第四步,建议商户将签订合同与开发工作同步进行。

2 签订合同
1)通过审核后,商户便可在线下载合同,盖章后请根据指引寄回;
2)若申请公众号支付,则商户需要签订《微信公众平台商户功能服务协议》和《微信支付服务协议》;
3)若仅申请APP支付,则商户仅需签订《微信支付服务协议》(下载、盖章、寄回),无需签订《微信公众平台商户功能服务协议》;
4)若同时申请公众号支付和APP支付,则同2),签订《微信公众平台商户功能服务协议》和《微信支付服务协议》;
5)微信在收到商户寄回的合同后,会由专人负责审核,确认无误后,会尽快盖章寄还商户。
注意:商户盖章时请注意加盖骑缝章。

(四)商户功能服务、售卖商品

1、缴纳微信风险保证金
1)登录财付通账户缴纳微信平台微信风险保证金;
该账户是第二步微信审核通过之后,邮件通知给商户的partnerid,登录密码是partnerkey
2)未缴纳微信风险保证金不影响商户功能服务,但将无法正常结算财付通账户中的资金款项。

2、商户功能服务是指白名单之外的微信号也能在商户公众号内使用微信支付功能,商户功能服务之后才能正常售卖商品或服务。

1.2 首期接入商户类目及资质审查要求

1.3 资费标准

一、费率收取标准及办法

商户使用商户功能和微信支付服务时,需按照腾讯规定的标准交纳微信支付手续费。费率及收费方式在商户签署的《微信公众平台商户功能服务协议》及《微信支付服务协议》中作具体约定。

二、微信风险保证金收取标准及办法

为了更好地向微信用户提供服务、规范商户管理,你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一定金额的风险保证金,商户通过财付通账户缴纳微信风险保证金,保证金将被冻结在商户财付通账户中,合作结束后解冻。

三、首期开放类目及对应微信微信风险保证金、费率、结算周期

1.4 常见商户接入问题

1、我公司售卖商品/服务在经营类目中找不到对应的,怎么办?
基于平台风险管理,首期仅开放部分类目,后续将逐渐增加更多可接入类目,欢迎更多商户接入微信支付功能,敬请期待。

2、我提交完申请资料之后一直没有通过审核,为什么?
在收到你提交的申请资料之后,微信审核团队会在7个工作日以内给你审核结果。若审核被驳回,你可登录公众平台查看驳回原因,请你尽快根据驳回原因调整填写内容,并再次提交,微信审核团队将继续为你审核。

3、个人可以申请微信支付吗?
暂不接受个人申请微信支付功能。

4、交纳的微信风险保证金、支付手续费,会否开具发票或收据吗?
会开具支付手续费发票,不会开具微信风险保证金发票,因微信风险保证金是存放于商户自己的财付通账户中的,处于冻结状态,腾讯没有收到此款项,所以不会提供保证金发票或收据。

5、没有公众号,如何申请APP支付权限?
答:微信将在近期开放微信App支付功能申请。届时,没有开通公众号的APP开发者可在微信开放平台申请。

2. 支付功能介绍

2.1 方案简介

微信支付,是当下体验最为顺畅、安全的移动支付解决方案。
以微信支付为核心功能,我们提供用户身份识别、微信地址共享、支付结算、客户关系维护、售后维权、交易统计的整套移动购物解决方案。

注意:只有商户完成维权功能、告警接口、发货接口的接入,系统自动检测后才可开通全网功能;

2.2 应用场景

商户通过图文消息、自定义菜单、关键字回复等方式向订阅用户推送商品消息,用户可在微信公众号中完成选购、填写收货地址、支付的流程。

商户也可以把商品网页生成二维码,发布在线下和线上的媒体,如车站、楼宇广告以及web广告。 用户用微信扫一扫后可打开商品详情,在微信中直接购买。

2.2.1 网页内购买场景---JS API支付接口

2.2.1.1 公众号内专卖店

在公众号内放置商品信息入口,利用自定义菜单、关键字回复和CallBack接口下发商品信息,用户可在微信公众号中完成商品选择、填写收货地址、支付的流程。通过微信OpenID可实现用户免注册免登录的效果。

全流程如下图所示:

    

各环节解析:

1. 在公众号中,设置微信专卖店菜单
对应接口:自定义菜单创建接口

2. 微信自动登录
对应接口: 网页授权获取用户基本信息
用户无需手动登录,自动获取用户微信OPENID身份

3. 微信地址
对应接口:【微信支付】收货地址共享接口文档
微信地址可以节省用户的填写地址的时间,有效提高购买转化率

4. 微信支付
对应接口:微信公众号支付接口文档
最快捷安全的移动支付体验

  

2.2.1.2 微信扫购模式
相比于公众号内专卖店,微信扫购模式赋予商户更多的自主营销渠道,流量不仅仅限于公众号的关注用户,可拓展到线上线下最为广大的用户群体。
商户可把商品信息和二维码铺到线上、线下,每一个平面都可以成为你的自动销售渠道。




  

2.2.2 扫码支付场景---Native(原生)支付接口

与网页内支付场景不同,部分商户不需要经过网页选购,可以直接扫码支付购买。

步骤(1):左图,商户根据微信支付的规则,为不同商品生成不同的二维码,张贴在各种场景,便于用户扫描购买。

步骤(2):右图,用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后,获取商品信息,同时到商户后台下单。

 

步骤(3):左图,用户开始支付,输入支付密码。

步骤(4):右图,支付成功,商户后台得到通知,进行发货处理。

 

2.2.3 共享收货地址

收货地址共享,是指可在微信中,调用微信的地址组件,此地址首次调用需用户授权,可在不同网页中共享使用,地址数据会传递到商户后台。

步骤(1):左图,新用户进入网页,没有获取到收货地址。

步骤(2):右图,点击新增收货地址,进入微信地址控件,填写地址,商户可获得此数据。

 

步骤(3):左图,对于已有地址的用户,进入网页时可以快速选择,并填上,完成购买流程,而且地址数据作为用户属性,长久保存。

步骤(4):右图,点击收货地址,可以新增、删除或者编辑地址,所有流程在客户端界面完成,数据会同步到云端。

 

2.2.4 接入用户维权系统

用户在公众号内支付购买行为出现异常时,通常会投诉到腾讯客服,因此微信侧需要即时了解公众号与用户交易的详情。同时,为了最快效率的解决用户的问题,微信作为连接用户和商户的桥梁,会通过此维权系统即时将问题同步给商户,并将解决结果反馈至用户。

所有获得商户功能(微信支付)的公众号必须接入用户维权系统。
基本交互如下:

2.2.5 APP支付

微信APP支付,可以让手机APP直接调用微信支付,整个过程非常顺畅,可有效提高购买转化率,养成用户重复购买习惯。

  

申请时,请在公众平台勾选APP支付,并填写第三方应用的APPID,如下图:

微信APP支付后期也会在微信开放平台上开放申请入口,敬请期待。

2.3 商户模块

申请支付权限后,可以登录公众平台使用商户模块功能,查看交易相关的统计数据,也可使用财付通的商户号,登录财付通企业版,查看订单流水,进行退款、下载对账单等操作。

2.3.1 商品消息推广

商品消息,是特殊类型的图文消息,用户打开后跳转到商户网站的商品详情页,不经过公众平台中间页。商户可以通过群发、实时回复、自动回复等方式,把商品消息下发给用户。

2.3.2 订单流水

『订单流水』可以汇总了一定周期内商户交易的流水情况,数据包括订单信息,金额,买家,渠道来源等等。商户也可以从订单中直接向买家发起对话。

2.3.3 登录财付通企业版

开通商户功能后,会分配商户一个财付通商户号(PartnerID),可以登录财付通企业版管理资金和进行退款、下载对账单等操作。

2.3.4 支付测试

商户在获得支付权限后,此时处于支付测试状态,只有白名单内的用户可以在微信客户端上使用支付功能,此时需要在“支付测试”模块中添加白名单。在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可发起发布申请,申请通过后商户的支付功能才能被全量用户使用。

2.4 功能接口

以下是商户可能用到的功能和接口,可根据商户的业务定制开通:

2.5 帐号体系

商户向微信公众平台提交企业信息以及银行账户资料,审核通过并签约后,可以获得以下帐户(包含财付通的相关支付资金账户),用于公众号支付。

注:具体的帐号说明和使用场景,请参考《微信公众号支付接口文档》

2.6 商户系统对接

开通商户功能后,可按以下步骤完成商户和微信侧的对接,请商户仔细阅读以下部分:

1、生成商品消息:通过接口或者登录公众平台网站,根据商户网站的商品网页生成对应的消息,也可根据网页链接生成二维码;

2、商品推广:通过群发,自定菜单、关键字回复等方式,下发商品消息,也可把二维码张贴在车站、海报等线下的场景;

3、用户浏览:用户接收消息或者扫描二维码,即可打开商品网页,浏览商品详情;

4、用户下单:选购商品,可确认款式、数量和收货地址等信息,确认下单;

5、用户支付:商户调用微信支付功能,发起交易;用户确认交易信息,验证支付密码即可,支付成功,微信支付商户后台;

6、支付成功:用户看到支付成功的结果,通知商户后台,可更新订单状态,进行发货等相应操作;

7、发货通知:商户收到支付成功通知,发货后,需要通知微信后台,微信记录状态;

8、客服维权:客服系统即时将问题同步给商户,商户可以联系用户解决;

9、资金结算:按照规定的结算周期,系统结算资金到商户的银行账户,同时根据合同的费率收取支付服务费;

10、退款操作:商户使用分配的财付通商户号,登录财付通企业版(http://mch.tenpay.com/)手动操作退款,也可以使用后台接口进行退款;

11、对账单下载:商户除了登录财付通企业版手动下载订单流水,也可以使用后台接口下载订单对账。

注:退款和对账单下载的接口,请参考《财付通支付网关商户开发指南》。

2.7 行业案例

2.7.1 B2C行业

依托微信庞大的用户群、极致的用户体验,主流B2C纷纷对接微信支付,积极构建移动电商生态环境。

案例:一号店

  

案例:唯品会

  

案例:酒仙网

  

2.7.3 自动售卖机

结合传统的售卖机,用户选购商品后,扫码机器上的二维码,使用Native(原生)支付,快速购买。微信可提供支付帐号和硬件芯片的解决方案。

案例:友宝

 

2.8 常见支付功能问题

1、微信支付和财付通的关系?

答:微信支付是以绑定银行卡为基础的支付服务,由财付通提供支付牌照和银行通道的技术支持。用户使用微信支付绑定银行卡,和微信号对应QQ使用财付通的绑定无关。
同时,用户使用微信号对应QQ登录财付通,无法查看微信支付绑定的银行卡和对应的交易记录。
对于用户,主要认知的是微信支付品牌。对于商户,除了拥有微信公众号的商户身份,还会有微信公众平台分配一个财付通的商户号,用于结账收款。

2、微信支付如何绑定银行卡?如何支付?

答:用户首次支付时,输入银行卡号和持卡人信息,验证银行预留手机号,即可绑定。用户还会设置支付密码(非银行取款密码),后续购买不用再绑卡,验证支付密码即可直接支付。微信支付的绑定和支付流程,都是标准的快捷支付流程。

3、微信支付可以绑定的银行卡数量?

答:支持绑定13家银行,22个卡种的银行卡,包括储蓄卡和信用卡都可以。目前正在不断接入银行,覆盖范围会越来越大。

4、微信除了提供商户的支付接口,还有其他接口能力吗?

答:除了支付接口,微信还会提供订单查询、退款、退款查询、对账单下载等支付相关的接口,和财付通提供给商户的接口能力一样。不少商户担心退款和对账的接口,这些都是可以提供的。具体参考《财付通支付网关商户开发指南》。

5、微信支付的支付类型是?

答:微信支付使用的是B2C即时到账接口,暂不支持C2C的担保交易类型。

6、收货地址共享的地址格式是?

答:微信收货地址是基于三级的国标数据,地区对应是国标三级地区码,如“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对应的是510630

7、微信支付的安全性如何保证?

答:有以下手段保证支付安全:
- 绑定银行卡需要验证实名信息和银行预留手机号;绑定银行卡后设置支付密码,交易需要验证此支付密码,大额支付还需要验证手机短信;
- 微信认证商户网页是安全的支付环境,会有微信安全支付的认证标题,提示用户;  
- 支付后台有腾讯的大数据支撑,海量的数据和云端的计算能够及时判定用户的支付行为存在的风险性,如异地支付、非常用设备支付、QQ号被盗等情况,会分析和拦截异常支付行为;
- 7*24小时客户服务,加上微信客服,将及时为用户排忧解难;同时为微信支付开辟的专属客服通道,将以最快的速度响应用户的提出问题并做出处理判断;

8、接入微信支付,商户担心网页会被假冒和钓鱼?

答:微信会认证安全商户的网页,提示“微信安全支付”;不安全或者高风险的网页,微信会弹出中间页提示不安全,并拦截,未受安全认证的网页内填写相关帐号或者支付,也会提示有系统“网页内提示不要输入QQ密码或请勿支付”。

9、商户接入微信支付的成本高吗?

答:对于已有H5商城的商户接入JS API支付,前端页面上加微信支付按钮即可,支付成功后,后台接收通知发货;对于接入Native(原生)支付,商户后台增加一个下单接口,接收微信的下单请求即可。开发成本较低,不需要改变已有的流程。

9、商户使用微信支付需要有一个财付通商户号,能否使用已有的商户号?

答:由于支付权限和支付费率的差异,不能使用已有的财付通商户号,需要在微信公众平台重新申请开通。

3. 微信公众平台商户运营规则

3.1 规则条款

第一章 概述

一、 为了给微信用户良好的使用体验,保障微信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微信公众平台服务的蓬勃、有序发展,制定本运营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使用微信公众平台商户功能进行交易的商户、消费者以及与相关商品交易产生关联的其他用户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三、使用微信公众平台商户功能服务,商户必须阅读并遵守《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腾讯服务协议》、《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及腾讯公司其他关联产品的协议。用户在微信公众平台的任何行为,本规则有明确规定的,受本规则约束,本规则无明确规定的,腾讯有权酌情处理。

第二章 定义

四、微信用户,指下载、安装、使用微信软件的用户。

五、微信公众平台用户,指注册、登录、使用微信公众帐号的个人或组织。

六、微信公众平台商户功能,是指腾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向用户提供的电子商务平台(以下也称“商户功能”);

七、商户,是指符合腾讯公司规定的条件并申请注册微信公众平台商户功能的微信公众平台用户;

八、消费者,指与商户通过商户功能发生交易行为的微信用户。

九、其他用户,指包括订阅用户、其他微信公众帐号用户和微信用户等与商户功能服务相关的用户。

第三章 商户功能的开通

十、商户应根据商户功能平台的规则及指引申请开通使用商户功能服务,腾讯有权对商户在申请服务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并根据审核情况处理商户的申请;

十一、商户应确保其向腾讯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的真实、合法、准确、有效,并在上述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更新,且不得提供他人资料。否则,腾讯有权立即停止商户功能服务及关闭商户公众帐号,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商户自行承担;

十二、商户成功开通商户功能后,腾讯有权根据商户运营状况要求商户补充能够证明其经营行为真实、合法的相关证明材料,商户应遵守腾讯针对商户功能平台制定的相关规则,接受腾讯管理;

十三、商户使用商户功能开展的任何经营活动都应在腾讯核准的经营类目范围内进行,任何超出经营类目范围的经营活动都必须重新提出申请并获得核准,否则腾讯有权停止向商户提供商户功能服务;

十四、腾讯有权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各行业发展动态及市场需求调整商户功能开通的条件;

十五、商户功能服务暂时未面向以下微信公众帐号开通:
(一)中国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个人及个体工商户所注册的微信公众帐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以外(含港澳台地区)的个人或组织所注册的微信公众帐号;
(三)其他腾讯确定暂未开通商户功能服务的微信公众帐号。

十六、以下商品或服务不适宜开通并使用商户功能服务:
(一)品牌标识未获得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的商品或服务;
(二)品牌标识仅获得纯图形商标的商标注册证的商品或服务;
(三)其他腾讯认为不适宜开通并使用商户功能服务的商品或服务。

第四章 商户运营行为准则

十七、商户使用商户功能开展运营过程中,需尊重其他微信用户的合法权益,尊重腾讯公司及包括其他公众帐号在内的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出现以下行为:

(一)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商户发布的信息、出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均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发布侵犯他人商标权、专利权、版权的文字或图片,出售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和版权的商品等;

(二)超出腾讯核准经营类目范围售卖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三)篡改、违规使用商户功能技术接口的行为:商户需保证其获得的商户功能技术接口的安全与稳定,不得篡改及违规使用,腾讯有权定期检查商户功能技术接口的安全性,若发现安全风险将立即启动安全保障机制,以保护微信公众平台的资金安全;

(四)销售国家法律规定所明确禁限售的商品(详见《禁限售商品列表》);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腾讯规则的行为。

十八、商户使用商户功能开展运营过程中应同时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不得出现以下行为:

() 出售假冒商品:商户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合法商品,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

() 虚假描述商品信息:商户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详尽、客观、准确的商品描述,不得有隐瞒商品瑕疵、功能缺陷或夸大商品功效等可能误导消费者判断的行为;

() 违背交易承诺:商户需严格履行与消费者约定,按照承诺的标准及质量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

() 进行虚假交易:商户不得通过不合法、不正当或不符合相关规则的方式虚构交易,提高交易信用,获取虚假评价内容;

() 其他违背诚信经营原则的行为。

十九、商户不得为了获取便利或非法利益,与腾讯员工发生不正当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向腾讯员工赠予财物、款待、商业机会等;

二十、商户应遵守微信公众平台相关规则,若在经营过程中发现任何侵权行为,可依据《微信公众平台侵权投诉指引》及《微信公众平台侵权投诉反通知指引》进行投诉。

二十一、腾讯有权根据相关规则在不通知商户的前提下对商户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功能、删除信息、封停帐号等限制性措施,若因商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法令或违反其对消费者的承诺或违反与腾讯的约定致消费者或腾讯受损时,腾讯有权使用商户预缴的保证金进行赔付。

第五章 交易处理准则

二十二、腾讯希望商户与消费者能顺利完成交易,如果出现交易纠纷,腾讯鼓励双方协商,友好解决问题;

二十三、对于交易双方无法友好协商解决的交易纠纷,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商户和消费者可以申请腾讯介入处理。

第六章 消费者行为准则

二十四、消费者与商户交易过程中,需尊重商户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强迫商户提供不合理的服务;

二十五、消费者不得通过恶意评价等方式胁迫商户以获得不正当利益;

二十六、消费者在微信公众平台商户功能进行的交易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保护。

第七章 其他条款

二十七、本运营规则为动态文档,腾讯有权在必要时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并更新,商户应反复查看以便获得最新信息。

3.2 禁限售商品列表

()  仿真枪、军警用品、危险武器类:

1.枪支、弹药、军火及仿制品;
2.可致使他人暂时失去反抗能力,对他人身体造成重大伤害的管制器具;
3.枪支、弹药、军火的相关器材、配件、附属产品,及仿制品的衍生工艺品等;
4.管制类刀具、弓弩配件及甩棍、飞镖等可能用于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管制器具;
5.警用、军用制服、标志、设备及制品;
6.带有宗教、种族歧视的相关商品或信息。

()  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毒品类:

1.易燃、易爆物品(烟花爆竹除外);
2.剧毒化学品;
3.毒品、制毒原料、制毒化学品及致瘾性药物;
4.烟花爆竹;
5.国家名录中禁止出售的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除外);
6.毒品吸食工具及配件;
7.介绍制作易燃易爆品方法的相关教程、书籍。

()  反动等破坏性信息类:

1.含有反动、破坏国家统一、破坏主权及领土完整、破坏社会稳定,涉及国家机密、扰乱社会秩序,宣扬邪教迷信,宣扬宗教、种族歧视等信息,或法律法规禁止出版发行的书籍、音像制品、视频、文件资料;
2.破网、翻墙软件及vpn代理服务;
3.不适宜在国内发行的涉政书刊及收藏性的涉密书籍、音像制品、视频、文件资料; 
4.国家禁止的集邮票品以及未经邮政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制作的集邮品,以及一九四九年之后发行的包含“中华民国”字样的邮品。

()  色情低俗、催情用品类:

1. 含有色情淫秽内容的音像制品及视频;色情陪聊服务;成人网站论坛的账号及邀请码;
2.可致使他人暂时失去反抗能力、意识模糊的口服或外用的催情类商品及人造处女膜;
3.用于传播色情信息的软件及图片;含有情色、暴力、低俗内容的音像制品;原味内衣及相关产品;
4.含有情色、暴力、低俗内容的动漫、读物、游戏和图片;
5.网络低俗产物。

()  涉及人身安全,隐私类:

1.用于监听、窃取隐私或机密的软件及设备;
2.用于非法摄像、录音、取证等用途的设备;
3.身份证及身份证验证、阅读设备;
4.盗取或破解账号密码的软件、工具、教程及产物;
5.个人隐私信息及企业内部数据;提供个人手机定位、电话清单查询、银行账户查询等服务;
6.出售、转让、回收,包括已作废或者作为收藏用途的银行卡;
7.汽车安全带扣等具有交通安全隐患的汽车配件类商品。

()  药品、医疗器械类:

1.精神类、麻醉类、有毒类、放射类、兴奋剂类、计生类药品;非药品添加药品成分;国家公示已查处、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禁止生产、使用的药品(本项第二目除外);
2.用于预防、治疗人体疾病的药物、血液制品或医疗器械;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进口,或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
3.注射类美白针剂、溶脂针剂、填充针剂、瘦身针剂等用于人体注射的美容针剂类商品。

()非法服务、票证类:

1.伪造变造国家机关或特定机构颁发的文件、证书、公章、防伪标签等,仅限国家机关或特定机构方可提供的服务;
2.抽奖类商品;
3.尚可使用或用于报销的票据(及服务),尚可使用的外贸单证以及代理报关、清单、商检、单证手续的服务;
4.未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正式考试答案;
5.算命、超度、风水、做法事等封建迷信类服务;
6.汽车类违规代办服务;
7.代写论文、代考试类相关服务;
8.炒作博客人气、炒作网站人气、代投票类商品或信息;
9.法律咨询、心理咨询、金融咨询、医生在线咨询及相关服务。

()  动植物、动植物器官及动物捕杀工具类:

1.人体器官、遗体;
2.国家重点保护类动物、濒危动物的活体、内脏、任何肢体、皮毛、标本或其他制成品,已灭绝动物与现有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的化石;
3.国家保护类植物活体(树苗除外);
4.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活体、内脏、任何肢体、皮毛、标本或其他制成品;
5.捕鱼器相关设备及配件;
6.其他动物捕杀工具;
7.猫狗肉、猫狗皮毛、鱼翅、熊胆及其制品。

()涉及盗取等非法所得及非法用途软件、工具或设备类:

1.走私、盗窃、抢劫等非法所得;
2.赌博用具、考试作弊工具、汽车跑表器材等非法用途工具;
3.卫星信号收发装置及软件;用于无线电信号屏蔽的仪器或设备;
4.撬锁工具、开锁服务及其相关教程、书籍;
5.一卡多号;有蹭网功能的无线网卡,以及描述信息中有告知会员能用于蹭网的设备;
6.涉嫌欺诈等非法用途的软件;
7.可能用于逃避交通管理的商品;
9.各类短信、邮件、QQ/微信群发设备、软件及服务。

()  未经允许违反国家行政法规或不适合交易的商品:

1.伪造变造的货币以及印制设备;
2.正在流通的人民币及仿制人民币;
3.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的文物;
4.烟草专卖品及烟草专用机械;
5.未经许可的募捐类商品;
6.未经许可发布的奥林匹克运动会、世界博览会、亚洲运动会等特许商品;
8.烟标、烟壳、烟卡、烟盒类商品;
9.大量流通中的外币及外币兑换服务;
10.邮局包裹、EMS专递、快递等物流单据凭证及单号;
11.国家补助或无偿发放的不得私自转让的商品;
12.军需、国家机关专供、特供等商品。

(十一)虚拟类 

1.未经国家备案的网络游戏、游戏点卡、货币等相关服务类商品;
2.外挂、私服相关的网游类商品;
3.官方已停止经营的游戏点卡或平台卡商品;
4.比特币、莱特币等互联网虚拟币以及相关商品;
5.时间不可查询的虚拟服务类商品;
6.未带有平台代充标识的QQ增值业务商品;
7.网络账户死保账号以及腾讯QQ账号;
8.Itunes账号及用户充值类商品;
9.自动发货形式的一卡通系列商品及任何充值方式下以面值原价形式出售的一卡通系列商品;
10.虚拟代刷服务类商品;
11.不可查询的分期返还话费类商品;
12.不限时间与流量的、时间不可查询的以及被称为漏洞卡、集团卡、内部卡、测试卡的上网资费卡或资费套餐及SIM卡;
13.慢充卡等实际无法在七十二小时内到账的虚拟商品;
14.SP业务自消费类商品。

(十二)其他类:

1.非法传销类商品;
2.由不具备生产资质的生产商生产的或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强制性标准的商品 
3.经权威质检部门或生产商认定、公布或召回的商品,国家明令淘汰或停止销售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以及含有罂粟籽的食品、调味品、护肤品等制成品;
4.商品本身或外包装上所注明的产品标准、认证标志、成份及含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商品;
5.手机直拨卡与直拨业务,电话回拨卡与回拨业务;
6.带破解功能的手机卡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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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支付功能申请流程详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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