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市公交集团公司体制改革方案
公交出行是市民最经济最便捷的出行方式,公交事业是十分重要的民生事业。为进一步提高公交行业服务质量,更加彰显公交行业公益特性,健全行业公益性和市场化高效结合的体制机制,推动公交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出行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等文件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树立公交优先发展理念,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民生为本、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绿色环保的发展原则。深化公交行业体制改革,进一步突出行业公益性,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机制,按照引入战略投资人合作经营公交优质资源市场化运作模式,探索财政补贴与资源配置相结合,推进市场化运营反哺等多渠道实现政府购买公交服务的改革机制,建立健全配套政策制度,推动全市公交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深入推进公交改革和发展,必须牢牢把握公交行业公益性的本质属性,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公平与效率、企业管理者与职工的关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交优先。公交优先是从根本上解决我市交通问题的必由之路,在规划用地、建设投资、路权分配、政策扶持等方面充分体现公交的优先地位。
(二)坚持公益特性。公交作为准公共产品性质的民生事业,票价政府确定、产权国有主导。要引导和督促公交企业妥善处理好市场与公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以满足市民出行需求为宗旨,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承担社会公益性服务。
(三)坚持市场理念。推进公交企业坚持市场化方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按照市场原则建立多样化出行服务体系,提升企业运营管理效率,充分利用有效资源增强企业活力和综合实力。
(四)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公交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充分调动公交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三、改革目标
通过内部提质增效、政府购买服务、公交票制改革及配置优质资源等综合改革措施,应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建设智慧公交平台,打
破传统的纯公益性公交经营管理思维,构建新形态公交管理模式,打造“公益性+市场化”新型公交企业,提升市公交集团公司经营效率,实现公交运营管理数字化、线网设置智能化、资源配置精确化、信息推送精准化,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传统公交企业向现代化公交企业转型、常规公交向智慧公交转型,将贵阳公交打造成为国内公交服务一流企业。
四、主要任务
(一)深化公交企业改革,提升公交企业运营管理效率。
1.降本增效,提升企业管理效率。深化企业体制机制改革,推动企业向“公益性+市场化”运营模式转型升级,精简人员,降本增效,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树立市场化经营发展理念,按照“一企一策”深化公交辅业市场化改革,用足用好扶持公交发展配置的优质资源,高效经营,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效率。(责任单位:市公交集团;完成时限:2020年—2022年)
2.提高效率,建立线网优化调整机制。组织建立公交线网优化调整联动机制,提升公交线路设置的科学性和线路运营效率。(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公交集团;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3.满足需求,推进主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民出行不同层次需求及公交出行规律,细分公交运营主业市场需求,推广多样化公交出行
服务模式,应用大数据技术科学合理的安排调度运营班次和发车间隔,用最低的资源投入满足最大的出行需求,构建完善的公交出行保障体系,推进公交主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公交集团;完成时限:2020年—2022年)
4.加快智能公交系统发展,挖掘大数据发展红利。建设贵阳公交用户数据中心,汇聚整合各类出行服务、储值支付APP功能,实现常态化收集用户注册、出行活动、支付行为全流程数据信息,加强与大数据建设运营企业、金融服务企业的深度合作,探索建立贵阳日均百万级的公交服务活跃用户信息商业模式,将公交行业打造成为全市全域大数据经济生态的最稳定、最活跃、最可持续用户信息资源阵地。(责任单位:市公交集团;完成时限:2020年—2022年)
(二)制定出台《政府购买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管理办法》,提升公交服务质量和水平。
1.制定出台《政府购买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管理办法》,建立规范的公共交通服务成本费用评价机制。政府购买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是充分调动公交企业合理控制运营成本、提升服务质量的积极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有力保障。按照科学核算、成本价购买的原则,对公交企业按照政府安排的运营服务计划,以低于运营成本的票价提供给市民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优惠乘车、实行低票价、政府指令、开辟冷僻公交线路等服务),实行政府购买服务。(责任单位:市交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交集团;完
成时限:2020年12月)
2.完善公共交通服务成本规制。不断完善以成本规制为核心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成本控制和管理激励机制,科学界定企业经营性亏损和政策性亏损,为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合理依据。将支持公共交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与服务质量、运营绩效等评价结果挂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激发公交企业有效控制成本和提高效率的积极性,提升企业可持续经营发展能力,不断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国资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交集团、市交通集团;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三)强化政策和资源扶持,提升公交企业市场化发展活力。
1.化解公交企业债务风险。近期加大资金投入,化解公交经营风险,针对公交企业存在的政策性亏损较大,资金链断裂、企业的信用失信并波及贵阳市融资环境等风险,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依法合理确认市财政应补贴金额,制定风险化解方案,采取拨付补贴款、注入经营性资产等多种方式化解公交企业债务风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审计局、市交委;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落实公交设施用地划拨政策。公交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调度中心、换乘枢纽等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采用划拨方式予以供地。拟建的公交场站用地,由属地区(市、县)政府负责落实,明确供地时限,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相关区〔市、县〕政府;完成时限:长期)
3.配置公交场站土地资源。利用土地政策,配置优质资源,对于既有公交场站,适宜独立商业开发且符合招牌挂条件的,如该地块要将公交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出让条件,需由区(市、县)政府就相关事宜致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定挂牌出让工作方案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对于适宜片区联动开发且列入低效用地数据库的地块,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资发〔2016〕147号)文件规定,按照现行规划将土地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出让给市公交集团。(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时限:长期)
4.支持公交场站商业开发。对已建成的公交场站,在满足公交使用功能的同时,支持市公交集团将部分设施调整为配套商业,相关部门根据市公交集团申请调整配套设施实际经营业态批准其变更使用性质,其中不能独立分宗的配套设施,可将土地按照协议出让方式出让给市公交集团。(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完成时限:长期)
5.支持公交企业辅业发展。支持市公交集团完善现有加油加气充电站办理对外经营手续,同意其在满足公交使用功能的同时开展对外经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时限:2020年6月)
6.完善公交企业广告经营机制。公交站台和车身等既有广告资源按特许经营有关法规完善相关程序后,再依法授予特许经营权。充分挖掘公交车辆、公交站台、公交场站等各类广告载体功能,增加公交企业广告收入。(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完成时限:长期)
7.配置公交企业出租车经营指标。支持公交企业采用混合所有制模式、应用新能源车辆开展出租车经营,按规定程序配置适量出租车经营指标。(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公交集团;完成时限:2020年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