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能指、所指?

发布时间:2022-11-10 16:54:5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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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能指、所指?能指即表面的 所指即它的意义所在
能指和所指是语言学上的一对概念,能指意为语言文字的声音,形象;所指则是语言的意义本身。
按照语言学家或者哲学家们的划分,人们试图通过语言表达出来的东西叫"所指"而语言实际传达出来的东西叫"能指"传统的观点认为所指和能指是精确相对应的,因而符号通过与存在物的符合获得价值。而现在人们越来越发现,由于历史,学科和经验的不同,所指和能指并不总是一一对应的方式,我们说一句话,写下一句诗的同时,往往要以别的词汇或者句子作为参照,为了了解所指,我们总是要不断借助其他的能指,这样所指的意义便在这种不断借用其他能指的过程中被"延宕""丰满""变异"了。 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把语言符号看作是一个概念和一个有声意象imageacoustigque)的统一体,有声意象又称能指(signifiant,概念又称所指(signifie。在同一个符号系统中,能指和所指是统一的,符号的意义是固定的。而在禅宗看来,任何语言文字都是第二的东西,经书语言并非真正的实在,能指并非所指。禅宗因而认为“迷人从文字中求,悟人向心而觉”。人的手指指示了月亮,就像语言指示了语义。如果一味执着于语言本身探求语义,就像以手指为月体一样地落入谬误。《楞严经》的指月之喻表明语言相对于语义来说,只是一个指示而已,得月忘指,得意亦可离言,索绪尔把符号看作是能指signifiantsignifier也译施指)和所指(signifié,signified的结合,所谓的能指,就是用以表示者,所谓的所指,就是被表示者。拿玫瑰花来说,玫瑰的形象是能指,爱是其所指,两者加起来,就构成了表达爱情的玫瑰符号。索绪尔把符号看作能指和所指的结合,和一般人对符号的用法是一致的:符号是用一个东西来指另一个东西。陈嘉映先生说,"凡有所表征的,都可以称为‘符号'"[4]李幼蒸先生说,"一般记号就是‘代表另一物的某物'"[5]这些说法大同小异。
“能指”和“所指”都是索绪尔语言学的术语。索绪尔认为,任何语言符号是由“能指”和“所指”构成的,“能指”指语言的声音形象,“所指”指语言所反映的事物的概念。比如英语的“tree”这个1


单词,它的发音就是它的“能指”,而“树”的概念就是“所指”。“能指”和“所指”是不可分割的,就像一个硬币的两面;但是,索绪尔认为,某个特定的能指和某个特定的所指的联系不是必然的,而是约定俗成的。比如在“树”这个词中,树的概念和“树”的特定发音不是必然结合在一起的,“树”在英文中的读音和在法文、拉丁文中的读音明显不同,但却都能表达了“树”的意思。这就是符号的任意性原理。符号的任意性原则是索绪尔语言学的一条重要原则,它支配着索绪尔的整个语言的语言学系统,是头等重要的。
索氏认为每一个语言符号包括了由能指与所指两个部分。能指是符号的物质形式,由声音-形象两部分构成。这样的声音-形象在社会的约定俗成中被分配与某种概念发生关系,在使用者之间能够引发某种概念的联想。这种概念就是所指。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是自由选择的,对于使用它的语言社会来说,又是强制的。
语言能指与所指的关系是非自然的,是可以改变的。把语言结构拆分成两个部分思考,首先给我们的启发是作为能指—声音、形象部分与所指是不同的。那么,谁最初规定了这种对应关系?其二,既然一开始的对应就是约定俗成的,那么,改变关系是可能的了?谁又有权力改变呢?索绪尔的结论是个人无法改变,改变是在集体约定的基础上发生的。这个结论势必吸引我们对语言的成规如何形成,个人如何在成规下进行语言实践产生浓厚兴趣。 意指是研究能指/所指的关系模式。也是以整体的方式看待能指与所指。二指的关系模式主要有3个层次。
A 直接意指(Denotation
能指同时既是意义又是形式。在形式方面它是空洞的,在意义方面它又是充实的。因为空洞,能指与所指的关系有偶然性,是约定俗成的。所谓充实,是说它提供一种阅读方式和感觉方面的现实。当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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